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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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2016-02-10
105年2月製

 勞動部預告指定欲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得適用「8週彈性工時」規定比照辦理。
勞動部表示,為使所有事業單位均得在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工時及例休假,於今(12月31)日依法制程序預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即8週彈性工時)之行業。
勞動部指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之日曆表,通常以「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例如:為使105年之農曆年期間可以連假9天,即將2月12日之上班日與1月30日之非上班日對調為之。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惟依規定,必須採行「8週彈性工時」,始得為之。然而,以適用8週彈性工時規定的行業別有其限制,為使各行各業均有比照公部門「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之可能,減少勞資爭議,爰指定尚不適用「8週彈性工時」之行業,除5月1日勞動節外,凡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致需調整工作日與休息日者,得以適用該項規定。
勞動部提醒,正式公告後,事業單位如欲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實施「8週彈性工時」,仍應符合「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始得調整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至於「五一勞動節」雖行政機關未放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仍應依法放假;遇有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
勞動部強調,該指定適用尚在預告階段,相關政策將於法制作業程序完成後,正式發布。
發布日期:105-01-04 勞動部

 今年可退33萬人 退休準備金還差1900億
今年起,企業要將當年度符合舊制退休資格的員工,於三月底前把退休金足額提撥至退休帳戶。勞動部表示,粗估今年符合舊制退休資格的勞工約卅三萬人,全數退休金共約需四千億元,目前還差約一千九百億元。
勞動部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目前有七成企業依規定足額提撥,另有三成企業還在陸續提撥中,主要以員工人數較多、規模較大的企業為主,各行業都有。
孫碧霞表示,三月底過後,若企業仍無法足額提撥,會由各地方政府到該企業查核,計算到底還缺多少錢,為何撥不足等,才會依違規情節開罰九萬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工商團體提出的兩項建議,孫碧霞說,去年立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明定只要當年度符合退休資格者,不管幾歲、有沒有退休意願,雇主就得足額提撥。
孫碧霞表示,退休準備金屬於雇主資產,放入戶頭後,會由勞動基金運用局協助投資,往年收益約有百分之三點多,最好也曾到百分之五,賺的錢雖仍得放在帳戶,雇主無法提出,但帳戶餘額變多後,等於雇主需撥進來的退休金可變少。
孫碧霞還說,政府課稅時會將企業必要支出扣掉後,再計算課稅額,而雇主提撥的退休金可視為企業必要支出,也就是可因此少繳稅。不過,有雇主指出,營運艱困的企業都拿不出錢來足額提撥了,如何享受少繳稅。
發布日期:105-01-05

 勞退金提撥想翻案...勞動部說不可行
自今年3月起,雇主每年3月前須撥足當年度符合退休資格者的舊制勞退金。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昨(4)日表示,有七成事業單位已足額退休提撥,其餘三成事業單位、合計須提撥近2,000億元,若企業有提撥困難,勞動部將提供輔導。
她表示,工商團體若要翻案,須重新修法,而且相關條件和配套也要重談,並不可行。
勞動部高層重申,對於三成未依勞基法規定提撥退休金的企業,若執行有困難,可向勞動部說明並提出逐年改善計畫;但若不理不踩,不做任何改善,勞動部一定開罰。言下之意,對於執行雇主每年3月前須撥足當年度符合退休資格者的舊制勞退金,勞動部沒有退讓之意。
孫碧霞強調,雇主每年3月前須撥足當年度符合退休資格者的舊制勞退金,是去年立法院修正通過「勞基法」第56條修正案,目的是要確保勞工退休金,避免華隆案再發生。新法並非要求雇主對於舊制勞工退休金要一次足額提撥,僅是要求「當年度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退休金」要足額提撥,今年3月前需要提撥的勞工退休金絕非工商團體估算的1.6兆元。
她指出,目前企業舊制勞退帳戶數約13萬個,適用舊制勞工人數有128萬人,預期今年符合退休條件勞工約有33萬人,初估3月前企業要提撥退休金約4,000億元。約七成企業、9.1萬家企業因過去提撥得多,現已符合勞基法規定;有約三成、3.9萬家企業未足額提撥,估計要提撥近2,000億元。
官員表示,「事事難料」,很多企業突然關門歇業,無法給勞工退休金,讓勞工求償無門,各界都希望從制度面來避免華隆案再次發生,因此才修改勞基法。
配合法定工時縮短,修正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之長期工作過重評估,調整與日本一致。
過勞之認定需有「工作負荷過重」事實,認定要件包括:(1)異常的事件;(2)短期工作過重;(3)長期工作過重。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基於原指引(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以下簡稱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係比照日本認定基準,並依原勞基法每2週工作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之規定訂定,爰修正將評估長期工作過重之加班時數調整與日本認定基準一致。
職安署表示,因應105年1月1日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爰邀集職業醫學、心臟內科、流行病學及法學等專家開會研商,將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中長期工作過重之評估標準加回8小時,與日本一致。原本發病前1個月因加班產生之工作負荷與發病之相關性極強之加班時數,由92小時修正為100小時,發病前2至6個月月平均加班時數,由72小時修正為80小時;另發病前1至6個月因加班造成與發病間之關連性,隨著時數增加而增強之月平均加班時數,則由37小時修正為45小時。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並未改變實質內容,僅針對前次長期工作過重評估時數下修8小時,調整回來與日本一致。修正前指引對於評估長時間勞動之工作時間,係以每2週84小時工時以外之時數計算加班時數,並以30日為1個月、每月184小時為基準;修正後則以每週40小時工時以外之時數計算加班時數,並以30日為1個月、每月176小時為基準,並自發病日往前推算,分別計算發病前1個月、1至6個月及2至6個月之月平均加班時數,作為評估工作負荷與發病關聯性之參據。
職安署強調,本指引主要是作為醫師診斷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之評估參據,以協助勞工保險職業病給付及相關補償之行政認定,是否認定為過勞,需由醫師依工作負荷情形綜合判定,舉證責任則由雇主承擔。雇主或勞工朋友對於過勞認定如有相關疑慮,請逕洽職安署委託辦理之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洽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諮詢(電話:02-3366-8266)。
發布日期:105-01-05 勞動部

