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首頁 > 中崴電子報
第49期
2019-10-23
108年10月製

 108年第3次人力需求調查結果概況
.事業單位預計108年10月底較7月底人力需求淨增加36.4千人。
.各行業中以製造業人力需求淨增加17.2千人較多。
.增加人力原因主要為「退離者之補充」、「需求市場擴大(含設備或部門擴充)」及「提升勞動條件」。
為了解108年10月底就業市場人力需求情形,勞動部於108年7月22日至8月9日就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辦理「108年第3次人力需求調查」,回收有效樣本計3,107家,調查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一、事業單位預計108年10月底較7月底人力需求淨增加36.4千人
事業單位108年10月底較7月底之人力需求情形,其中預計增加人力者占21.85%、需求不變69.17%、減少人力4.35%、無法預估4.63%;在需求人數方面,預計増加45.4千人、減少9.0千人,計淨增加36.4千人。由於國際間貿易爭端延續及需求走緩,影響全球經濟成長動能,惟部分廠商回臺擴產因應,且隨電子產品銷售旺季及新興科技應用發展、國內以補助措施提升消費意願等因素,事業單位仍有增僱員工之需求。
二、按行業別觀察,以製造業人力需求淨增加17.2千人較多
與108年7月底相較,10月底工業部門預計人力需求淨增加19.0千人、服務業部門淨增加17.4千人。按行業別觀察,以製造業人力需求淨增加17.2千人較多(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淨增加3.0千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淨增加2.4千人、金屬製品製造業淨增加1.6千人),批發及零售業淨增4.3千人次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淨增2.4千人再次之。
三、按職類別觀察,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人力需求淨增加14.2千人較多,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淨增加10.2千人次之
與108年7月底相較,10月底各職類預計人力需求均呈增加,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淨增加14.2千人較多,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淨增加10.2千人次之,專業人員淨增加4.2千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亦分別淨增加3.4千人、2.8千人。
四、整體而言,事業單位增加人力原因主要為「退離者之補充」、「需求市場擴大(含設備或部門擴充)」及「提升勞動條件」,各行業依特性略有不同
108年10月底較7月底事業單位增加人力原因以「退離者之補充」占37.87%較多,「需求市場擴大(含設備或部門擴充)」占35.09%次之,「提升勞動條件」占15.66%居第三。
按行業別觀察,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增加人力原因均以「退離者之補充」分別占37.71%、43.27%較多,「需求市場擴大(含設備或部門擴充)」亦占34.40%與37.82%;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以「退離者之補充」占32.28%較多,「提升勞動條件」、「長期缺工」亦分別占28.61%、28.35%。
108.9.3 勞動部

 近5年大專畢業生就業狀況及薪資行情
為提升薪資透明度及掌握大專以上畢業生(簡稱大專畢業生)就業情形,勞動部自106年建置「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查詢網,並定期更新資料,可查詢全國參加勞工退休金新制勞工之月提繳工資狀況及近5年大專畢業生(由教育部管轄之各大專院校,包含在職專班畢業生)就業情形(查詢網址:https://yoursalary.taiwanjobs.gov.tw/)。茲將查詢網近5年(103年至107年)大專畢業生就業狀況及薪資行情摘述如次:
一、近5年(103~107年)大專畢業生就業狀況及薪資行情
(一)近5年大專畢業生投保率為82.3%,隨畢業年數增加而提升。
近5年大專畢業生計153.5萬人,於108年4月底,扣除出境、純在學、服役及死亡者後,可進入勞動市場就業者(簡稱為可工作人口)為133.9萬人,其中已投公、農、勞保者110.2萬人,投保率為82.3%;投保率隨畢業年數增加而提升,107年畢業者為72.6%,103年畢業者已達87.3%。
 
