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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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2016-05-20
105年5月製

 美髮業違勞基法 新北開罰
美髮業者與髮型設計師、學徒多採取「拆帳抽成制」,洗頭、剪頭相互抽成,並設定業績、遲到違規扣款等,造成工時長又低薪,新北勞動檢查處昨對日式威廉等知名美髮業,總計開罰36萬元。
勞工局表示,美髮業者辯稱與髮型設計師為合夥、承攬或場地租借關係,髮型設計師確實可靠知名度招攬顧客並獨立作業,不過若雙方非雇傭關係,業者不可約束出勤時間、遲到扣款。
勞工局提醒,抽成加上多項管理制度就為「雇傭關係」,勞工享有加班費、國定假日雙倍薪資、最低薪資等勞基法保障權益,反之雙方若僅有「抽成」,僅屬於民法承攬、合夥關係,無加班費等權益。
勞檢處昨公布,去年6月抽檢新北80家連鎖美髮業者,有12家違反勞基法,日式威廉連鎖集團占4家最多,違反項目多為未設置勞工出勤紀錄、未發加班費、國定假日出勤未給雙倍工資等。
不過,美髮業者喊冤,吳姓美髮業店長表示,多洗、多剪髮型設計師或學徒就能多抽成,抽成就是加班費,勞檢處卻不認定。
「工作條件不可與加班費混談」,勞動檢查科長廖武輝說,依據勞基法規定,雇傭雙方契約中,已先約定薪資計算、工時數工作條件,當超出規範,就應給加班費。
發佈日期:2016.4.1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違反性平法規定 北市公布兩公司名單
台北市勞動局今天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事業單位,包括史克普股份有限公司及橡木桶洋酒股份有限公司2家,均違反「雇主未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
勞動局表示,這兩案都是雇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且未公開揭示,也違反雇主未盡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規定。
同時,違反性平法相關規定者,將面臨裁罰及公布名單處分。
勞動局呼籲,僱用30人以上的企業單位,應依法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公開揭示,員工於執行職務或求職者於求職過程遭遇職場性騷擾時,不論企業經營規模大小,都有防治職場性騷擾的義務。
此外,雇主應設身處地以申訴人立場審慎並即時處理,即便事後認定非屬性騷擾行為,雇主也可藉此機會加強性別友善職場概念,而非只是消極不處理,或毫無任何作為。
發佈日期:2016.4.1 中央社 記者黃麗芸
勞動部公布本期(105年3月31日)實施「無薪休假」 事業單位25家,實施人數703人。
勞動部公布本期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共計25家,通報人數703人,實際實施人數703人。上期(105年3月15日)實施家數計27家,通報人數642人,實際實施人數642人。上期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6家停止實施「無薪休假」,另新增4家,累計減少2家,通報人數增加61人,實際實施人數增加61人。
本期多數事業單位之實施人數在50人以下,以金屬機電工業人數較多,實施期間未超過3個月,實施天數多為每月4至8天。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協助勞工,已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準備就業安定基金200億元,作為協助「無薪休假」勞工充電學習之用,一旦掌握「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名單,即主動聯繫,提供協助,鼓勵在職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辦理訓練之課程或該企業申請辦理之課程,以持續發展及提升個人所需技能。除補助自辦訓練之事業單位訓練費用外,並於訓練期間,另提供勞工訓練津貼每小時120元,每月上限100小時,最高可領取1萬2千元之津貼以維持其生計。
勞動部強調,勞工若有其他訓練需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亦可彈性及時規劃辦理其他訓練課程,勞工亦可透過「全民勞教e網」、「勞動發展數位平台」進行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由專人進一步提供諮詢服務。
發佈日期:2016.4.1 勞動部