 三成企業調薪有望 平均調幅3.54%
104資訊科技今舉辦「2016薪酬展望趨勢報告」,調查指出,今年有31%的企業會調薪、平均調幅3.54%,不過今年調薪企業比例、平均調幅均低於2015年。
2016年產業加薪幅度以金融業6.94%居冠、電信通訊5.93%居次,化學與石化第三、調幅4.38%。104人資學院營運長花梓馨表示,公司營運狀況仍是企業調薪的主要考量、占比達74.9%,加薪留才比率是37.8%,提供具競爭力的薪資防止人才流失則占23.3%。
據調查,調薪頻率以一年一次最高,達63%;29%的企業不定期調薪,另有8%企業一年調兩次。
發布日期:2016-01-07 10:20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即時報導

 年終平均1.19月 今年僅3成企業加薪
農曆春節將至,各企業將陸續發放年終獎金。人力業者昨公布調查,發現企業在今年初將發放的年終獎金平均數額為1.19個月薪資,比去年少了3.6天,但仍是近4年來次高。專家分析,由於景氣前景不明,企業會多準備現金「存糧過冬」,就算是賺錢企業,今年年終也可能縮減。上班族則哀怨,年終不如預期,這個年不好過。
人力業者在去年底針對886家會員企業問卷調查,發現有72.6%企業指今年初將發放的年終獎金和去年差不多,但有17.9%企業指年終低於去年,僅9.5%企業年終高於去年,總計今年年終平均為1.19個月,較去年1.31個月略低。 
景氣衝擊製造業
知名人資學院副總花梓馨說,調查顯示年終獎金以金融業1.55個月最高,此行業在過去7年中有6年奪冠;其次為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1.45個月,第三是化學與石化相關業1.37個月。另減少年終的行業中,以傳統製造業、電子製造業影響最大,應是受國際景氣影響。 
7月是調薪關鍵
近日已透露年終獎金的企業中,國泰金控年終應會高於去年的6到7個月,台塑集團則推估約5.5個月,汽車零件廠和大已宣布年終約3到4個月。不願具名科技業主管說,科技廠年終大多固定1或2個月,但景氣不佳,會影響到的是年中的分紅。
調查也詢問今年企業調薪意願,發現3成1企業表示今年會調薪,平均調幅為3.54%,調薪意願和幅度都略低於去年。花梓馨說,過去企業調薪多集中1月、4月,今年反而是預計7月調薪的企業最多,反映企業對景氣看法仍保守,因而延後調薪時間點,若今年上半年景氣未好轉,7月執行調薪的機會就會降低。
銀行業上班族蕭小姐說,公司每年年終都4個月左右,但今年業績較差,調薪幅度應該不高。物流業司機張先生說,今年景氣明顯不好,業績只有去年的一半,擔心沒有年終獎金。
賺錢企業也縮手
《Career就業情報》顧問臧聲遠分析,由於目前景氣前景渾沌,企業會希望多保留一些現金在手上以備不時之需,因此就算是賺錢的企業,年終獎金也可能比以往低;籲有年後跳槽意願的上班族「一動不如一靜」,最好先觀望再行動。但若發現公司已有財務狀況,例如停發年終獎金,甚至虧損等情況,就要開始積極準備轉職。
發布日期:105-01-08蘋果日報 記者唐鎮宇

 全台勞檢啟動 11類行業小心
血汗企業注意了!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表示,今年度將針對金融保險業、物流業、醫療院所、派遣業、保全業還有工讀生等11類行業或對象,結合730名人手發動全國性勞動檢查;其中,特別針對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84家企業,實施全面普查。
去年職安署發動全國勞檢,稽查共1,194家企業,原規劃勞檢4萬場次,結果績效超乎預期,總計檢查49,764家;職安署今年規劃檢查1,141家企業,全年勞檢計畫也同步曝光。
職安署規劃,由於國定假期旅客搭乘客運需求龐大,仍比照往年,針對國道客運駕駛排定春節、國慶連假共兩次勞檢。此外,2至3月稽查100家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業者;4至5月稽查100家私立幼兒園、60家保全業者;5至6月瞄準物業管理公司、養護機構,各勞檢60家。
至於暑假是傳統民眾出遊、購物旺季,除規劃7、8月勞檢100家派遣業、100家金融保險業外,7至9月也會針對各行業的工讀生,包含零售式量販業進行稽查,企業數可達150家。9、10月還特別針對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安排勞檢,且「低標」是要稽查200家,目標要針對全部284家實施普查。
職安署長劉傳名表示,去年稽查結果可看出,雇主最常違規的三項勞動法規,包括加班費沒依規定發放、沒備妥員工出勤紀錄表或記載有問題、員工每月加班超過法定46小時等,前述違規可開罰2萬至45萬元罰鍰。
劉傳名表示,已發文「提醒」地方政府針對四大類名單加強平日勞檢。第一,常違規的六大行業,如批發零售業、製造業、住宿餐飲業、支援服務業、運輸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工服務業等;第二,僱用弱勢族群較多的企業,如養護機構、僱用工讀生、派遣業等。第三,資訊科技研發業、新聞媒體業及金融理財人員等知識密集產業;第四,3年內違反重點檢查項目滿3次以上者。
發布日期:105-01-11 工商時報【記者郭建志╱台北報導】