(二)近5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人數最多的行業為製造業,平均勞退提繳工資最高為金融及保險業。
108年4月底近5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人數共96.3萬人,人數最多的前3大行業依序為製造業22.2萬人、批發及零售業17.3萬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11.3萬人;全時工作者之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工資(簡稱勞退提繳工資)平均為3萬7,764元,以金融及保險業4萬6,441元、製造業4萬1,842元、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4萬1,545元較高。
 
(三)近5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之勞退提繳工資以「3萬元~未滿5萬元」居多,達4成7,且隨年資增加逐年成長。
108年4月底近5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之勞退提繳工資以「3萬元~未滿5萬元」占47.4%最多,「未滿3萬元」占36.0%,「5萬元~未滿7萬元」占12.6%,「7萬元以上」占3.9%。
按畢業後勞保年資觀察,全時工作者平均勞退提繳工資隨年資增加逐年成長,由年資「1年以下」之3萬5,135元,增至年資「大於3年~5年以下」之4萬520元。
 
(四)103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於 108年4月底之平均勞退提繳工資較畢業第一年時成長2成3。
以103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觀察,畢業第一年勞退提繳工資平均為3萬3,153元,之後逐年成長,至108年4月底(畢業4年9個月)已達4萬797元,較畢業第一年時之提繳工資成長2成3,其中以學士畢業生由2萬8,993元,增至3萬7,223元成長2成8最多。
 
二、107年大專畢業生就業狀況及薪資行情
(一)107年大專畢業生投保率為72.6%
107年大專畢業生於108年4月底之投保率為72.6%,按教育程度觀察,以博士畢業生投保率88.9%最高,其餘依序為碩士84.2%、專科78.2%及學士69.3%;學門別則以社會福利、醫藥衛生及獸醫學門居前三位,分別為83.2%、82.6%及78.9%。(詳圖1)
 
(二)107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勞退提繳工資平均為3萬4,278元
108年4月底107年大專畢業生全時工作者之勞退提繳工資平均為3萬4,278元;按教育程度觀察,以博士畢業生最高,勞退提繳工資平均為6萬7,495元,其餘依序為碩士4萬9,017元、專科3萬1,331元及學士3萬422元;按行業別觀察,金融保險業4萬3,508元最高,電力及燃氣供應業3萬9,947元次之,製造業3萬7,325元再次之。(詳表5)
 
(三)107年大專畢業生畢業後找到第一份工作期間1.4個月
107年大專畢業生畢業後至108年4月底期間,曾投保(勞保、公保及農保)者計22.5萬人,找到第一份工作期間平均1.4個月,其中立即就業者占51.4%,1個月內者占12.2%,大於1個月~4個月以下者占23.9%,3者合計(亦即4個月內找到第一份工作者)達8成8;按教育程度觀察,博士畢業生平均尋職期間最短,為0.5個月,其次為碩士1.0個月,專科1.2個月,學士1.5個月。(詳表6)
 
三、行政院「投資青年就業方案」
因應青年就業情勢,行政院已核定「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由勞動部統合8個部會資源,從產業人力需求到青年職涯規劃、技能發展與就業服務等面向推動48項措施,並依青年不同就業需求提供差異化就業服務,各項就業服務包含:
.針對在校青年逐年擴大產學合作5%,強化實務技能。
.提供失業6個月以上青年深度就業諮詢,透過推動工作卡向雇主展現就業優勢,輔以職業訓練資源或職場學習的機會,提升工作技能,於深度就業諮詢後就業滿3個月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提供在職青年每人3年最高補助7萬元,鼓勵持續進修訓練,強化專業技能。
.補助企業最高5萬元,提供青年先僱用後訓練學習的就業機會,強化青年職業技能獲得正職工作。
相關資訊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台灣就業通網站「投資青年就業方案」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19/youth_jobs/ 專頁查詢。
108.8.28 勞動部

