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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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期
2022-01-04
111年1月製

 最新夜間工作指引 遭暴力攻擊可自衛 財損免賠償
桃園超商店員上個月因規勸民眾配戴口罩,卻遭到刺死,震驚全國,由於已非單一個案,引發外界對勞工夜間工作安全疑慮,勞動部昨天公布最新夜間工作安全指引,明定零售、餐飲業等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雇主,應分析可能暴力攻擊情境並進行預防,且「萬一發生消費者暴力攻擊事件,工作者可採必要自衛手段,如因造成財物損失,工作者無須承擔賠償義務」。若雇主未依該指引執行,最重可依職安法處30萬元罰鍰。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表示,「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最初是為女性夜間工作而訂,因超商店員工作被攻擊事件,因此特別針對零售服務業、餐飲業等工作者經常與民眾接觸產業,要求強化職場暴力風險管控措施。
適用對象為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從事工作的各業別工作者,國內預估約有40萬名夜間工作者,主要在超商、工廠、醫院及保全等業別。
張國明表示,雇主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列入合約或相關管理規章,使每位工作者周知,雇主也應調查、蒐集或分析可能的暴力攻擊情境,運用現有科技能力、可用資源及結合多元策略或方法,盡可能降低或消除暴力事件風險。
指引要求安全設施應以硬體及工程改善為優先,如加裝物理屏障、場所設施配置、監視錄影與警報設備及強化內、外部照明,並減少櫃檯現金存放等;加強通報及警民連線,並確保通訊設施有效運作;可能發生暴力等潛在高風險工作場域,應設置必要警報及監控設備。
部分零售業勞工面臨消費者暴力事件時,會擔心店內遭受損失而不敢與消費者對抗,但其實可依職安法退避權緊急迴避或採取必要自衛手段,如果造成財物損失,勞工都不須承擔賠償義務。
職安署也將把「職場夜間工作」納入明年專案勞檢重點,如果雇主未遵循指引而違反職安法,都可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或者是3萬到15萬。
110.12.2 中時新聞網 林良齊/台北報導

 111年第1期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補助,自 1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勞動部111年第1期受理雇主申請經費補助,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歡迎事業單位向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企業提供員工托兒服務,有助於增加員工幸福感及對公司的向心力,並降低流動率,留住優秀人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
為鼓勵雇主提供前開設(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2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設置後或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如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或居家式托育服務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
勞動部提醒,有意願申請111年第1期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請於1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上傳相關資料後,以書面列印郵寄至申請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等】提出申請。如有疑問,歡迎洽詢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
110.12.7 勞動部 

 事業單位申報員工110年度薪資所得時,應注意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申報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的期間即將到來,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如勞工有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應將其自願提繳之金額自給付薪資總額中全數扣除,以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請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舉例說明,如110年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5萬7,000元(提繳工資歸級為5萬7,8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當年度薪資所得為79萬8,000元(5萬7,000元 × 14個月),另勞工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當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4萬1,616元(5萬7,800元 × 6% × 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75萬6,384元(79萬8,000元-4萬1,616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110年度如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在明年報稅時,請記得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給付薪資總額中全額扣除。如有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之情形,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確保自身權益。
110.12.17 勞動部

 明年千家製造業中小企須有特約醫護 違者最高罰15萬元
勞動部今(20)日表示,自明(2022)年元旦起,勞工人數在 50 人以上未滿 99人的企業,只要一名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就要有特約醫護人員,定期臨廠為勞工提供健康諮詢,估計有千家製造業中小企業受影響。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長張國明表示,違規者限期改善,若限期仍未改善,可罰三萬至15萬元。
張國明表示,所謂「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有31項,像是處理高危害化學品、噪音作業、處理有機溶劑作業等,多為製造業,如機械加工、化工業等。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為擴大勞工健康保護之涵蓋對象,兼顧健康風險較高勞工之權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明定,自明年 1 月 1 日起,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未滿 99人,且其中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在一人以上未滿49人者,應特約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
勞動部依勞工保險局勞保投保資料及全國勞工健康檢查資料庫統計資料推估,約有千家中小企業受影響。
張國明表示,特約醫護主要是定期臨廠提供勞工健康諮詢,協助雇主做健康管理,提供環境改善建議。
他並表示,明年元旦起,是優先將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中小企業納入應有特約醫護,未來還會檢討,規畫進一步擴大到只要50人以上企業、一般作業都要有特約醫護。
110.12. 20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