 不准員工去投票 雇主小心觸法
本周六(16日)是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高雄市勞工局表示,往年投票日當天接獲最多的投訴,就是雇主以勞工要出勤為由,不准勞工去投票;其次就是勞工在投票日當天工作,事後雇主以勞工輪班為由,未依出勤時數補給加班費。勞動條件科科長羅永新說,雇主上述行為都有違法之虞,其中妨礙勞工行使投票權,更違反刑法第142條,提醒雇主小心觸法。
勞工局指出,依勞基法39條規定,擁有投票權且當天要出勤的勞工,應放假1天,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同意投票日工作,除加給工資,也不能妨礙勞工投票。
如果投票當日雇主希望勞工上班、輪班,但勞工確實不能配合出勤,雇主不能扣薪、扣假或要求補班;至於投票當日原本就不用出勤的勞工,雇主不用另外再給假或給加倍工資。
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表示,投票權僅能在投票當日行使,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實施調移,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投票日上班,應加給工資,非讓勞工補休,從事服務業或須輪班的勞工,若投票日當天無法投票,或事後未拿到加班工資,可向勞工局申訴,雇主違反勞基法可裁處2至30萬元。申訴專線:07-8124613分機232至235。
發布日期:2016-01-13 07:11 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高雄報導

 北市勞檢大醫院 18家統統不合格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昨公布去年十一月,針對全北市醫療院所勞動條件的檢查結果,不合格的醫院共計十八間,以台大醫院違規項目六項最多,其次是三軍總醫院、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台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也違反五項。
近9成未給付加班費
勞動局針對北市僱用五百人以上的十八間醫療院所勞檢,結果全數不合格,其中近九成未給付加班費、逾七成未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逾五成超時工作。
台大醫院違規六項居冠,包括延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延長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與工作滿一年者,未給予特別休假。台北榮總醫院僅違規一項「未依勞基法發放加班費」。
台大違規6項最多
台大醫院回應,包含延長工時依法報備、補發加班費、給予特休等均已改善,其餘三項也將配合政府政策;三總則指已全數改善完畢;台北市立聯醫回應,因聯醫為公立醫院,加班費預算編列受規範,每年只能編列約一千五百五十萬元,僅足夠半年需要,不足部分則讓員工擇期補休。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醫療機構普遍有盈餘,但基層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惡劣,將主動致函衛福部檢查結果,並提議於評鑑時增加「勞動權益項目」,改善醫療勞動環境。
勞動部將嚴查11類行業
此外,去年全國勞檢近五萬家機構,雇主最常違規前三名,包括加班費沒依規定發放、沒備妥員工出勤紀錄或記載有問題、員工每月加班逾法定四十六小時等,可處二萬至四十五萬元罰鍰;勞動部職安署進一步表示,今年將針對金融保險、物流、醫療院所、派遣、保全及工讀生等十一類行業及對象,發動全國性勞檢,其中,針對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更將實施全面普查。
發布日期:105-01-12 自由時報 記者何世昌、謝佳君、林惠琴、黃以敬

 選舉日上班不給加班費? 中油大林廠遭檢舉
本周六是總統副總統投票日,依勞動部函釋,當天上班員工應放假一日,若徵得勞工同意上班,也應給予投票時間並發給加班費,不過有民眾提供印有中油大林煉油廠字樣的公文,上面白紙黑字寫明選舉日上班員工不發給加班費,指控中油違法。台灣中油公司回應,總公司規定投票日出勤應發給加班費,將查明大林廠是否的確發出這紙公文,若有其事將予糾正。
有民眾提供公文向《蘋果》爆料,中油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人力資源部門在公文載明「投票當日原排定輪值人員照常出勤,不報支加班費或補休,未出勤者依請假規定辦理。」質疑中油違法。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若中油的確有此作法,將違反《勞基法》,可罰2-30萬元,投票日是應放假日,若徵得勞工同意出勤需發給加班費。
台灣中油公司強調,11月30日經濟部即發文給各國營事業單位,說明選舉日不得妨礙員工投票並應發給值勤勞工加班費,中油總公司也發文給各單位,要求依法處理,將了解大林廠是否的確發出違法公文,如有此事將糾正大林廠,中油一定會發給選舉日出勤員工加班費。
發布日期:105-01-14 蘋果日報 記者許麗珍

 勞動部研究報告曝光 台灣低薪的八大元凶
勞動部一份委外研究的報告昨(13)日曝光,研究顯示產業使用外勞的比率愈高,非技術性的本國勞工薪資就會愈低,外勞愈多,也會對營造、製造業的本勞產生就業影響。報告具體建議,政府應管制外勞總數,不應持續鬆綁外勞引進,並啟動外勞警戒指標。
勞動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低薪資對我國勞動市場的影響與政府因應策略」,希望透過研究提供勞動部對低薪的因應策略與解決方法。雖結案報告1月底才會出爐,但內容摘要昨日曝光。
報告指出,造成台灣低薪共有八大主因,包含:過度資本深化,企業傾向以臨時或派遣人力取代非核心勞工,產業結構改變,全球化衝擊,研發與教育訓練經費排擠企業加薪,大學教育普及卻造成職能不符,大量雇用外勞,及企業工會的議價能力低落。
對於外勞的衝擊,報告特別指出,引進外勞對於婦女、青年、原住民及弱勢族群就業影響較高,也對於營造、製造業的本國勞工產生就業影響,前五大受影響行業包含:電子機械業、紡織業、金屬製品、塑膠製品、金屬基本工業等。
但是引進外勞也非全然都是不好的,報告也指出,雖然引進外勞對於低階本勞會產生替代效果,但仍可能對於「本勞的職業階級向上流動」有正面助益。
勞動部綜規司長王厚誠分析,學生在大學所學過度集中在特定領域,培育出的學生職能不符,台灣近六成人力又擠到服務業,造成製造業大喊缺工。此外,雖然大量雇用外勞的企業多集中在勞力密集產業,但經研究確實顯示拉低了非技術性本勞的薪資,此份報告未來將作為勞動部施政的重要參考。
報告建議,政府應補助企業研訓費用,鼓勵企業分配盈餘給員工,規劃適宜的加薪減稅措施與配套。外勞管理應啟動警戒指標,並採總額控管機制。在立法上,應儘速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的通過。長期來看,政府應檢討高等教育政策,並優化投資與貿易環境,鼓勵台商回台並吸引外商投資台灣。
發布日期:105-01-14 中時電子報 記者郭建志

