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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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期
2018-11-27
107年11月製

 公司改名年資「被中斷」 法官挺勞工:應合併計算
在桃園市某美語補習班擔任期刊設計的潘婦人,工作26年多,因補習班不斷改名,從廿多年前的文教機構,歷經4次改名,現在變成文教公司,造成她年資被切斷,公司拒發退休金,她以年資應合併計算,訴請公司給付退休金。
法院審理時,這家文教公司以潘女在不相隸屬的單位工作,並非連續服務同一公司,17年前改組時重聘,年資已被切斷,計算年資僅17年10月,不符勞基法退休要件,拒付退休金。
法官以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新舊雇主商定留用的勞工,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承認,雖然文教機構數度更名,但新舊僱主仍是同一團隊,主要商標並未更改,新舊公司所在地幾近相同,新僱主也概括承受一切權利義務,潘姓職員的年資應合併計算,不可切斷。
法官以潘姓職員年資已滿25年,符合勞基法申請退休的規定,判文教機構應給付退休金120多萬元。
107.10.4 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

 醫護上課爭取加班費 台大醫院勞資調解破局
醫護人員自假上課已成慣例,但台大醫院企業工會認為不合理,昨天與院方展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凡是醫院規定員工修習的必修學分,應認定為工作時間。經過近三小時的調解,勞資雙方認知有嚴重落差,無法達成共識,調解破局。
台大企業工會秘書陳宗欣指出,醫院規定每名醫事人員每年須修滿感染控制與消防安全學分,護理師每年另有三小時的跨領域必修學分,但醫療業務繁重,往往無法將手上的病人照護工作交給同事,於是只好利用下班時間聽課,而且當然沒有加班費。
陳宗欣說,醫院特殊單位另有專門的課程,如急診每周末有高級心臟救命術課程,加護病房新進護理師需要另外上課一○二小時,也只能用自己休息時間,自假上課使護理師睡眠不足、休息時間中斷,宛如每天都在醫院度過,嚴重疲勞,影響病人安全。
但昨天經三小時調解後,陳宗欣表示,院方對工會訴求不願正面回應,例如工會希望醫療人員利用假日上課,需給予加班費,但院方認為,這些課程可在上班時間完成;針對特殊單位課程,院方回應,若不想上課,可以轉去其他單位工作。
陳宗欣強調,勞資雙方認知有極大分歧,若院方不願繼續調解,工會不排除用其他形式繼續爭取。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昨天表示,院方將持續與工會溝通,希望未來醫院指定的必修課程,員工可得到公假;若該課程為提升專業,將邀請勞資雙方,討論出彼此可接受方式,讓員工進修又不會犧牲休息時間。
107.10.8 聯合報 記者陳婕翎

 勞部公布登錄彈性放寬企業數 啟動500場勞檢
《勞基法》修法放寬三項規定,只要符合相關程序的行業,可申請每月加班上限提高、七休一例假調整及輪班間隔縮短,30人以上規模事業單位必須向政府備查。勞動部今日公布第二波備查資料,有278家事業單位登錄加班調整,其次是七休一例假調整則有66家登錄,輪班換班間隔縮短則有2家,影響40萬多人次。
勞動部表示,按規定,30人以上企業必須向政府登錄備查,若未報備查違反法令者,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也公布違法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
根據勞動部線上備查資料顯示,第一波公布有416家事業單位登錄加班調整,其次是七休一例假調整則有77家登錄,輪班換班間隔縮短則有5家,但此次公布的線上備查資料比起第一波公布的家數及影響人次卻大幅減少。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強調,過去事業單位要登錄都是採書面備查,勞動部今年提供線上備查系統是資料庫的概念,方便地方政府、事業單位用線上登錄,公布的數據不代表是實施的現況,只要事業單位有登錄,則會進行勞檢,看看事業單位是否有落實。 
職安署綜合規畫與職業衛生組長萬榮富說,無論是線上備查或書面備查,一定會納入勞檢對象,會實施500場次勞檢,另外,因事業單位落實勞資會議的狀況不佳,將督促業者依法召開勞資會議,預計2千場次,已陸續進行。
107.10.15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