 16萬人高薪低保 健保追討13.8億
藝人黃安傳出年收入破千萬,健保費卻僅月繳七四九元,引發國人不滿。健保署查核發現,去年有逾十六萬被保險人「高薪低保」,共缺繳健保費十三.八四億,其中差距最大是年收入逾七百萬元卻僅以月薪十三萬餘級距投保,全年少繳保費近三萬元。醫改團體呼籲,以家戶總所得制計費改善弊端。
礙於資料 只能追查一、二類
健保署查獲的高薪低保人數是從二○一三年的十三萬多人,去年增破十六萬人。但健保署坦言,礙於資料限制,目前只能追查第一、二類被保險人,其餘三至六類其實更難查核,尤其投保人口逾三百六十萬的第六類(無職業者),例如在國內無薪資相關紀錄的黃安,以老婆眷屬身分經由戶籍地公所投保就屬第六類,恐成低保漏洞。
黃安年收千萬 六類投保難查
健保署是透過財稅與勞保資料比對追查發現,雇主及自營業主、受僱者等第一類被保險人,去年低保逾十五萬人、缺繳健保費十一.五四億。被查獲者平均調升投保級距為五級左右。以主計總處行業別分析,高薪低保以綜合商品零售、批發業為多。健保署承保組專委程穆表示,不少薪資低報是因調薪後疏忽而未更新。
第二類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去年低保則有八七六二人、缺繳保費二.三億,月投保金額以二萬一千九百元最多,查獲後須升為二萬二千八百元至四萬八千二百元者占九成,每人每月少繳保費數十元至七百餘元,以保險、仲介、營造業為多。
民團籲 改家戶總所得制計費
健保署科長盧麗玉指出,去年需補繳保費最多者,月投保金額原均應為最高級距的十八萬二千元,但第一類有一名從事金屬製品業的雇主,年收入七三八萬,月投保卻只十三萬一千七百元,每月缺繳保費二四七○元、一年近三萬。第二類則有一名保險業人員年收入五百多萬,卻僅月保十五萬,每月缺繳保費近千元,一年約一萬多元。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認為,目前健保以六類十五目職業別做為保費收取差異依據,並不公平,應改成家戶總所得制計費,按實際所得納保。總統當選人蔡英文選前已提出相關政見,未來會監督新政府落實。
保險工會幹部則直指,台灣保險業務員達卅萬人,許多公司為減輕成本負擔,不願將外勤人員納保,壽險業低報情況又比產險業嚴重,國內至少有一半、十五萬名業務員只能透過工會投保,加上投保人未以實際薪資投保,「高薪低保」現象的確存在。工會將要求資方讓員工全由公司納保。
北市仲介業職業工會理事長陳慧君則指出,仲介業屬獎金制,沒成交時以基本薪資申報,一旦成交有獎金,會在三個月內調高級距,工會也提醒會員需主動誠實申報,目前鮮少發生高薪低保。
營造業者表示,除非是大型營造廠員工,營造工大多算日薪或週薪,有工作才有錢,因此透過工會投保,並常選擇最低標準。
發佈日期:2016.4.6 記者林惠琴、王孟倫、徐義平

 三成企業勞檢不合格 國道客運 超時工作最嚴重
勞動部職安署公布一○四年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有近三成,共三三七家受檢廠商違反勞基法,主要違法事項為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資,總計開罰一五四○萬元。
職安署說明,這次的檢查對象包含違法情形較為嚴重的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醫療院所、保全服務業、國道客運業及物業管理事業。其中,多家國道客運業,未依規定給付工資或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累計罰鍰三六一萬,為最大宗。其次是電子零組件業,遭罰三百二十一萬。
另外,僱用較多派遣工、婦女與學生等弱勢族群的產業,如餐飲、美容美髮與派遣公司也在此波檢驗名單當中。職安署指出,較為弱勢的群體往往容易成為資方剝削的對象,卻又不敢發聲。
職安署強調,企業有責提供勞工完善健全的工作環境與勞動條件,而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也會本著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宗旨,繼續實施各項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並針對常態性違規的企業嚴加稽查、督導。
此次專案檢查針對十三種勞動條件產業,合計全國實施一一九四場次,違法事業單位共計三三七家,裁罰金額總計一五四○萬元。違法比率為廿八.二%,包含麥當勞、八仙樂園、南山人壽等知名企業都上榜。
發佈日期:2016.4.6 記者吳柏緯