 上班逾12小時 全虹罰2萬
全虹企業公司台北維修中心遭員工投訴,指經常超過法定的每天12小時工時上限,直呼血汗,經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稽查屬實,僱主違反《勞動基準法》,已開罰2萬元。對此,全虹坦承疏失,承諾改進。
一名不願具名的民眾表示,全虹「台北維修中心」員工負責手機報修、維修等業務,正常工作時間從上午9時至晚上6時,但因工作量太大,有員工經常得加班處理公事,甚至超過法律規定工時12小時的上限,「未免太血汗」。
業者:已恢復正常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指出,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一日正常工時加上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此案經稽查,確實有勞工一日工時超過12小時,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去年12月28日開罰僱主2萬元。
對此,全虹企業公司副總經理曾郁雯表示,因12月人事異動,造成有同事業務變多,有發加班費,目前已恢復正常,不會讓公司管理問題影響到員工權益。
發布日期:105-01-18 蘋果日報

 勞動部公布本期(105年1月15日)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37家,實施人數1,180人。
勞動部公布本期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共計37家,通報人數1,180人,實際實施人數1,180人。上期(104年12月31日)家數計57家,通報人數4,761人,實際實施人數4,756人。上期事業單位中,目前已有23家停止實施「無薪休假」,另新增3家,累計減少20家,通報人數減少3,581人,實際實施人數減少3,576人。
本期多數事業單位之實施人數在50人以下,以金屬機電工業14家較多,實施期間未超過3個月,實施天數多為每月4至8天。其中媒體曾報導實施人數較多的面板廠華映公司(2,515人)、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131人),已停止實施「無薪休假」。此外, 104年12月之通報大量解僱件數及計劃解僱人數另將於105年2月1日發布,目前尚無大量解僱情勢異常狀況。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協助勞工,已啟動「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準備就業安定基金200億元,作為協助「無薪休假」勞工充電學習之用,一旦掌握「無薪休假」事業單位名單,即主動聯繫,提供協助,鼓勵在職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辦理訓練之課程或該企業申請辦理之課程,以持續發展及提升個人所需技能。除補助自辦訓練之事業單位訓練費用外,並於訓練期間,另提供勞工訓練津貼每小時120元,每月上限100小時,最高可領取1萬2千元之津貼以維持其生計。
勞動部強調,勞工若有其他訓練需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亦可彈性及時規劃辦理其他訓練課程,勞工亦可透過「全民勞教e網」、「勞動發展數位平台」進行數位學習課程。事業單位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將由專人進一步提供諮詢服務。
發布日期:105-01-18 勞動部

 年前勞檢 震昌、大潤發挨罰
北市勞動局昨進行年節職安專案檢查,震昌工程公司及大潤發南湖分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分別開罰30萬與6萬元,勞檢處表示,許多公司會在年前趕工,仍要注意勞工安全。另忠孝橋引道將在春節期間拆除,勞檢處也會2天1次密集派人抽查。
震昌工程公司負責的復興南路新建工程,由於違反暴露鋼筋未採防護措施、水電作業勞工未戴安全帽等8項規定,遭勞動局勒令部分停工,並預計開罰30萬元。
大潤發南湖分公司也因違反逃生通道堆置物品、冷凍室未設置內部開啟裝置等5項規定,預計裁罰6萬元。新雙福號糕餅店則因烤爐開關與排氣設備開關未連動、工作場所未保持適當照明等2項通知限期改善。
勞動局表示,春節前各行業較平時忙碌,部分危險性較高的作業如外牆清洗、舞台搭設、燈節燈具架設、賣場堆貨、營造工程、天然氣供應、液化石油氣分灌裝場與加氣站、起重吊掛等,可能因趕工而疏忽安全管理,極易造成職業災害。
另外,勞檢處已於去年12月23日至今年1月3日完成第一階段年節職安專案檢查,對活動舞台搭設及101煙火架設執行勞動檢查,共發現8項缺失。其中「必應創造公司」及「銓閎有限公司」,因讓工作人員於2公尺以上攀爬雷爾架卻未使用安全帶,各被開罰3萬元。
發布日期:105-01-19 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陪產假扣薪 私校遭罰5萬
台南市政府勞工局去年8月接獲投訴,指1名外籍教師因配偶生產,向任職的私立學校請5天陪產假,但校方卻以不符合內部規定為由,僅支付勞方2天薪水,外籍教師因此向勞工局提出申訴。19日勞工局也向企業呼籲,勞工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應該照常發放。
性別工作平等法在去年修正,受僱者懷孕期間應給予產檢假5天;至於配偶分娩時資方也應給予勞工陪產假5天,且薪資依規定需照發。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去年接獲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相關申訴案件高達68件,其中性別或懷孕歧視案件就有34件,違反性平工作權益也有15件。
勞工局表示,去年8月份時,接獲1名任職於台南某私立學校的外籍教師,因配偶臨盆,向校方申請5天的陪產假,但校方卻以契約及內部規定為由,僅付給外籍教師2天薪水,剩餘的3天以聘僱臨時代課老師費用為由並未支付,且校方後續也以違反校規解雇該名外籍教師。
該外籍教師因此向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投訴,勞工局經查證調解後,已依法裁罰學校5萬元。王鑫基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勞方須依規定給予薪資,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減免、扣除或轉換影響勞工權益等,否則資方恐違法。
發布日期:105-01-20 中國時報【萬于甄╱台南報導】

