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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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期
2018-09-27
107年9月製

 放寬加班時數上限 416家企業申請
勞基法規定,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公司可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30人以上企業或事業單位必須向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根據勞動部資料,今年4至6月共416家企業放寬加班上限。
勞基法新制今年3月上路,新制放寬加班時數上限、允許例假日7天內挪移和輪班間隔縮短。其中在放寬加班時數上限部分,若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勞工每個月加班最多可以達到54小時,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其中30人以上企業實施前需向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若是允許例假日在7天內挪移和縮短輪班間隔兩種情形,則需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行業才能適用,同樣也需由勞資會議或工會同意,30人以上事業單位也需完成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勞動部在官網公布的資料,今年4到6月備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放寬共有416家企業、34萬5582勞工人次,而申請輪班間隔縮短者則有5家企業、6879勞工人次,至於申請7休1例假可挪移者,則有77家企業、5萬1223人次。
勞動部指出,依勞基法規定,30人以上實施上述3種放寬任1種,都須向地方政府備查,否則可處新台幣2萬到100萬元罰鍰。
2018.8.1 聯合新聞網

 高市勞檢餐飲業工讀情況 多家業者加班費給不夠
暑假是工讀與畢業求職旺季,高雄市勞工局最近展開部分工時勞工專案檢查,查獲多家餐飲業者有未給付加班費、連續多日出勤等違反勞基法情形,其中陸賀流通(壽賀喜屋)及大宇餐飲(大漁市場)先前皆有違法紀錄,勞工局將依規定加重裁處。
勞工局31日表示,勞檢發現包括清心福全高應大店疑有出勤紀錄未詳實記載;陸賀流通疑有加班費未給付及連續出勤8天;大宇餐飲疑有不當扣款、加班費未給付、連續出勤11天及國定假日出勤未給加班費;北海洋企業(玉豆腐)疑有時薪制人員加班費給付不足、連續出勤7天及國定假日出勤未給加班費等情事。
勞工局局長李煥熏說,已要求上述違規業者依法進行陳述意見程序,呼籲雇主不可因工讀只是短暫性工作,就忽略勞基法相關規定。
為確保雇主提供合理守法之工作環境,勞動部今年首度針對勞檢業務進行考核,高雄市針對國內發生重大職災或勞工工作超時等情況,對國道客運、電信業等均即時檢查裁處,捍衛勞工權益,獲直轄市評鑑「優等」。
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應善盡照顧勞工之責,可參與勞工局舉辦的勞基法修法宣導會,深入了解勞動相關法令,以免觸法。詳情可至勞工局網站(https://goo.gl/Zt6sug )。
2018.8.1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

 勞動部首推3,000場高溫勞檢 違規罰30萬
全台飆高溫,近日部分地區更出現近40度高溫,勞動部針對營造業啟動3,000場次「高溫專案檢查」,提醒事業單位做好防護,像是噴霧處理、遮陽等措施,以防勞工在戶外進行作業時引發中暑、熱衰竭或熱痙攣等,經檢查若雇主違反規定,將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勞動部職安組長李文進說,過去部分地方勞政機關會發動高溫專案檢查,並非全面性,此次是由中央首度發動全面的高溫檢查,特別是從事戶外作業的營造業,檢查事業單位有沒有防護措施,像是電風扇或細水噴霧降低作業環境溫度,提供遮陽休息場所。
根據勞動部統計,全台營造業近6萬家事業單位,職安署首度全面實施「加強夏季高氣溫營造作業安全衛生專案檢查」,從8月至10月將宣導21場次、輔導及檢查3,000場次,如發現違反規定,將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6條,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職安署也提醒雇主,針對健康高風險勞工,像是高血壓、心臟病、肝疾病、消化性潰瘍、內分泌失調、無汗症及腎疾病等,實施健康管理,避免讓勞工在高溫下從事戶外作業,上工前及作業中,隨時留意勞工健康狀況。
2018.8.2 聯合報 記者陳妍霖

 銀行分行今年已裁13家 勞資爭議頻傳
近年為發展數位金融,各銀行大幅裁減分行,今年至今就減少13家分行,陸續傳出勞資爭議。
日前在立委劉建國協調下,勞動部與金管會同意,未來銀行整併或裁撤分行,要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並提出員工安置計畫,做為金管會審查依據。金管會也將修改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納入規範。
金管會統計,截至5月底,全體國銀分行家數只剩下3404家,較去年底少13家,創下2011年以來、七年來的新低水位。其中元大銀行今年3月一口氣減少九家分行,渣打銀行也在5月裁撤關西、三義和嘉義分行等三家分行。花旗銀日前也公告,本月起裁撤竹科、麥寮和清水等三家分行。預期下半年的分行家數將會持續減少。
由於近年銀行分行大幅裁撤整併,過程中員工被迫調動,職務及工作地點都改變,甚至有人被迫離職,出現不少勞資爭議。
目前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對整併、裁撤分行,只要求金融機構必須提出變更理由、對原有客戶權利義務替代服務方案等,未要求提出員工安置原則。
據了解,有銀行員工向立委申訴,指銀行裁撤過程雖向金管會表示會提早告知工會,也有員工安置計畫,結果工會卻是事後才被告知,一切已經來不及改變。由於今年銀行業密集整併裁撤分行數,立委邀請金管會、勞動部等單位協商類似案件處理原則。
經協商後,為了避免銀行裁撤分行過程影響員工權益,金管會同意未來遇有整併或裁撤分行時,金融機構必須先與工會或經勞資會議協商,然後將協商會議紀錄併同整併或裁撤計畫提交金管會,其中必須納入員工安置計畫。
2018.8.3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