 本國籍照服員 有望加薪
因應人口老化,為增加本國籍照服員、取代看護外勞,在立法院要求下,勞動部研議動用就業安定基金為本國籍照服員加薪,預訂在本月內提出方案,並向立法院專案報告。
衛福部長蔣丙煌表示,照服員待遇差,是導致國人投入意願低落主因,過去國內培養了11萬照服人力,實際從事照護工作只有2.3萬人,即便加上醫院看護,合計也僅約3.5萬人。
他表示,照服員薪水已由時薪180元提升到200元,換算成月薪由1.9萬元增至2.2萬元,增幅約10%;但這樣薪水仍不夠,薪資待遇仍要再提升,照服員薪資應至少要3萬元。
為改善照服員薪資待遇,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提案要求勞動部動用旗下就業安定基金,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為照服員加薪,以鼓勵國內投入長照,促進本國人就業。
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主要是來自於僱主每聘用一名外勞,就必須為其繳交就業安定費。一年可收約150億元,七成運用於鼓勵國人就業,包括職訓及薪資補貼,三成用於外勞管理。
勞動力發展署官員表示,若每位照服員每月補助1萬元薪資,全國2.3萬名照服員,一年薪資補助高達近30億元,就業安全定基金財務將無法負荷。在立委壓力下,據透露,勞動部規畫,薪資補助對象限縮在「照服指導員」為主要目標,並由縣市政府聘僱指導員,以鼓勵照服員獲得進階專業證照。
發佈日期:2016.4.5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

 青年求職難 問題出在2件事
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卅歲以下是失業最主要族群,占總數百分之廿二點九,其中又以廿到廿四歲失業率最高,達百分之十二點五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分析,處於網路世代的年輕人,求職時在溝通與態度上有許多努力空間。
主計總處同時發現,廿至廿四歲年輕族群近十年失業率都在百分之十以上,且平均要花半年才能找到工作。
中彰投分署台中就業服務中心主任黃瓊瑤指出,網路世界讓年輕人愈來愈難投入社會,這從年輕人求職時的兩方面可看出。一是習慣網路溝通的年輕人,當真正和人面對面時容易緊張、表達不佳,影響面試分數。
此外,年輕人因網路訊息而對某些行業產生「這種工作隨便做就能做得好」偏見,應徵時不認真寫履歷,簡歷加自傳只有短短三行,業者形容這是年輕人對職場的「傲慢與偏見」。
方姓保全業者說,近幾年收到年輕人的履歷,除個人資料外,自傳都只有短短數行,面試時常詞不達意,臨時爽約也是常有的事。
一名大學畢業社會新鮮人應徵保全,履歷上寫「你好!我是x xx ,今年廿三歲,就讀x x大學中文系,從小就覺得保全工作很帥,也希望透過櫃(應為「貴」)公司的訓練,讓我成為公司內的中間分子,與團隊一同向前!」保全老闆說,這位應徵者的履歷沒有寫專長,總共六十多個字,還有錯字,「不知如何能聘用他?」
不過也有青年在求學期間自我充實,受大企業青睞,畢業後不擔心工作。參加勞動力發展署「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的詹政衡考上科大進修部後,白天到台灣麗馳科技實習工作,畢業後已累積四年工作經歷,一點不擔心求職問題。
發佈日期:2016.4.6 聯合報 記者蘇木春、余采瀅

 準媽媽離職待產 仍可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今天表示,如果婦女懷孕期間有加入勞保,退保後一年內生產,並且勞保年資滿280天,一樣可以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勞保局指出,許多準媽媽擔心離職生產後,無法請領勞保生育給付,但其實只要婦女懷孕期間有加入勞保,退保後一年內生產,並且勞保年資滿280天,就一樣享有勞保生育給付的權利。
勞保局表示,勞保資格是累計的,所以並沒有限定婦女在同一家公司。不過勞保局提醒,生育給付是只有女性被保險人可以請領,男性被保險人則是無法請領相關生育給付。
勞保局指出,根據勞保生育給付的規定,在民國103年5月30日後生產者,可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2個月,並且依胎數按比例增給,申請期限為5年。
勞保局提醒,民眾要申請勞保生育給付,由申請人自行提出申請,不需要透過職業工會或公司蓋章。
除了勞保生育給付外,還有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和農民保險生育給付,都是民眾只要符合資格就可以申請,如果民眾都符合相關資格,則只能擇一請領。
發佈日期:2016.4.7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