 新北公布第6波違法雇主名單 一詮精密遭重罰60萬元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6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49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77家;其次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及使勞工超時工作,各有39家;至於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則有38家。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30家;另外違反性工法部分,分別為懷孕歧視及拒絕勞工請生理假,各有1家;至於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於法定期限內給付資遣費,有2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本次公布名單中,上市公司一詮精密、新日興及塑膠容器製造業金元福包裝公司均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一詮精密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139小時,三家公司已分別是第6次、第5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各遭重罰60萬元、42萬元及40萬元;另印刷業彩之坊公司因未足額計給勞工加班費、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等多項違規情事,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141小時及連續出勤達20日,亦重罰36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文/新北勞動雲

 勞工值日夜 超時要付加班費
老闆注意。過去以來雇主常請勞工於正常工作之外「值日夜」,自明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將視為工作時間,若超時要給加班費;勞動部表示,值日夜計入工時,將列為明年勞檢重點,違者可罰2萬至100萬元。 
勞動部已公告,實施長達逾36年之久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在今年底廢止。換言之,值日(夜)工作回歸《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該注意事項訂於1985年,當時民間工廠或公營事業每日下班後或假日,需要有人留守或巡察,或負責接電話,因此常安排員工輪流值日夜。員工輪流像值日生一般,歷來都未被視為工作時間,雇主給的津貼由勞資協商,沒有強制規定,因此出現雇主給300元、500元,甚至有給一小時30元,遠低於勞基法加班費規定。 
勞動部在2019年3月修正注意事項,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240×值日(夜)時數;同時,預告2022年起該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給了業者兩年多緩衝期後,明年起「值日夜」回歸勞基法上「工作時間」的意涵,若超過八小時,就要給加班費。 
此外,明年元旦起,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未滿99人的企業,只要一名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就要有特約醫護人員,定期臨廠為勞工提供健康諮詢,估千家製造業中小企業受影響。 
110.12.21 聯合新聞網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中高齡就業專法上路週年 勞參率破65%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上路一週年,勞動部今天說,主計總處統計,中高齡勞參率11月已突破65%,與去年同期相比,約增加6.9萬中高齡勞動人口,但仍低於日、韓、美等國。
勞動部去年12月4日起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也訂定相關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或退休再就業措施,至今滿一週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中高齡就業專法包含禁止年齡歧視、鼓勵繼續僱用或新聘退休高齡者以及鼓勵退休者再就業等,針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同需求有相關服務措施。
發展署說,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中高齡者勞參率在11月已突破65%,與去年同期相比,約增加6.9萬的中高齡勞動人口;根據統計,目前中高齡勞動人口約455萬5000人。
發展署也說,今年截至11月已經推介15萬8517人次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對於失業勞工提供就業諮詢、就業媒合與職訓諮詢安排參訓等個別化服務等。
不過,發展署提到,雖然中高齡者勞參率已突破65%,但台灣少子化及高齡化趨勢人口結構快速變化,勞參率仍低於日、韓、美國等國家,活化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仍是施政重點,未來將結合各地方政府持續推動相關措施,讓企業與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成為雙贏夥伴關係。
110.12.23 1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編輯:管中維)

 11月季調失業率 近三年同月最低
主計總處22日公布11月就業報告指出,隨著經濟活動持續回溫,11月失業率連續第五個月下滑,「季調失業率」3.71%更創下近三年同月最低,顯示勞動環境續呈改善。惟因業務緊縮而失業的人數、周工時未達35小時的就業者還是高於疫情前,顯示疫情的影響還在。
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惠欣表示,這幾個月隨著經濟活動回溫,勞動市場與疫情前的差距持續縮小,11月失業率3.66%已連五個月下降,為近21年同月最低。至於「季調失業率」3.71%已和今年4月疫情前的水準相當,也創下近三年同月最低。她強調,今年勞動市場深受疫情影響,經季節調整的失業率比較能排除干擾因素,若要進行長期時間數列比較,主計總處建議援引季調後的數據來觀察,也就是創了近三年同月最低。
主計總處官員解釋,調查裡有一項資料,是「對原有工作不滿意」而辭去工作者,11月降至14.8萬人,是近幾年最低,反映了這段期間,由於疫情,讓不少想換工作的人轉趨觀望、保守,而這個的態度改變,剛好有助於失業率的改善。歷年同月不曾有這樣的情況,因此,主計總處才會主張以季調失業率來觀察長期的變化,若直接以「未經季調」的失業率做長期比較而得出21年同月新低,雖然也對,但有點勉強。
陳惠欣指出,11月失業情況續呈改善,但就業人數仍比疫情三級警戒前的4月少了4.7萬人、因公司業務緊縮而失業的人數也比4月多了3.3萬人、而因經濟因素致週工時未達35小時的人數也比4月多了4萬人,這反映疫情對勞動市場的影響仍在,勞動市場的情況還未完全回到疫情前的水準。
展望12月,她表示,由於耶誕節等節慶因素會帶動就業,失業率可望持續降低,依近五年統計,失業率會比11月下降0.04~0.08個百分點,勞動市場可望繼續改善。
110.12.23 工商時報 于國欽/台北報導