 血汗企業一年違反勞基法24次 列勞檢優先對象
對於媒體揭露高達7,000家企業違反勞基法,其中以「未給付加班費」最多,以及部分特定事業單位違反情節嚴重等情,勞動部表示,已針對「高違規」或「違反情節嚴重」之15個行業規劃實施勞動條件專案檢查。此外,今年配合勞基法二度修法,採「檢查宣導並重」策略,除加強宣導外,對於申請適用排除七休一及輪班間隔等事業單位,已要求各地方主管機關列為優先檢查對象。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2017年為配合落實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正條文施行,採宣導期、輔導期及檢查期三階段推動措施,全國除已完成宣導會937場次(79,035人次參與)及輔導4萬4,848場次外,並實施勞動條件檢查4萬282場次,違反率已由106年20.66%,下降為107年上半年19.06%。
至於特定業者違規情形較為嚴重部分,經瞭解係因其企業內部制度與法令不符及勞工申訴案件較多所致。
2018.8.7 經濟日報 記者陳素玲

 新北公布328家違法雇主名單 這三家罰最重
新北市勞工局今(15)日公布今年第四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共計328家業者違規,罰緩金額最高的前三名,分別是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台北慈濟醫院及指南客運。
勞工局指出,這次違反勞基法被開罰最重的精華光學,已經第七次使勞工單月加班逾46小時法定上限,遭處罰鍰90萬元;其次為台北慈濟醫院,罰鍰金額75萬元;指南客運也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勞工例假,被處罰鍰60萬元。
至於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台灣客服科技公司及泰映科技公司於知悉工作場所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合計被處罰35萬元。
勞工局表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7家;其次為使勞工超時工作,計有70家;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51家;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則有三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60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二則有兩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
勞工局提醒,為防治職場性騷擾行為的發生,僱用30人以上的雇主,依法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應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如「知悉」勞工遭遇職場性騷擾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2018.8.15 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16)日會議結論,自108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3,100元,調幅5%;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0元,調幅7.14%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今(16)日召開第33次會議,經勞、資、學、政四方委員討論,結論:自108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由22,000元調整至23,100元,調升1,100元,調幅5%;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40元調整為150元,調升10元,調幅7.14%。全案將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
勞動部指出,本次會中勞、資雙方委員充分交換意見,理性討論,第一階段即達成基本工資應予調整之共識。至調整幅度,因涉及層面廣泛,經各方委員多次交換意見,咸認17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應列為首要考量,然對於其他應參考指標究應如何納採,各方意見仍有些許差距。經過多次折衝,最終同意由主席提出建議案,綜合考量17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經濟成長率及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結論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新臺幣23,100元;另為照顧大多採時薪制之青年勞工及中高齡就業者,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至新臺幣150元。
本次每月基本工資調升至23,100元後,預估約有180.14萬名勞工(本勞136.34萬名,外勞43.8萬名)受惠;至於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150元,預估約有45.6萬名本國勞工受惠。本次基本工資之調整,可提升弱勢勞工之收入,對其維持基本生活有一定助益。
勞動部表示,近年來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年均定期召開,審慎檢討基本工資,勞、資及第三方(專家學者)代表亦熟悉此一機制;各方容有不同意見,但勞動部仍特別要感謝各方委員願意通盤考量經濟情勢、民生消費物價之變動,適度調整基本工資,回應勞工及社會各界之期待。期望透過基本工資的調整,可以照顧基層勞工的基本生活,並帶動消費支出與經濟成長,共創勞資雙贏。
2018.8.17 勞動部