 研究:個性影響工作效率和薪資
為什麼有些人賺的錢比別人多?據先前研究,學歷更高、經驗更豐富的人薪資更高。經濟學家通常這樣解釋:「這些人效率高。」不過,同等學歷、經驗、智商的兩名同性別員工,拿的薪水可能有很大差異。近期一項跨國研究提出,員工的生產效率和薪酬高低與個性有相當大的關係。
英國、西班牙和澳洲的經濟學家近期進行了一項研究,並在「對話」(The Conversation)網站上刊文分享了其發現。他們邀請350人參加實驗,發現人格特質(如自覺性和神經質)與效率顯著相關。具體而言,越是兢兢業業且情緒穩定的人,工作越富成效,賺的錢越多。這項研究排除了職業選擇、談判能力、主管評估及人際關係等因素。(我們知道,好說話的員工往往賺錢少,並不代表他們效率真的比較低。)
收入的性別差異也很顯著。研究發現,女性往往比男人更神經質,即情緒不穩定、更易焦慮。阻礙她們獲得高收入的個性因素是「樂於接受新體驗」:那些富想像力、很藝術化和知性的女性,在實驗中獲得的酬勞較低。
外向的女性也不太有效率,男性則相反。這可能是由於每種人格特質有著不同層面,「外向」對男人和女人有不同的意義,例如外向的男性通常更雄心勃勃和自信,外向的女性則往往合群、善於交際。 
人才招聘越來越看重個性
為什麼了解個性與效率的關係很重要呢?研究者指出,個性因素在人才招聘中越來越受重視,比如美國和英國的雇主們就常說,個性和工作態度是他們僱人的兩大標準。
社會公共政策也可會影響個性的形成。目前,西方公共政策研究者對如何從小塑造個性非常感興趣。家長和教育工作者一般都能在較短的時間裡影響孩子智力和認知能力的發展。然而,一旦孩子長到10歲,「認知干預」的影響力就不太顯著了。相比之下,人格的可塑性則延續更久。
研究者提出,教育政策制定者們需要了解,他們是在培養更有成效的人,還是善於談工資的人——換句話說,是把餅做得更大,還是僅僅改變切餅的方式。
發佈日期:2016.4.7 大紀元 記者陳潔雲

 放寬地區醫院專科醫師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便利勞保被保險人職業病就醫。
勞動部表示,為增進被保險人職業病就醫便利性,原本規定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教學」醫院以上醫院之專科醫師,才有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資格,考量地區醫院分布廣泛,且具有一定醫療品質,故於本(105)年3月18日修正「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及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專科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辦法」,將教學醫院予以刪除,放寬地區醫院專科醫師亦可開具職業病門診單。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考量職業病具有成因複雜及潛伏期長等特性,被保險人可能不易由投保單位取得職業病門診單就醫,為加強罹患職業病勞工就醫權益之保障,經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地區醫院以上(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之專科醫師,診斷罹患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及其增列種類項目之職業病時,可直接由醫師開具職業病門診單給予被保險人使用,被保險人可免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規定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以及時維護被保險人給付權益。
發佈日期:2016.4.8 勞動部

 舊制退休金提撥 3個月僱主繳了1200億
《勞基法》華隆條款去年上路,今年起有舊制勞退年資的企業,3月底前必須將今年符合退休資格的勞工退休金存入專戶,否則將挨罰。目前約有2.7萬家、約1200億元尚未存入,本月將由各縣市政府請未足額提撥的企業表示意見,確認確實未足額提撥後將開罰。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孫碧霞表示,全國有舊制勞退年資勞工的企業約有12萬家,目前已有75%足額提撥;過去每年舊制帳戶約會有600億元入帳,但受到新法上路影響,今年1到3月就有1200億元入帳,每天約有16~17億元。 
孫碧霞說,將和地方政府加強輔導,要求企業落實按月提撥、漸進提高提撥率。勞動部也建置試算網站(http://kmvc.mol.gov.tw/trial/lr.asp)供僱主使用。
發佈日期:2016.4.12(唐鎮宇/台北報導)