 應徵者問題一籮筐!業者嘆:難怪找不到工作
過年轉職潮來臨,新竹倍適旅行社近期收到一封履歷,發現求職照放「動漫人物」、專長欄「空白」,總經理李佳彥上網感嘆「這樣找工作,難怪會失敗!」引發不少熱烈回響。市府勞工處建議,求職者應完整填寫履歷,才能展現積極找工作態度。
李佳彥長期面試應徵者,發現不少應徵者愛遲到,也曾遇過媽寶型應徵者,面試時媽媽隨侍在側「問題比兒子還多」,只好請應徵者改日再「單獨」來應徵。
「態度決定一切!」李佳彥分析,曾遇過求職者應徵文書,卻帶「手寫履歷」,「這個世代的年輕人晚熟,求職的第一關就被淘汰。」建議找工作得準時到場,甚至前一天預先了解路線,是否好找停車位等,避免遲到。
還有求職者家中無印表機,當天才拿隨身碟到應徵的公司列印,李佳彥建議求職者可先到便利商店列印,當無法自行解決此問題,也會讓雇主思考「你往後如何解決其他問題?」難免產生不好的印象。
市府勞工處就業服務科科長葉璐嘉說,年後轉職民眾不要怕挫敗,應徵前先對產業有基本認識,展現出企圖心;履歷應完整填寫,讓人資了解應徵者能力和之前背景,最重要的還是「態度」,不只是對工作熱情,更抱持著願意努力的心態,都能讓雇主優先注意到。
新竹市首波徵才活動將於明天上午10點至下午2點登場,包含製造、光電、傳產、零售、餐飲等共31家廠商,提供1080個「可年後轉職」的職缺,地點在新竹巿北區行政大樓5樓大禮堂。
勞工處處長黃錦源說明,因應年後轉職潮,提供職缺是可在農曆年後才報到的職缺,讓求職者能夠安心過好年,年後才報到上工。
發布日期:105-01-20 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新竹報導

 申請育嬰留停薪津貼 勞動部:15.2%遭阻擾
我國從2009年5月起實施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可在育嬰留停期間請領6個月津貼,金額為勞保投保薪資6成。勞動部去年5、6月間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復職關懷調查」,調查請領津貼並在前年期滿者,有效樣本5549份。結果顯示,有15.2%的受訪者認為申請時遭遇公司或主管變相阻擾。
勞動部統計,截至去年7月底止,申請育嬰留停津貼達34萬餘人,累計核付金額305.3億元。根據勞工保險局去年6月底資料,前年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滿者,76.4%回到原公司、15.8%到其他公司、7.8%離開職場;回到原公司者,有11%沒有回復原職位,主要原因是「已有人取代」,至於沒有回原公司的主要原因則以「家庭因素(如照顧小孩)自願離職」比率最高。
勞動部指出,有15.2%的受訪者認為申請時遭遇公司或主管變相阻擾,主管的理由多半是「工作職位被取代,無法回復原職」,其次為「工作無人代理,加重同事負擔」,再其次是「影響考績」。
發布日期:105-01-20 蘋果日報 記者蔡永彬

 職災勞工復工要等1年 月薪少3千
勞動部今公布104年職災失能勞工就業關懷調查結果,46%職災勞工受傷前工作年資不到5年,65.6%受訪者有工作但隔了1年多才復工,受傷前後月薪少3548元。
勞動部統計處以民國101年7月至103年6月間,曾請領職災失能給付的勞工為調查對象,辦理「職業災害失能勞工就業關懷調查」,回收有效樣本3013份。
調查結果顯示,職災失能勞工受傷前的工作身分多為「受僱者」,工作型態為「全日工作」者(94.1%)。勞工受傷前在該工作場所工作年資以「未滿2年」(27.3%)最高,「2年至未滿5年」(19.1%)次之,合計46.4%。以「25年至未滿30年」(3.8%)最低。
職災失能勞工重返職場情形,65.6%職災失能勞工目前有工作,男性有工作的比率(68.1%)高於女性(57.3%),但平均需要12.6個月才能恢復工作:「1年至未滿2年」(25.2%)最高,其次「半年至未滿1年」(20.2%)及「未滿3個月」(19.7%)。
從年齡觀察,年齡越高所需要恢復期較長,以65歲以上者需16.1個月最長,15至24歲者11.1個月最短。
目前有工作的職災失能勞工,有61.9%「返回原工作場所」,沒有返回原工作者原因包括「想轉換不同的工作內容」(18.7%最高)、「無法接受原雇主提供的職務」(15.3%)、「從事工作責任較輕的工作」(15.0%。)
這些重回職場的職災勞工,平均每週工作43.8小時(含延長工時2.2小時)、月收入新台幣3萬2214元,較受傷前減少5.4小時及3548元。年輕是優勢,25歲以上者受傷後,工時及收入都會減少,愈年輕減幅愈小。
至於職業災害失能勞工沒工作的原因有「已無法再工作」(28.5%)最高,其他為「仍在接受治療暫時無法工作」(19.6%)、「行動不便」(15.1%)和「正在找工作」(12.4%)。
目前沒工作但還能工作者中,有35.5%想參加職訓,多數希望參加「中餐烹調」(22.2%)及「烘焙食品」(17.2%)課程。
發布日期:105-01-20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