 早餐店殺手再出招!「工作21天要30萬」還告同事作偽證
「早餐店殺手」劉姓女子又出招了!46歲劉女自2015年起,看準部分早餐店和小吃店老闆並未確實替員工投勞健保,陸續向雙北超過百家早餐店應徵,成功得到工作後開始擺爛,等到被開除,再到勞動局申訴,藉此賺取調解金約15萬元。這次她在麵食館上班21天辭職,還向勞工局申訴,拿了3500元和解金後提民事訴訟,要求店家支付工資、加班費合計30萬3985元。
劉女2016年1月9日起任職周記麵食館,同月29日被告知即日起不必上班了,她就跑到北市府勞動局申請不當解僱勞資爭議調解,並提出想要回到麵食館上班,但卻未獲得回音,她認為雙方僱傭關係依然存在,資方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及不當解僱爭議期間的工資共計30萬3985元。
周記麵食館則說,劉女無法適應工作內容,主動提出離職,雙方當日取得了共識,給付9日至29日工資14600元後,雙方終止勞動契約。麵館女員工也出庭證稱,原本店長說做到這周結束,但劉女自己回做到今天好了,雙方本取得共識,但劉女隨後又說不然繼續做好了,不過店長卻未同意,堅持做到今日,並結算薪水給她。
另外,受麵食館委託前往勞工局調解的黃姓男子表示,就雙方爭執解僱是否具正當性、勞工退休金及加班費進行調解,最後也達成和解,店家當場給付3500元給劉女,且勞資雙方拋棄衍生而成的民、刑事及行政之申訴權利。
劉女提告店家敗訴,又不服聲請再審,被法院駁回不得再上訴後,她另向台北地檢署指控餐廳員工黃女和受委託調解的黃男涉犯偽證罪,更指黃男是店長同學卻年紀不同。不過檢方最後調查,黃女和黃男所陳述的內容並無與事實不符,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兩人涉犯偽證罪,事證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網友則認為,「說白了,今天如果每一間都照勞基法再走,他要怎麼鑽空子?要怎麼被稱早餐店殺手?那她為什麼可以申訴成功這麼多次?表示這個就是有問題。所以被她申訴的業者當然賠錢了事。」、「一定要公佈姓名照片,不然不斷有店家受害」
一名劉姓女子工作8天就被開除,向店家求償近25萬元!女子在知名連鎖早餐店工作8天被開除,控訴店家不當解雇,但是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她工作態度確實有問題,溝通後又不改善,判決店家解僱合法。
黑色背心女子走出調解法庭,但是看到鏡頭她立刻否認身分並快步離開,她控訴她在知名連鎖早餐店工作8天就遭到非法解雇,要求店家賠償工資、加班費、資遣費、勞保損失跟慰問金等近25萬元,但是新北地院判決店家解雇合法,劉姓女子3年前開始到雙北市各個餐飲業應徵,店家對她印象很深刻。早餐店老闆陳先生(2017/11/08):「送餐盤的時候會比較大力,有時候會大小聲。」
劉姓女子2015年10月到知名連鎖早餐店擔任服務員,當時時薪110元,但工作8天就被解雇,認為店家是非法解雇,未依法給她工資和加班費,也沒有辦理勞保,讓她無法請領失業給付,更造成她人格、尊嚴受損,因此求償24萬8444元。
遭提告的知名連鎖早餐店負責人連忙喊冤,他們要求劉姓女子對客人要有禮貌,但她上班3天後不但工作速度慢,跟同事相處又不融洽,溝通後也無效,店家是認為她不適任才解雇她。另外劉姓女子也不願意提供身分證件,店家無法替她辦理勞保,不過坦承有少給工資400元、2天加班費1200元以及資遣費293元,共1893元,法院考量劉姓女子工作不符合規定、配合度不佳,答應老闆要改善也沒有改,因此店家終止勞動契約是合法的,但是店家還要補上少給的加班費、工資跟資遣費。
2018.8.26 東森新聞

 主管罵員工「垃圾」換來起訴求刑
北市1名汪姓主管與陳姓員工有勞資糾紛,汪男在公司LINE群組內PO文辱罵陳男是「trash」(垃圾)」遭控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檢署開庭時,汪男辯稱是因智慧選字錯誤,否認罵人,檢察官調查汪男手機並無智慧選字,認定汪男犯後態度惡劣,今天將汪男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法界人士指出,司法實務上,被依公然侮辱起訴求刑的案子並不多見。
據調查,汪男與陳男有勞資糾紛,今年1月間在公司員工LINE群組內PO文,指陳男「賴在這不走,也是不會有資遣費,曠職的人能吵到有資遣費,「有的話我付,年資多少?幾千?幾萬?我換成一塊錢丟在地上,去撿吧,我絕對不會忘記讓我從早上10點到凌晨3點的這件事。」
文中還用英文寫到:「trash doesnt wanna leave the group so i will just to take the trash out myself GTFO。」陳男不滿汪男貼文指他是「trash」(垃圾)」,憤而提告。
2018.8.23 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