 立院三讀《就業保險法》修正案 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原本《就業保險法》明定,父母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應分別請領,不得同時為之。對此,立法院院會今(2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修正條文,放寬父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鼓勵父母共同擔負育兒責任。
行政院勞動部說明,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為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並讓津貼申請方式更切合實際育兒需求,本次修法刪除不得同時申請之規定。於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後,有共同照顧子女需求者,即可依規定「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獲得經濟支持。
因應《就業保險法》修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相關規定,立法院院會今(24)日同樣三讀修正通過軍人保險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亦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以及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規定。
110.12.24 台灣好新聞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營造更為友善育兒環境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進受僱者生育、養育期間的各項福祉,以營造更為友善育兒環境。本次《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要點如下:
一、為配合預防保健產檢次數增加為14次,將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並為促進受僱者於其配偶妊娠產檢時可參與陪伴,將現行「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原給予5日增加2日,共為7日,以促進親職責任。另為不增加雇主負擔,於雇主先行給付「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各逾5日之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但依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各逾5日且薪資照給者,不適用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第15條)
二、增訂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雇主之受僱者,經與雇主協商合意,亦得適用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或調整工作時間之規定。(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第19條)
三、刪除第22條規定,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親職雙方可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選擇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或家庭照顧假。(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條文第22條)
勞動部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即將施行20週年,本次修法可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於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後,「產檢假」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由5日修正為7日,新增2日之薪資費用,考量企業之負擔能力(尤其是中、小微型事業單位),全部由中央政府補助。此外,為鼓勵父母共同陪伴子女成長,讓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搭配日前就業保險法之修正,親職雙方也可同時請領津貼。而彈性工作時間協商適用之放寬,亦可導引事業單位讓受僱者有更大使用彈性。對於育兒的各種需求,政府會全力相挺,做民眾的後盾。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自今(110)年7月1日起,「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已先修正相關規定,回應受僱者短期育嬰留職停薪之需求,最短期間只要一次在30日以上即可申請。新手爸爸若在陪產假後接續申請,即可多一點陪伴;媽媽在產假後接續申請,也可多一些休息。此外,也增訂「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凡是依《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被保險人,將依該津貼所依據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由公務預算加碼發給20%,整體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勞工的投保薪資替代率達到8成。詳細的內容可至勞動部網頁【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84/28292/33616/post】查詢,亦可撥打勞動部服務電話:02-8995-6866,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110.12.28 勞動部

 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 111年起需滿63歲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8日電)想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民眾注意,配合勞保條例規定,全額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明年元旦起將調高,需要滿63歲,若是民國49年次出生勞工,必須到112年才能請領。
111年元旦新制將上路,其中勞保年金全額請領年齡將調整,民眾需要滿63歲。
勞保年金98年開辦時,考慮勞動年齡的遞延趨勢及年金請領狀況,訂有逐漸調高請領全額年金的年齡機制,剛上路時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提高1歲至6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限。
根據規定,111年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3歲。若以此類推,民國49年次出生勞工,請領年齡為63歲,因此這名勞工必須在112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退休金。
不過,勞保條例也有提早請領機制,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年金,每提前1年按給付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減給20%。
110.12.28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編輯:張雅淨)

 產檢假、陪產假 5日增至7日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勞工在妊娠期間,產檢假從五日增加為七日、配偶陪產檢和陪產假也從五日增至七日,產檢假、陪產檢假、陪產假期間,雇主應照給薪資,比現行多出的二天薪資,雇主可先支付,再向勞保局申請補助,亦即新增二天薪資,全由政府出。
三讀通過條文規範,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七日,受僱者陪伴配偶妊娠產檢或分娩時,雇主予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照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及考量中、小、微型事業單位負擔,不論產檢假、陪產假及陪產檢假,修法新增二日薪資全由政府補助。
黃維琛說,產檢假日數由五日增加為七日,修法前已於7月1日上路,若雇主有給優於法令新增二日薪資,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配偶的陪產假及陪產檢假將於修法通過後上路,配偶可在七日額度內自行運用,只要勞工向雇主提出請求,都不得拒絕,否則開罰2~30萬元。
據統計,法案通過後,產檢假部分約10.2萬名勞工受益,估經費約2.4億,而陪產及陪產檢假約11.9萬名勞工受益,估經費3.8億。
另勞工受僱於僱用未滿30人雇主,經過與雇主協商雙方合意後,得因育兒需求減少調整工時。另為鼓勵勞工與配偶共同分擔撫養子女責任,三讀條文刪除受僱者配偶未就業,不適用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等規定。
110.12.29 工商時報 彭媁琳、邱琮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