 勞工局對星創視界大量解僱案之處置說明
媒體報導星創視界股份有限公司傳因不堪虧損,計畫大量資遣勞工,勞工局初步處置如下:
1.經查該公司108年(下同)5月初次資遣勞工時之投保人數為43人,目前全省資遣通報23人,已涉嫌構成大量解僱勞工情事,勞工局已告知該公司盡速依法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並與勞工進行自治協商。
2.據該公司表示,目前並無積欠勞工薪資,勞工8月份薪資將於9月5日支付,資遣費亦將分批支付。勞工局將於9月9日對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以保障勞工權益。
3.勞工局呼籲,勞工如有相關勞動問題,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9條規定,向勞務提供所在地之勞工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相關勞動法令問題可洽詢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999專線轉勞資關係科),將有專人服務,以維護勞工權益。
資料詳洽:勞資關係科 科長賴彥亨 29603456分機6523/0905-729200
108.8.28 新北勞工局

 住院醫師9月1日納勞基法 4周總工時不得超過320小時
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將在9月1日上路,各大醫院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都將納入勞基法,同時適用勞基法84-1責任制,但規定每4周總工時最多不能超過320小時。預計影響4680人
勞動部表示,「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總統蔡英文重要勞動政見,勞動部已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自今年9月1日起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屆時各大醫院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將與一般勞工相同,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並以該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為配套。
勞動部說明,為確明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並讓各縣市政府勞政單位有共同審核標準,降低對醫療現場衝擊,勞動部也配合衛福部,與勞資雙方團體共同檢視衛福部2017年訂定「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的妥適性,衛福部並已公告修正「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及發布「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範本」,就住院醫師之每日正常工作時間、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上限、及4周總工時上限為明確且合乎醫療現場需求的規範,除維持工時、例休假之彈性外,並充分保障住院醫師勞動權益。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配合住院醫師工時特殊性,規定每4週正常工時不得超過283小時、正常工時加延長工時不得超過320小時,延長工時就應給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可低於11小時。此外,黃維琛強調,若公立、軍醫院的住院醫師,不具備軍、公職身分,也能適用勞基法。
勞動部表示,日前已將「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函報公文及核備名冊參考範本」等資料,提供給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參酌,儘速核備住院醫師第84條之1約定書,使醫療機構能順利運作。
108.8.30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

 2257人放無薪假 再創今年新勞部:無新增大型事業單位通報
勞動部公布最新無薪假,截至8月31日止,通報實施無薪假企業共33家,人數2257人,再創今年新高,較上期再增10家,245人。
勞動部表示,本期大都是持續月中實施無薪假人數,另新增零星事業單位,並無新增大型事業單位通報。至於之前傳出一條龍旅遊業者將放無薪假,勞動部請地方政府了解後,目前回報並無無薪假狀況。
上期2019年8月15日無薪假家數26家,實施人數2012人,創今年初以來新高。由於時值中美貿易戰紛爭,勞動部表示,通報實施無薪假企業中,主要是受經濟景氣影響,業者接單減少,產能緊縮,有三家實施人數分別超過300人,導致實施人數增加,三家業者皆屬傳統產業,包括二家工具機業者、一家零組件業者。
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事業單位計33家,實施人數2257人。勞動部說,上期事業單位中,停止實施者三家,另新增10家,累計新增七家,實施人數增加245人。
勞動部表示,本期無薪假事業單位,主要仍是上期繼續實施企業,多數仍在金屬機電工業行業,另新增零星中小型企業,並未出現異常狀況。至於8月中旬傳出因為陸客減而部分旅遊業者將實施無薪假,本期並無旅行觀光相關業者,勞動部也請地方政府前往了解,目前回報狀況並無實施無薪假。
108.9.2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