 【澄清稿】雇主應遵守勞動契約,給予外籍漁工全額薪資及合理安排膳宿;違者,處以重罰。
有關今(13)日移工團體陳情反映雇主未全額給付外籍漁工薪資且膳宿費用過高情形,勞動部表示,基於漁工作業型態特殊,雇主於出海作業及漁船靠岸期間本應妥適合理安排漁工膳宿條件;雇主若未全額給付外籍漁工薪資,最重將依法處以新臺幣30萬元的罰鍰,並廢止外勞名額;另仲介公司如收取服務費以外費用,最重將處超收費用20倍罰鍰,並處以至少3個月停業處分。
針對外籍漁工每月遭雇主扣除膳宿費用,但雇主未提供相對應的伙食及住宿環境內容部分,勞動部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及相關解釋令的規定,薪資得經勞雇雙方協議,於勞動契約內訂明部分以實物給付;因此,外籍漁工薪資是否含膳宿費用以及數額多寡,應由勞雇雙方於外籍漁工入國前自行協議合理的費用後,記載於勞動契約暨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中;雇主應依勞動契約及工資切結書約定於每月薪資中扣除膳宿費用,又膳宿費用僅約定數額,至於膳宿提供的方式或內容,仍應由勞雇雙方合意約定,且所提供之住宿及伙食之價值,應與約定之膳宿費全額相當。
勞動部表示,地方主管機關已陸續就移工團體前所陳情的外籍漁工個案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遭申訴的雇主已與該等漁工結清薪資或依法遭處罰鍰,如仍有其他外籍漁工遭雇主積欠薪資或未全額給付薪資等違法情形,均可透過勞動部所設置的「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提出申訴,以利各地方政府依法查處,如有違法將依法嚴辦。另移工團體要求安排召開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會議部分,為求周延並完善妥處外籍漁工應有權益,勞動部將擇日邀集相關單位共同商議。
勞動部指出,為保障外籍漁工工作及生活權益,現正規劃將外籍漁工納入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規範對象的相關配套措施,使外籍漁工能在工作型態特殊的狀況下,亦保有完善的生活照顧;另為提升雇主對外籍漁工聘僱與生活管理的認知,勞動部將持續透過地方主管機關辦理法令宣導計畫,強化外籍漁工雇主對相關法規的了解認識,降低雇主違反法令的情形,並落實保障外籍漁工權益。
發佈日期:2016.4.14 勞動部

 下班途中被撞死 非闖紅燈算職災
李姓勞工下班途中車禍身亡,車禍鑑定報告認定李男闖紅燈,勞保局依「普通事故」致死核發30個月遺屬津貼53萬多元,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推翻李男闖紅燈肇事的鑑定報告,判勞保局應按「職業災害」致死給付40個月遺屬津貼,須補發17萬餘元給李男遺屬,可上訴。
25歲李男1年多前下班騎機車回家途中,在潮州鎮太平路與西外環道路口與女騎士發生碰撞,李男傷重不治,根據公路總局行車事故鑑定報告指出,李男闖紅燈是肇事原因,勞保局於是依照「普通事故」致死相關規定,給付死者家屬李男生前投保薪資30個月的遺屬津貼53萬3220元;但死者家屬對勞保理賠認定標準存有疑義,遂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詢問車禍當事人、目擊者並檢視2部機車碰撞地點、擦痕等跡證後,認為原車禍鑑定報告存有許多疑點,於是委託成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所重新調查,認定李男是在號誌變換後進入路口,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推翻了李男「闖紅燈」的事證,並獲得法官採信。
法官推翻鑑定 補發津貼
李男有沒有「闖紅燈」攸關勞保理賠金額多寡,法官認為最新的車禍鑑定報告說明李男並非違規闖紅燈肇事,李男下班途中車禍身亡,應符合勞保「職業災害」致死理賠要件,勞保局須核發投保薪資40個月的遺屬津貼71萬960元,扣除已給付的部分,勞保局應補發17萬7740元給李男家屬。
發佈日期:2016.4.18 自由時報 記者李立法

 「5月1日勞動節」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表示,「5月1日勞動節」係《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本(105)年「5月1日勞動節」為星期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休假,遇勞工之例假或因法定正常工作時間修正縮減致無庸出勤之時間者,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至補休日期可由勞資雙方協商合意。爰本(105)年「5月1日勞動節」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補休日性質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補休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重申,包括「勞動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發佈日期:2016.4.18 勞動部

 結婚請婚假 登記日3個月內都可請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民眾要請婚假的期間可以在登記日的前10日到3個月內,如果得到雇主同意還可以在一年之內請完婚假。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但是許多人常常搞不清楚婚假該怎麼請才是符合勞基法。勞動部表示,勞工的婚假有8天,可從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休,如果得到雇主同意,也可以在一年之內請完。
勞動部舉例,像是有民眾5月登記結婚,7月才請婚假也是符合勞基法的範圍之內。勞動部也提醒勞工請婚假期間,薪水雇主還是要照給。
另外,雇主部分也可以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已辦妥結婚登記事實等文件。
發佈日期:2016.4.20 中央社