 雇主違反勞基法 高市勞工局開罰124家
高雄市勞工局(20日)公布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這次開罰124家,其中第一伸銅科技、勝威保全等多家累犯,勞工局加重裁罰。高市勞工局的稽查發現有四分之一的公司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而從新的年度起,罰則調高為處罰9萬至45萬元。
高市勞工局稽查發現,第一伸銅科技使勞工1個月加班93個小時,且四度違法,這次裁處14萬元,去年累計罰22萬元;勝威保全未全額給付工資、使勞工超時工作、未給勞工例假等,本次罰10萬元,去年累計罰20萬元;義來藝去餐廳未給加班費、未置備出勤紀錄、使勞工1個月加班137個小時,加重裁罰10萬元;一亨運動用品義大店也因未給加班費、假日未加給工資、未給予勞工7日休息1日而開罰10萬元。金(金廣)連鎖企業裕誠店多次未給加班費,本次罰8萬元,去年累計罰14萬元;勞工局對重複違法業者加重開罰並持續複查。
勞工局統計,去年(104年)一共開罰違法企業828家次,金額達3253萬元。
這次遭到裁罰的業者中,有34家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勞工局代理局長李煥熏強調,出勤紀錄是雇主核發勞工薪資,及延長工時計算工資的重要依據,為避免勞資雙方對工作起迄時間發生爭議,雇主應確實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而從今年(105)起,違反此項規定的罰則調高,可處9萬至45萬元。
勞動條件科科長羅永新表示,為了增進雇主與勞工的勞動法令認知,今年將舉辦24場勞動法令研習會,配合春節即將到來,也將針對「國道客運、寒假工讀生、儲配運輸業」進行專案勞檢,一旦違法,除將被開罰2萬至30萬元,亦會依法公布事業單位名稱。
發布日期:105-01-21 中廣新聞網 記者林憲源

 春節讓勞工連休9天恐挨罰 勞動部公告修法補救
今年農曆春節大年初五(2月12日)剛好落在周五,為了形成連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將當天上班日移到1月30日周六;但因明天起我國法定工時將由雙周84小時減少為單周40小時,若有公司要比照公家機關放假,恐造成1月30日補班超過法定工時限制、僱主須發給加班費的問題。為了解套,勞動部今正式公告,行事曆完全比照公家機關的行業,可依「8周變形工時」規定挪移放假日,代表僱主不需為補班發給加班費。
勞動部表示,公家機關行事曆常以「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如為了使今年農曆初五可以放假形成連假,1月30日就補班一天;但縮短工時後,民間企業若不屬於八周變形工時適用行業,這樣調整恐不合法,為了減少勞資爭議,才公告此新規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若要因此彈性補班的行業,前提是行事曆必須和公家機關一模一樣,且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才可實施;另外學校將補班日移到2月20日,也可適用,但民間企業不可比照。
黃維琛說,不僅是大年初五,今年端午節、中秋節也會遇到類似情況,若行事曆完全和政府機關相同者,就可實施。
發布日期:105-01-22 蘋果日報 記者唐鎮宇

 勞資達成共識 高鐵春節不停駛了
高鐵勞資爭議達成共識!台灣高鐵公司21日在勞動部與交通部高鐵局代表見證下,再度與工會進行面對面協商,並就工會所提加班費給付、休假、休息及班表安排等5大訴求的處理方式達成協議。雙方同意攜手同心全力完成春節疏運,確保旅客權益不受影響。
因加班費爭議,高鐵工會日前發出聲明,要求高鐵返還應付的加班費,否則將發動在春節時「依法休假」的行動。
高鐵公司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對協商結果表達欣慰與肯定,強調確保春節疏運順暢,是這次勞資雙方終能擱置爭議、達成共識的重要基礎。未來,高鐵公司仍將秉持照顧員工、愛護同仁之理念,持續為員工、公司以及全體國人創造最大福祉。
高鐵工會也透過新聞稿表示,為要求高鐵公司歷年給付積欠員工加班費等問題,多次與公司協商未果,不得已預告將於今年春節,請所有員工於春節國定假日「正常休假、拒絕加班」。而高鐵公司不思儘速解決,以行政訴訟為由拖延給付,甚至強扣員工影響大眾權益等罪名,置民眾權益不顧,使勞資對峙態勢升高,並非本會所樂見。
工會表示,今天在高鐵局及勞動部斡旋之下,與高鐵公司於下午13:30起至20:30展開馬拉松談判。高鐵公司雖仍不願就積欠加班費之事實正面回應,但同意於簽約日起6個月內精算所欠加班費,待造冊經員工確認無誤後,先給付半數金額給員工,另待行政訴訟終局判決後,若認定高鐵公司應依法給付加班費時,再補發應付之全額。同時就高鐵公司人力不足問題,同意於今年補足491人。
工會指出,這個結果雖難令員工滿意,高鐵公司仍然對加班費之返還存有疑慮,但考量社會大眾春節返鄉需求,以全民福祉為念,最終同意暫時「停火」,今年春節將依往例,加班輸運所有旅客。
工會強調,欣見高鐵公司終於正視人力不足對於旅客安全的潛在威脅,同意儘速補足人力及落實員工休息時間等訴求,雖然未能全數達成員工訴求,但終於讓長年勞資爭議僵局有具體推進,因而勉予同意暫緩拒絕加班動作。未來將持續監督高鐵公司是否落實今日承諾事項,若再有毀諾取巧之事,工會必當行使合法權益。
發布日期:105-01-22 新頭殼newtalk記者林序家