 勞動部修正「過勞認定參考指引」及製作Q&A問答集, 並將陸續蒐集案例供各界參考
勞動部修正「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簡稱「過勞認定參考指引」),加強說明各項工作負荷之評估及計算方式,並就過勞評估的醫學觀點、認定要件、認定工時標準之合理性,及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加班時數之認定方式等,製作Q&A問答集,相關內容已公布於職安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後續並將陸續蒐集案例製作相關例示等資料供各界參考。
近年因產業工作型態改變,部分勞工有長時間勞動及高工作壓力之情況,致遭遇異常事件、工作負荷過重而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過勞議題一直為社會各界關切之焦點。今(107)年3月,《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施行,新增相關彈性機制等規定,各界亦關切現行「過勞認定參考指引」是否須配合檢討,因此,勞動部職安署特別邀集法學與職業醫學等專家共同研商。
該指引歷經三次會議討論,考量目前全世界僅有日本、韓國及我國將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列為職業病保險給付範圍,而我國的規定係參考日本現行基準,另與韓國相比較,核心內容差異不大,基於我國法定正常工時並未增加,且目前國內外並無新的科學證據支持須調整,爰指引中有關工作負荷「量」的計算尚屬合理適當,毋須修正;惟針對有關工作負荷等各項質性論述,可再檢討並修正較精確之文字,以減少實務應用之困擾,提供職業醫學評估更為客觀及齊一之標準。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並未改變「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之實質內容,僅就實務運用上常見之疑義,酌作文字修正以資明確,及增加相關論述,如釐清長期工作過重中發病前1至6個月內加班時數之計算及評估方式,並增修Q&A問答集及利用範例說明,日後也將持續蒐集保險給付審查之個案、勞動部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或法院判決之資料等,陸續製作相關問題說明或例示,提供各界參考。
勞動部強調,本指引係列舉於醫學上已認知,會受工作過重負荷影響而促發之腦血管與心臟疾病名稱,說明工作負荷評估之考量因素等,目的係供行政機關處理職業疾病認定及醫師診斷之參考,期降低因果關係認定之困難度,縮短審查認定期程及確保職業原因認定見解之一致性,以減少爭議;實務上認定是否為過勞,仍須由醫師依個案之工作負荷情形綜合評估。雇主或勞工朋友對於過勞認定如有相關疑慮,得洽職安署委託辦理之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諮詢,相關資訊請至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查詢(https://tmsc.osha.gov.tw/)。
107.10.15 勞動部

 新北勞檢查300餘家業者違法 未給付加班費者最多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15)日公布今年第5波違法雇主名單,總計339家業者,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的情形最為嚴重,高達91家,其次超時工作行為,查有64家,未確實登載出勤紀錄,亦有49家;此外,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者,計有64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則有8家。
據新北市勞工局統計,本次受罰金額最高的業者,為機械設備製造業的信鍇實業公司。不但使勞工單月加班高達70小時、甚至未給付勞工加班費,以及未於約定期日給付薪資,重罰60萬元;其次為金融業的花旗銀行,因未給付加班費遭罰40萬元;第三則是水泥業的亞東公司及金屬製造業的精浚科技公司,分別使勞工單月加班高達152及157小時,各處30萬元罰緩。
勞工局強調,新北市政府於今年6月13日公告新的裁罰基準,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未來將按違規次數及僱用勞工人數決定罰鍰金額。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若有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之實,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10萬元起算;如該事業單位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加重處罰百分之二十後,也就是至少從12萬元起算。
勞工局呼籲雇主務必守法,以免遭受高額罰鍰。上述違規雇主名單可於「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查詢。
107.10.15 新頭殼newtalk |鄭堪遠 綜合報導