 勞動部撤銷「產後1年可上夜班」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上月通過決議,要求勞動部撤銷3月8日發布的婦女產後一年可上夜班函釋,勞動部重新邀請專家學者討論後,儘管各界意見不一,但基於社會尚未形成共識,勞動部決定先撤銷原函釋,近期就會生效。全案經過一個多月回到原點,亦即未來婦女產後一年內仍不得從事夜間工作。
勞基法49條規定,女性不得從事夜間工作,懷孕及哺乳婦女更是嚴禁,其中產後婦女原則上是產後一年。由於很多婦女反映未實際親自哺乳,不能輪值夜班,影響就業權益,勞動部於3月8日發布函釋,原則仍禁止婦女產後一年上夜班,但若女性勞工若確實無夜間照顧需求,只要簽署證明文件,仍可從事夜間工作,希望還給女性自主決定權。
不料隔周勞動部赴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預算時,藍綠立委皆反對勞動部鬆綁決定,認為鬆綁看似維護產後婦女工作權,實則讓女性喪失法律保護傘,極可能被迫被資方要求簽署同意書,造成女性產後無法調養身體,也違背母法精神,最後通過立委提案,要求勞動部撤回函釋。
勞動部日前再度邀請專家學者討論,據了解,與會意見分歧,有人認為很多女性並未親自扶養子女,開放女性自主選擇權,並非全面開放,並未逾越母法規定;但也有人主張,母法除了基於哺乳需求,也有母性保護精神,確保產後婦女得到充分休養,因此純以是否親自哺乳考量,並不周延,也有違原條文立法意旨。
勞動部表示,各界對此顯有不同看法,既然現階段尚未達成共識,因此決定先撤銷函釋,近期即會公告撤銷。
發佈日期:2016.4.21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競業禁止條款 明定合理補償3原則
.每月補償金不低於離職時半薪.必須足以維持勞工生活所需.可一次給付或按月給付
勞動基準法去年底修法增訂競業禁止條款,明定競業條款區域及期間不能逾越合理範圍,並合理補償勞工所受損失,為免範圍不夠明確,有損勞工權益,勞動部配合修訂勞基法施行細則,訂出具體條件;例如競業禁止範圍須以原來公司具體營業範圍為限,但如公司董事會已通過未來拓展營業範圍,不在此限。
合理補償三原則,包括每月補償金不得低於勞工離職時薪資半數;必須足以維持勞工生活所需等,可一次給付或按月給。
為防營業機密外洩,業界常以競業條款限制員工跳槽,過去法令並無明文規定,業界濫用情況嚴重,勞動部參考多年來法院判決,去年10月訂定「勞資雙方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參考原則」,供法院及業界援引。因不具法律效力,去年底立委直接提案修改勞基法,將競業條款入法。
勞動部說,母法通過條文規定,雇主與勞工約定競業禁止,期間、區域、職業活動及就業對象不能逾越「合理範疇」;雇主對勞工因此所受損失,應有「合理補償」;為使相關規定更為具體,施行細則給予明確定義,確保雇主擴大解釋,影響勞工就業權。
競業期間及範圍,雖然母法規定競業條款最長不超過二年,但施行細則明定,競業條款時間必須符合企業卻欲保護的營業祕密或技術資訊時效性(如產品生命周期等),不能一概約定兩年。例如某些晶片雖具機密,但若已為新的晶片取代,若一般認為合理時間為一年,就不能訂二年。
競業禁止範圍,須以事業單位實際從事營業活動區域為限,不能無限擴大範圍,例如宣稱公司未來一年將於海外全面設點等;但若屬公司董事會已通過決議的投資計畫,則不在此限。
基於證據保全及避免日後衍生糾紛,施行細明定雇主與勞工約定競業禁止,應以書面為之。
發佈日期:2016.4.25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

 企業違反《勞基法》 北市152家上榜
柯文哲自上任台北市長後,市府勞動局便積極對各大企業單位進行勞動檢查,而昨晚北市勞動局再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本次名單中共有152家上榜,其中以違反「沒有加給延長工時工資」的企業為最大宗。
據昨晚北市勞動局公布的「違反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名單」,共有152家企業與事業單位上榜,其中不乏銀行、醫院與知名連鎖服務業,而此次違反法令以「沒有加給延長工時工資」(48家)、每7天中未有1天之休息作為例假(34家)與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30家)為最大宗。
另外,據 《三立新聞》報導,北市勞動局呼籲事業單位應注意,勞雇雙方不得約定拋棄延長工時工資之請求權,也不能強制勞工在延長工時事實發生後僅以補休代替延長工時工資,違反前述規定將處以2萬至30萬元罰鍰。
發佈日期:2016.4.26 自由時報