 勞動部回應勞工團體有關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之訴求,並將積極溝通處理。
針對勞工團體於本(105)年1月25日陳抗所提有關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之訴求,勞動部表示,將積極溝通處理。
勞動部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條規定意旨,除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該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及工作者不適用外,應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勞動部爰採逐業逐類原則,積極檢討評估並分階段公告指定各業及工作者適用該法。公立各級學校之兼任教師及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因須發揮其專業,獨立從事教學研究輔導工作,與一般指揮、監督較為密切的勞雇關係有別;又教師之型態多元,除大專校院外,尚有高、中小學教師,其工作內容除授課外,尚包括上課前之導護、放學後之家庭訪問、教學準備、學術研究及學生輔導等,難以完全釐清個人研究及教學(導)工作之分野,適用《勞動基準法》確有窒礙,爰迄未指定適用,必須審慎考量。
勞動部澄清,為使勞動者之權益均受保障,自98年以來,已針對私立各級學校內較無法令保障之編制外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可行性進行檢討,並於103年指定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除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外,其餘工作者(如職員等)自103年8月1日起適用該法;嗣後並積極檢討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權益保障,分別於104年2月9日、7月27日及9月22日邀集教育部、私校團體及教師團體召開3次研商會議,刻正依據會議結論共識與教育部溝通研議。
勞動部說明,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且尚未有其他退休金制度保障之兼任教師,學校已得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及第14條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其亦得自願提繳退休金。此外,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依法不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之政府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員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且雇主應於員工到、離職之當日辦理加、退保手續,如有違反規定情形,將依法處罰。
勞動部解釋,現行大專校院兼任教師之聘任及解聘,係依據《教師法》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辦理。兼任教師與學校間如發生升等及資格審定或解聘、停聘或資遣等身分變更爭議事項,可循教師申訴管道提起救濟;至其他爭議事項,仍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勞務提供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調解或仲裁申請,有關權益仍有相關規定之保障。
勞動部重申,保障勞工權益向為該部施政重點,有關兼任教師之重要勞動權益,未來將衡平考量公、私立各級學校類同性質人員之勞動條件,持續與教育部共同研商相關保障措施,以確保其勞動權益。
發布日期:105-01-25 勞動部

 南紡勞資糾紛 越南廠停工
南紡越南廠日前發生勞資糾紛,勞資雙方針對加薪幅度喬不攏,引發逾四天停工的負面效應,最終雙方互退一步,南紡也加碼年終獎金。南紡總經理陳鴻模昨(23)日說,最晚明(25)日復工。
南紡越南廠是越南最大的混紡紗廠,停工消息傳出後,讓當地台商相當擔憂,是否會引發類似去年513越南排華暴動,雖然當時是因為中越南海主權爭議,但擦槍走火,越南民眾不滿情緒升到高點,進入陸資、台資、韓資與日資工廠破壞,打破玻璃、搬走電腦設備等,最後在軍警進駐鎮壓當地暴民,排華事件才告落幕。南紡上周五(22日)收13.7元,跌0.05元。
南紡表示,每年越南政府會訂定法定基本工資,只漲不降,在政府訂定基礎上,南紡還會與勞方協商額外加薪,近年調薪幅度都在10%多,不比早期約兩成多,主要是越南工資水準逐年上揚,增幅自然減少。
今年南紡越南工會一開價就是調漲21%,南紡認為實在難以達成,協商破裂後,在當地有心人士操作下,越南廠停工。
據了解,南紡雖沒有明講停工天數,但外界推測至少四天。
不過南紡強調,大眾規格產品,可暫時用庫存因應;至於訂單式生產,則由台灣廠或越南太子龍調度產能,沒有影響出貨,讓南紡損失降到最低。
陳鴻模說,最終雙方敲定加薪幅度為13%,南紡也釋出誠意,今年年終獎金一個月起跳,最高可以領到1.5個月,比起去年最多只有一個月,足見南紡願意將盈餘與員工共享的立場。
陳鴻模表示,過去每年都會勞資協商加薪幅度,今年狀況確實出乎意料之外,不過工會內部對於調幅也沒有共識,形成多頭馬車在跟南紡協商,使得一時間也很難協調出一個結論。
對於後續因應方式,南紡仍會按照越南政府公告基本工資,再視公司前一年度營運狀況加以調整,不會接受工會漫天喊價,而是給予合理調幅,讓企業保有盈餘並照顧員工,形成雙贏局面。
南紡昨天在股市觀測站上公告,越南邊和廠區在部分員工集體表達爭取調薪、獎金及休假的訴求過程中,由於少數員工糾眾聚集,廠區為避免影響生產出貨,並考量員工的工作安全,決定自即日起先暫時停工。
已積極透過越南當地政府單位及工會與員工代表進行協調,會盡一切努力,盡快恢復正常生產運作。
發布日期:105-01-25 經濟日報 記者潘羿菁

 工時計算認知不同 漁工投訴
南方澳外籍漁工日前因不滿超時加班,向宜蘭縣漁業管理所檢舉,前天縣府勞工處偕同相關單位在蘇澳區漁會召開會議,發現雇主和漁工對於工時計薪的認知不一,將加強輔導雇主與漁工達成共識,並據實記錄工作時數,避免勞資糾紛。
縣勞工處接獲多起外籍勞工投訴案件,外勞表示,現今工作時數與當初和仲介公司簽訂的勞動契約不符,契約內容明載每天工作時數應為8小時,但實際上每天工作都超過8小時,老闆也沒支付加班費,像在「血汗工廠」工作,累到不行。
勞動部、漁管所、漁會和民間漁業團體等單位均派員出席會議,扒網協會總幹事邱嘉進說,漁船作業情況特殊,大多數時間都在等待漁汛或觀測海象,不應直接將船上作業時間當成計薪標準,希望政府協助解決。
勞工處副處長劉富美表示,雇主和漁工對工時計薪的認知不一,船員認為一旦出海就應計入工作時數,船主則認為出海後,直到撒網前,船員大多時間都在休息與待命,不應該計入工作時數。
不少船主反映,討海人工作型態特殊,如用一般勞基法規範,易被誤導員工超時加班,一旦被檢舉開罰,將是龐大負擔。
針對以上情形,勞工處將與漁管所將研議製作相關表單,請船主與船員每天據實登錄後簽名,釐清薪酬權益;勞動部與漁業署也擬修改漁業法,增設漁業專章,詳細訂定工作內容與權責畫分,並請仲介公司善盡告知義務,讓外籍勞工了解工作內容。
發布日期:105-01-27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蘇澳報導