 科技公司徵行政助理「限女性」 遭重罰30萬元
高雄市勞工局27日公告107年3家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業單位名單,翔紀科技公司應徵行政助理,卻在電話中以「限女性」拒絕男性應徵者,遭重罰30萬元;台灣橫河公司未經主管機關同意,直接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假的勞工終止勞動契約,遭罰2萬元;私立新莊幼兒園勞工請生理假卻遭扣一日全薪並記曠職,遭罰2萬元。
勞工局說,雇主不得以「與從事工作無關之因素」限制求職者性別,更不得拒絕勞工申請產假、陪產假、安胎休養及育嬰留職停薪假等,育嬰留停期滿勞工,也應回復原工作,違法者將處2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表示,翔紀科技公司日前招募行政助理時,以電話回覆男性求職者「限女性」,還辯稱是考量女性細心度較佳,但該職缺工作內容並無限制女性的合理性及必要性,遭罰30萬元。
此外,台灣橫河公司對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未經主管機關同意,直接與該勞工終止勞動契約,違反應讓勞工回復原工作規定;高雄市私立新莊幼兒園對於勞工申請生理假,竟扣一日全薪並註記曠職,兩雇主分別裁罰2萬元。
勞工局局長李煥熏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不得限制求職者的性別、年齡,且違法者若是代表事業主處理有關勞工事務者,仍將視同雇主角色開罰,雇主不可不慎。此外,對於申請育嬰留停期滿的勞工,應回復原工作,如有法定事由無法復職,應依法報備勞工局同意,才能終止勞動契約。
勞工局提醒雇主,招募勞工或處理職場性騷擾時,須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違者將被處2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勞工局將於9月4日及18日舉辦「性騷擾防治法暨性別工作平等法宣導會」,加強職場平權宣導,報名可洽07-8124613分機430。
2018.8.27 聯合新聞網

 明(108)年1月1日起公司申請上市(櫃)前,應主動函送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給勞動部
勞動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溝通達成共識,於明(108)年1月1日開始,公開發行公司於初次申請上市(櫃)前,應先將召開勞資會議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函送勞動部,並取得該部所出具之收訖函。公司後續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請上市(櫃)審查時,應將勞動部所出具勞資會議文件收訖函併同申請書件,送請審查。
勞動部表示,考量《勞動基準法》修正後,外界對於企業是否確實有依法舉辦勞資會議,多有關注,因此,該部透過輔導、協助及督促等行政作為,以強化企業落實勞資會議,例如增加企業申請外勞需檢附勞資會議會議記錄相關文件,或與地方政府共同宣導、培訓及入廠輔導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等。此外該部長期均有配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對公開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市(櫃)進行審查作業,鑑於上市(櫃)公司對於涉及勞工權益事項更應善盡依法辦理之企業社會責任,因此,該部經與金管會、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溝通後,將「依法舉辦勞資會議」之審查作法,由現行「查明公司依法函報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情形」,調整為公司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送件申請前,應先檢具「依法召開勞資會議紀錄影本(含開會通知及出席簽到)及當屆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含備查函)」送勞動部,並取得該部所發之收訖函。公司後續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請上市(櫃)審查時,應併同檢附該收迄函。
勞動部強調,為不影響公司依法申請上市上櫃,本次調整審查作法,將分階段進行,本(107)年9月1日開始到12月31日為宣導期。明(1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分4階段漸進增加應檢附勞資會議紀錄次數,至明(108)年10月1日以後,申請公司需檢附函送日期前1年,依法應每3個月至少召開定期勞資會議共4次的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
勞動部提醒,為讓申請上市(櫃)公司明確知悉相關訊息並有所準備,該部已請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協助,將「上市(櫃)審查調整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轉知公開發行公司、興櫃公司、證券商及其他相關單位,並將於9月份陸續於上市(櫃)宣導活動中進行說明,歡迎有需要的事業單位,踴躍參與,相關勞資會議參考文件可至勞動部網站勞資會議專區(https://www.mol.gov.tw/topic/34467/)查詢下載。
相關附件:
勞動部針對上市(櫃)審查調整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含勞動部針對審查上市(櫃)調整勞資會議紀錄等作法審查流程、分階段漸進增加應檢附勞資會議紀錄表及範例、勞資會議流程圖及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格式) 
2018.8.30 勞動部

 父母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考量育嬰留職停薪勞工撫育子女之需求,勞動部日前函釋放寬,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為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勞動部表示,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考量育有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如雙(多)胞胎)之父母,可能無法由其中1人單獨在家中兼顧照顧責任,故函釋放寬父母如有親自照顧之需求,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同期間可分別以不同子女之名義,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舉例而言,育有「龍鳳胎」子女之父母均為被保險人,同時於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辦理育嬰留職停薪1年。前半年期間,父親可先以兒子的名義請領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母親以女兒的名義請領6個月津貼;後半年期間,父親以女兒的名義請領6個月津貼,母親以兒子的名義請領6個月,父母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各別請領12個月津貼。
2018.8.31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