 增僱員工減稅 今年可列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租稅優惠,首次優惠適用期間自2014年5月20日起算,今年度符合資格的中小企業,增僱本國籍員工的薪資支出,可加成扣除130%,在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時,應計入今年營利事業的基本所得額。
為鼓勵中小企業擴大招聘人才,促進投資意願及提升國內就業率,行政院去年2月6日發布《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適用期間追溯至2014年5月20日到今年5月19日為止,中小企業符合規定增僱本國籍員工,可以按照增僱員工的薪資費用,適用加成30%,並在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優惠。
官員表示,只要中小企業符合完成公司、商業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新創立及增資擴展企業實收資本額達50萬元以上,且企業淨值為正值、經常僱用本國籍員工數增加2人以上等規定,就可以適用加成減除的租稅優惠。
符合申請資格的中小企業增僱本國籍員工薪資支出30%,可申請另外從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能夠超過當年度課稅所得額,而額外加計的30%減除金額,也需在今年辦理104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計入營利事業基本所得額。
發佈日期:2016.4.26 中時電子報 記者 陳昱光

 哺乳期間女工注意 勞動部要妳晚上10時前下班
《勞基法》規定女性在懷孕和哺乳期間,不得在晚上10時到隔天早上6時工作,違者僱主可罰9萬到45萬元。勞動部在今年婦女節3月8日公告解釋令,鬆綁規定,若女性未親自哺乳,事先簽署切結書後,就可不受禁止夜間工作的限制;但此舉遭朝野立委砲轟,質疑恐讓女性勞工被迫勞動,對此勞動部今天公告廢止此解釋令,即起生效,從今天起哺乳期間女性不得再在晚上10時到隔天早上6時工作。 
《勞基法》1984年實施時就規定,禁止女性勞工於懷孕和哺乳期間從事夜間工作,哺乳期間原則上為產後1年;勞動部稱,因實務上部分企業為避免觸法,無論女性勞工是否哺乳,產後一律禁輪值夜班,有女性勞工認為影響就業權益,向勞動部申訴,當初才會決定鬆綁。 
勞動部表示,原出發點是要尊重女性勞工自主權,加上現階段集乳及保存的技術發達,女性勞工也可事先集乳、不必一定要等到餵乳時間親餵;但社會大眾反映認為不該開此後門,因此廢止此解釋令,今起哺乳期間女性不得在晚上10時到隔天6時上班。
發佈日期:2016.4.27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邱素貞瑜珈歇業 勞動局:業主未做任何通報恐觸法
全台擁有15家分店的老牌瑜珈教室「邱素貞瑜珈天地」驚傳歇業。北市勞動局科長劉家鴻今天表示,在查詢內部系統後發現,邱素貞瑜珈未做任何通報,若真的確定歇業,業者恐違反《就業安全法》未在15天前做資遣通報,與《大量解雇法》未在60天前進行通報2項規定,兩法總計可罰13到65萬元(前者3至15萬元、後者10到50萬元)。 
劉家鴻表示,目前未看到邱素貞做任何資遣通報,由於該公司投保員工人數已達39人,也已經達到大量解僱通報標準,因此若確定歇業,業者恐違反2項法令。 
勞動局也表示,未領取薪資的員工可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若確定邱素貞瑜珈天地真的倒閉,勞動局可開出歇業證明,未領取工資的勞工可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若未停業,可能就必須走民事訴訟來爭取權利。
發佈日期:2016.4.28 蘋果日報 陳思豪

