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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購物女業務被炒逆轉勝! 公司判賠490萬薪還要讓她復職
2021-03-02
東森購物一名陳姓電話行銷業務專員2017年3月到任,底薪加獎金平均每月領13.2萬元,2018年1月突遭炒魷魚,理由是她發黑函指同事亂搞男女關係,還跟主管吵架、上班違規使用手機等。陳女不服,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二審逆轉勝,高院法官認為所謂黑函只是她在會議中陳述意見,其他情事也沒嚴重到須解聘,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判陳女可復職且東森購物須補發至今薪資共490萬餘元確定。

審理時,東森購物主張陳女雖然電話行銷能力頗佳,但常與主管及同事起爭執,2017年11月9日在辦公室咆哮、腳踹辦公用具,隔天又違規於工作區域使用手機,拍攝張貼於公佈欄的業務員業績排行榜,並上傳業務員LINE群組。

此外,東森購物指陳女2017年12月29日散佈「有同事坐在徐姓主管的大腿且摸來摸去」,謠言於公司內部流傳,使徐男名譽受損,還影響他家庭、工作、生活,導致徐請辭,陳女任職未達1年就多次違反公司工作規則,每次違規行為都嚴重影響職場秩序及內部管理,公司曾發警告但她根本不甩,甚至變本加厲,無視職場秩序及團隊合作,因此將她解聘。

陳女則否認曾對主管咆哮,表示當時為了業績獎金核發之事,詢問沈姓主管,且發生在下班時間,並不影響辦公室秩序,至於用手機拍攝業績排行榜上傳內部LINE群組,目的是將自己的業績讓相關同事知悉,維護自己合法權利,沒有侵害公司的營業秘密。

關於散發黑函指徐姓主管搞男女關係,陳女表示徐男控告她妨害名譽但檢方已經不起訴,公司不應以此事作為炒魷魚事由。

此案一審認為東森購物解僱有理,判陳女敗訴,但二審依據妨害名譽案不起訴處分書,認為陳女是在上訴人員工申訴會議指稱蘇姓女同事「在徐姓主管辦公室位子上坐大腿」等語,會議室內只有3人,且為閉門會議,陳女只是對於徐男在業績獎金發放及警告函的處置有意見,因而指稱徐男與女同事在辦公室有不正當親暱行為,並未向其他人散佈,不算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至於在辦公區域違規用手機、對主管咆哮等,二審認為公司可以用降職、減薪、扣獎金、記過、記點、警告或罰款等方式處理,沒有嚴重到必須解僱,去年逆轉改判陳女勝訴,公司須讓她復職,並從2018年1月不當解僱陳女開始計算,直到讓她復職為止,補發她每月13.2萬元薪資,並提撥每月8000餘元到她的勞工退休金專戶。

東森購物上訴後,今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陳女可獲補發的薪資計算至今為490萬餘元。
2021.03.02 蘋果即時新聞 (丁牧群/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