 勞工局突檢 物流業10多項違規
農曆春節將至,物流從業人員工作量大增,高市勞工局昨天突檢岡山區的超商及購物中心物流業者,包括「全家便利商店」南部物流中心(全台物流、全勤流通)及「全聯福利中心」南部物流中心(弘達流通、弘舜貨運、台灣善美的公司),結果共查獲十多項違法情況。
勞工局表示,年節送禮和採買年貨需求大增,貨運駕駛、裝卸貨人員或客服等物流業人員,春節前工作量遠較平日繁重。
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表示,104年裁罰92家運輸物流業者中,以超時工作及未給足加班費為大宗。昨天突檢,發現「全台物流」及「全勤流通」都有勞工超時工作,違反每7天應給予勞工1天休息的規定;「弘舜貨運」未依法給加班費;「善美的公司」有勞工1天工作超過12小時等違法情形,依法裁處2至30萬元。
發布日期:105-01-28聯合報 記者蔡容喬/高雄報導

 奇力光電資遣費 勞動部墊付
奇力光電648名勞工被積欠資遣費而引發爭議,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昨表示,將以「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付奇力光電勞工被欠的資遣費,預計2月2日入帳,這是勞動部增訂「追溯條款」後首件墊付案,也是去年修法擴大墊償範圍至退休金、資遣費後,金額最大的墊付案。
奇力光電2014年9月29日經法院宣告破產,迄今尚未終結,近日勞工代表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已完成初步審核,預計將墊付「勞退舊制資遣費」1人、近50萬元,「勞退新制資遣費」647人、約4700萬元。
勞保局表示,去年2月6日起勞動基準法修正,墊償範圍從工資擴大至舊制退休金及新制、舊制資遣費,但合計不超過6個月平均工資,基金先墊付,再向雇主、清算人或破產管理人請求償還墊款。勞動部再增訂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條之4,若雇主清算或破產發生在修法前,但直到修法後尚未終結、清算完結,也可適用,奇力光電員工成為首例受惠者。
發布日期:105-01-29自由時報 記者黃邦平

 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法定休假日,雇主要求勞工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違者將依法查處。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本(105)年度為2月7日至2月10日)為應放假之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農曆春節是我國傳統且重要的節日,具感恩及全家團圓的重要意義,大部分的民眾多利用此假期返鄉與家人、朋友團聚及聯繫感情。但近年來,產業結構變遷,部分事業單位或因行業特性,需員工於休假日出勤,如勞工同意配合於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這幾個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工資外,需再加發一日工資。勞工於休假日出勤後,如依其意願並經雇主同意換取補休,亦屬可行。惟雇主不得片面規定員工僅得申請「補休」。雇主如欲將休假調移至其他工作日,仍須經勞資雙方協商合意後始得為之。 
勞動部呼籲,春節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絕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雇主如違法,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社會局(處)申訴,經查證屬實者,除可處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外,雇主仍應補付工資。另,各該違法事業單位,將由主管機關公布其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以維勞工權益。
發布日期:105-01-29 勞動部

 CoCo員工怨年後發薪難過年 勞動局:勞檢確認將開罰
多位CoCo飲料連鎖店員工提供公司公文向《蘋果》投訴,該公司原本每月10日發放薪資,因下月10日遇農曆年連假,員工昨收到公司mail告知薪資將於2月17日農曆年後才發放,質疑公司擺明讓員工難過年。另有員工也投訴,資方未經勞工同意,擅發公文通知延後發薪。
CoCo總公司回覆,因該公司門市上下班打卡,需採人工核卡,需要作業時間,若2月開始結算1月份薪資,只有5天作業時間,會趕不及,因此公司統一1月份薪資在2月17日發放,且已公告員工周知,不會變更。至於發薪日期是否事先與員工協商,年終獎金何時發放,需要再確認。
北市勞動局科長葉建能表示,依照《勞基法》第23條第一項規定,工資給付由勞僱雙方約定,若發薪日為假日,實務常見提前在發薪日前的最後一個工作天,或發薪日後的第一個工作天發放,若勞資雙方未協商,而是由資方片面決定延後發放,則屬薪資給付遲延,依《勞基法》可開罰2萬元至30萬元。
葉建能說,2月17日非年假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而是2月15日,若CoCo未與勞工協商薪資發放日,即片面延遲到17日發放薪資,勞動局若接獲員工申訴,將實施勞動檢查,若檢查屬實遲延發薪,一定開罰。
葉建能也籲勞工,遇薪資延遲發放,可向勞動局申訴,另籲企業主,年關將近,若發薪日在年假期間,應提早發放工資,最遲也應在年假後的第一個上班日發薪,讓員工好過年。



.本就休假者,不受影響,不用再多給假。
.本就排定出勤者,應放選舉假,若出勤,應多拿的一日薪可換成補休。
.停休出勤者,有雙倍工資,可將應加給的工資換成補休。
總統、立委選舉本周六登場。勞動部說,當天具有投票權且有工作義務的勞工依法應放假一天,且雇主須照給一日薪;雇主若在不影響勞工投票的情況,徵得勞工同意出勤,當天應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有兩日薪。
簡言之,本來就休假者不受影響,當天如常排休、照領一日薪,雇主無須再給假。原本排定出勤者,應放選舉假、照給一日薪;勞工同意如常出勤則有兩日薪,同樣可將應多拿的一日薪換成補休。
除非勞工同意停休出勤,應有雙倍工資;或者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可以將應加給的工資換成擇日補休。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排班制勞工、例如當天工時是下午四時到半夜零時的晚班,上班時間雖然已非投票時間,但當天只要出勤就是兩日薪。另外,投票權僅能在投票日行使,性質與一般休假日或國定假日不同,勞雇不能將選舉假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勞動部說,勞工選舉假是既有規定,與今年全面實施周休二日無關。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說,雇主若違反規定,勞工可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查證屬實可開罰二萬到卅萬元,並公布雇主姓名。上回九合一選舉,共廿六件未依法給薪或給假而開罰的案件。

發布日期:105-01-30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