 去年女性勞參率 升至50.74%新高
鼓勵婦女重返職場,國發會表示,育嬰假政策對女性就業多有正面效益,除提升女性重返職場外,由於目前女性負擔較多的育兒責任,未來將持續落實育嬰留職停薪政策,也會縮減兩性申請比例,強化男性育兒角色。
國發會人力發展處科長陳雅雯表示,2015年女性勞參率升至50.74%,創下歷年新高,而育嬰假政策對女性就業有正面效益,除了提供女性就業誘因及保障、促其重返工作崗位外,也可以減輕企業培訓新進員工的成本負擔,有利於兩性、家庭及企業,進而提升女性勞參率。
育嬰假津貼優於韓國
陳雅雯指出,我國育嬰留職停薪假可達2年,比日本、韓國長,其中有給付之育嬰假為6個月,雖比日、韓短,但我國育嬰假津貼是投保薪資的6成,與日本相當,更優於韓國的3成3。
根據統計,雖然去年台灣25~29歲女性勞參率高達90.2%,但自30~34歲級距開始下滑,且25~49歲育齡婦女的無就業意願中,都以「需要照顧子女」為主因,反映出女性必須負擔較多的育兒責任。
陳雅雯也說,考量到育齡婦女未參與勞動原因仍以育兒為主因,政府將持續推動育嬰假政策,倡議男性參與育兒角色,鼓勵企業營造友善家庭的職場環境,促使更多分娩後女性重新投入勞動市場。 
發佈日期:2016.4.28 蘋果日報 記者林海

 打工族滿1年 僱主也應給予有薪特休假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報告如何避免企業濫用時薪制勞工造成勞動貧窮問題,立委質詢,調查發現時薪制勞工高達近6成沒有特休假,詢問勞動部要如何改善;勞動部說,確實有部分僱主利用勞工不清楚規定而沒有給有薪特休假,願研擬相關規範改善。
依據勞動部報告,我國目前部分工時勞工已達40萬人,其中學生佔4成,家庭主婦(夫)也有22%。勞動部去年對僱用時薪制勞工較多的行業如旅館業、餐飲業、加油業、批發零售業等發動專案勞檢,違法比率為21.64%,總計罰鍰5741萬元,其中以未給加班費、未給例假日、特休假工資最多。
立委王育敏質詢時表示,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基法》,和正職一樣享有特休假權益,但依勞動部的調查,高達58%部分工時勞工沒有特休假;這些僱主佔勞工便宜,質詢勞動部要如何落實法令。
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年資滿1年享有7天有薪特休假,時薪制勞工依平均每週上班時數佔正職勞工時數比率,依法也要給予有薪特休假。
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說,部分工時者和全時勞工都適用《勞基法》,對僱主來說都應該給予一樣的權利、福利,但部分僱主可能利用勞工不清楚而做出差別對待。勞動部訂有「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提醒僱主應該注意的事項,近期會再進行檢討。另外也正研擬《勞基法》服務業專章,屆時對相關規範會更完善。
發佈日期:2016.4.29 蘋果日報 記者唐鎮宇

 部分工時全職化 將訂服務業專章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進行部分工時相關專案報告。由於部分工時人數愈來愈多,為保障部分工時者的勞動權益,避免淪為全職化造成勞動貧窮,不少立委都提出制定部分工時專章、甚至專法的要求。勞動部長陳雄文說,部分工時者尤以餐飲、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等服務業最多,已再研議在勞基法內訂定服務業專章。
陳雄文今在「部分工時工作者全職化危機:如何避免企業濫用時薪制造成勞動貧窮」報告時指出,全國部分工時勞工已超過40萬人,工作內容已餐飲服務生、事務工作人員和收銀員最多,若以身分來看,以學生占4成最多,其次家庭主婦夫也有2成2。
不過,部分工時者雖然平均每周工時為22.2小時,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每周正常工時40小時,但其中約有7.6%、約3萬多人每周工時超過40小時,已是正職全時工作者的時數,凸顯確實有部分工時者有全職化現象,部分雇主寧聘部分工時勞工。
陳雄文強調,勞基法並未排除部分工時者適用,部分工時者只是工時較全時勞工低,但相關工資、工時、請假、特休假和福利等勞動權益,和一般勞工並無不同。但他也坦言,部分雇主可能利用勞工不清楚勞動權益而做出差別對待。
因應部分工時者愈來愈多,立委除要求勞動部應加強勞檢,包括立委劉建國和陳曼麗等人也提到應訂專章或專法。
陳雄文說,勞動部已在研究訂定服務業專章,目前已跟勞、資、學開過幾次會,除了解服務業有什麼勞力運用適用的困難 ,並了解勞工團體能否接受彈性作法,以及透過學者幫忙了解國外做法。
發佈日期:2016.4.28 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