 公投未來也有假放 出勤雇主需給加倍工資
九合一選舉將在下月登場,按照勞基法規定,選舉日為應放假日,具有選舉投票權的勞工,可放假一天,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應給雙倍薪,不過針對公投權的民眾卻不具放假資格,勞動部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未來公投日也可以放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票日,凡具有投票權的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無須出勤者,不另外給假,如需出勤,雇主需徵得勞工同意,薪資也應加倍。
不過按照往年經驗,公投日、公職人員選舉日都在同一天,但過去勞基法只針對選舉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公投並未納入應放假日,勞動部表示,將透過解釋令或函釋將公投日指定為應放假日。
勞動部解釋,因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休假日不同,無法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雇主最好在投票日前,先徵得勞工同意是否出勤。按現行規定,若雇主不給假或給薪者,可處2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應補給工資。
107.10.22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

 護理職場爭議 七成涉違勞基法
衛福部照護司今年二月起推動「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讓護理人員匿名吹哨、舉發職場問題。數月下來吹出115件爭議,各層級醫療院所吹哨比例相當,其中高達七成的案件疑涉反勞基法,前四大問題是工時過長、「花花班」(一周內混日班、小夜班、大夜班等班別)、未給加班費、例假日上班。
醫改團體與工會團體認為,衛福部查證屬實後,應公布院所名單、處分內容與醫院改善情形,才具公信力且能作為民眾聰明就醫的參考。
對此,衛福部照護司簡任技正陳青梅回應,未來會讓檢舉人查詢查處進度,並建置互動式網站讓民眾了解全台醫院的爭議通報以及處分情形,但情節重大的案子才會公布是哪家醫院。
「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統計顯示,今年二月至九月底共有115件通報案件,其中24%來自醫學中心、26%來自區域醫院、29%來自地區醫院、21%來自診所或安養機構等。被舉報超過10件以上爭議的四大縣市依序為台北、高雄、台中、新北,其中台北市達29件。
整體而言,七成案件與勞動條件有關,工時過長問題有28件、花花班及班次間隔未達11小時者有25件、未給加班費與例假日上班分別有14件與13件,日前各界關注的職場霸凌與離職爭議共有7件,其他還有為數不等的假班表、負時數、育嬰假期間至醫院打工等爭議。
嘉義基督教醫院企業工會副理事長巫文安表示,工會肯定這個平台的建置,不過檢舉人與民眾更想知道,經查證屬實的問題是否獲得改善?衛福部查處特定醫院後,是否會檢討這個問題是單一個案或是各家醫院常見的通案?未來是否會針對全國醫療院進行系統性、通盤性改善?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地區醫院與基層診所合計違規率高達五成,若衛福部未公布查處結果,可能使民眾對基層醫療院所沒信心,導致影響分級醫療制度成效,對守法醫院也不公平;對於醫護人員而言,若檢舉後不會知道結果,也可能大幅降低檢舉動機。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認為,相較於過去,護理人員有管道吹哨是一大進步,不過依據過去的檢舉經驗,衛生單位前往醫院了解時,往往沒有工會代表陪同,常常因為不了解護理專業、不了解醫院內規能看不出哪裏有異,使得吹哨聲有機會響起,卻吹不出具體改善,盼這類調查與醫院評鑑都能加入工會代表作為陪檢員。
107.10.22 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

 要求派遣工契約屆期前離職 勞動部:違者依勞基法裁處
近年派遣勞工議題浮上檯面,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勞動部針對日前媒體報導有誤部分澄清表示,派遣勞工與一般受僱勞工都受《勞基法》等法令保障,並呼籲雇主不得在要派契約屆期時,要求派遣勞工自願離職,此部分已列為重要專案勞檢項目,如有違法將依勞基法進行裁處。未來將強化法令規定,例如讓派遣勞工與一般受僱勞工享同工同酬。
勞動部指出,對於昨天新聞媒體推出的「派遣工的正義--我不是你的免洗筷」專題報導,深入探討派遣勞工的勞動面貌與其權益敬表尊重,但因報導內容有部分有誤,必須澄清如下。
勞動部強調,派遣勞工與一般受僱勞工一樣,權益都受到《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勞動法令的保障。且雇主與派遣勞工簽訂定期勞動契約後,不得在要派契約屆期時,要求派遣勞工自願離職。勞動部每年將此列為重要專案勞動檢查項目,呼籲雇主勿心存僥倖,如查有簽定期契約情形,將依《勞動基準法》進行裁處。
勞動部也說,為確保派遣勞工的權益,自98年起持續辦理派遣勞工權益專案檢查。迄106年共計檢查2182家次,除對違法派遣業者處以罰鍰外,也要求違法事業單位參加勞動法令教育講習。根據統計相關違規有所改善,如102年積欠加班費違法比率為16.7%,106年已降至3%。
對於報導中提及,行政院推動中央部會及所屬機關從109年起不再運用派遣人力,將造成派遣轉向承攬。勞動部澄清表示,賴院長宣示「中央各機關零派遣政策」,是藉由政府帶頭「零派遣」的決心,以達引領民間企業配合改善的效果。因此,勞動部將持續嚴格要求各機關,遵守「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如非必要,機關應避免使用自然人承攬。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勞動部與行政院人總處、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共同協助各機關對於所使用的人力,不論派遣或承攬,勞工相關權益都不得有違反勞動法令情形。如有特殊業務需求而使用自然人承攬,也應遵照《勞基法》相關規定議定契約內容,並審查得標的自然人是否確已參加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避免勞工權益受損。
勞動部強調,針對派遣勞工的雇主責任,已分別在《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規範,《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也分別在職業安全、性騷擾防制、性別平等措施等加強保護派遣勞工。未來勞動部將強化法令內容,如派遣勞工與一般受僱勞工應享同工同酬,要派單位對派遣勞工的職災補償負連帶責任等。
107.10.29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

  勞部修正職災費率 40行業費率調整
勞動部今日公告修正「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共有32個行業調降0.01%至0.07%不等,但漁業等8種行業則是調升費率,預計明年元旦起實施。
勞動部依據各行業的職災風險不同,每3年調整一次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並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上下班災害費率共2種,此次修正,行業別災害費率整體平均費率調降0.01%,從0.15%下修至0.14%,上下班平均費率則採單一費率,仍維持0.07%不變。
根據勞動部公告修正職災保險適用行業別,共有55種行業,調整後費率從最低的0.04%到最高的0.89%,調高的行業包括漁業、紡織品製造業等,另外,礦業、土石採取業雖有調降費率,但因職災風險高,在所有行業別中,費率仍為最高。
而「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資訊服務業」、「金融服務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金融輔助業」、「研究發展服務業」、「教育業」、「醫療保健業、居住型照顧服務業、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的費率皆為0.04%,為所有行業別中最低。
勞動部表示,調降職災費率有32個行業,約632萬人受影響,調升費率有8個行業,約152萬人受影響。
107.10.31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

 普悠瑪司機排班違反勞基法 最高可罰200萬
台鐵普悠瑪翻車事故釀18死、逾百傷,勞動部職安署調閱駕駛員尤振仲近半年的出勤紀錄,發現尤員不僅曾超時工作,更曾連續14天未排例休,認定台鐵違反勞基法規定,全案今移請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
勞動部職安署近日比對尤員近半年逐日出勤記錄,發現尤員10月5日從事內勤工作時,工時長達13小時1分鐘;又在同月11日配合台鐵班次大改點,擔任內勤辦理司機排班業務,跨日工作至隔日,工作時間跨2曆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長達17小時41分。職安署認定,上述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另外,尤員在5月13日至26日間,僅在5月18、5月22日安排補休,5月25日則排特休,但這連續14天內,卻未排有例假,職安署認為,台鐵又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職安署勞動檢查後,召開多次內部會議討論,認定台鐵違反勞動基準法,全案今移請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長陳志源表示,全案加起來,共得依法裁罰4至200萬元,但目前市府尚未收到職安署公文,相關裁罰細節仍須以職安署提供資料為準。 
107.10.31 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