 7月經常性薪資 看增2%以上
主計總處將於11日公布7月薪資概況。依照近月數據預估,反映基本工資調漲,經常性薪資可望維持在2%以上水準。
回顧6月薪資數據,全體受雇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1,782元,年增2.38%,反映基本工資調漲,年增率維持在2%以上的水準。不過,若加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後,總薪資為48,286元,年減0.44%。
主計總處指出,受到景氣擴張力道趨緩影響,今年以來,廠商發放績效獎金的態度沒有往年積極,上半年總薪資平均56,870元,年增1.61%,為近三年同期最低。
6月總薪資部分,由於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受部分廠商5月發放績效獎金影響,分別月減60.51%、51.38%較高,另金融及保險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亦減21.38%、11.38%,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則因部分廠商6月發放績效獎金影響,月增68.05%。
若考量物價,今年1至6月的「實質性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0,743元,仍然不及15年前的水準,2004年同期的實質性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0,803元薪資成長幅度仍還沒趕上物價攀升的速度。
不過,主計總處說明,觀察近20年的實質性經常性薪資統計數據,2004年是個很高的門檻,但近年經常性薪資連續超過一年薪資突破2%,也逐漸蓋過物價的漲幅,因此從去年以來的薪資倒退17年,差距縮小至近期的倒退15年。
主計總處表示,「薪資」指的是廠商支付員工的工作報酬,包括本薪、按月津貼等俗稱月薪的經常性薪資,以及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紅利、績效獎金和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二者加計為總薪資,計入物價影響後的數據就是「實質」薪資。
108.9.7 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

 勞動事件法明年上路 調解委員成最夯新職業
1年需至少1.8萬人次
明年元旦上路的勞動事件法,新制明定勞資爭議訴訟案件要先送勞動調解。因應未來每案由法官與勞動調解委員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一年至少1萬8000人次勞動調解委員人次,司法院發函各方推薦海選,目前已建立上千名勞動調解委員人才庫,近日展開訓練。
工會幹部、教授搶進
由於勞動調解可掌勞動訴訟案件生殺大權,讓勞動調解委員成為今年來最熱門新興職業,不少大學教授、工會幹部及獨任調解人都期待榜上有名。
現行各種勞資爭議案件,大都交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調解,也就是行政調解。行政調解可由一位獨任調解人,也可組成三至五人調解委員會,由勞資各推一人,勞工局推派一至三人,也就是至少要有三名調解委員。
近年來隨著調解案件增加,無論是獨任調解人或調解委員都需才若渴,不少工會幹部及學者也搶進。但行政調解委員條件嚴格,必須具處理勞資爭議達三年以上資歷的律師、大學講師以上資格及勞工政行人員;另一種是具協調勞資爭議經驗二年以上,參加勞動部舉辦的課程訓練至少30小時以上。目前全國約520名調解人。
去年新通過的勞動事件法,最大變革是要求勞資爭議案件起訴前,要先經勞動調解程序。也就是行政調解之外,法院新增勞動調解程序,每案由法官與兩位調解委員組成,未來需求量不下於行政調解,意外掀起調解委員遴選熱。以一年約9000件勞動訴訟案件估算,每案二名勞動調解委員,一年約1萬8000人次。
李國增說,未來每案需要二位調解委員,一位為熟悉勞工經驗,一位了解公司組織管理,再加上主管該案法官。如今已建立1000餘名人才庫,其中有不少是學校教授及律師等,各地方法院可就需求挑選適當人士。
據了解,不少工會及大學勞工相關科系教授都對勞動調解委員有高度興趣,透過各種關係希望被推薦。李國增表示,本月起司法院將針對人員進行訓練,完訓才會發出聘書,取得聘書才能正式擔任勞動調解委員。勞動調解委員是無給職,只有出席費,但調解成立則另有報酬。
108.9.7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

 勞工薪資水準正逐步提升,勞動部持續推動相關政策
有關立法委員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提高薪資執行特別條例》草案。勞動部表示,提升勞工薪資水準一直是政府施政的重點,近年來,各部會透過加速經濟轉型、改善投資環境、加強人才培訓等眾多措施,已讓勞工薪資水準逐步提升,並會持續推動各項政策,讓薪資與經濟成長同步提升。
勞動部表示,近年來,每年皆檢討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月薪由104年的20,008元,明年將提升至23,800元;而時薪也將由原來的120元,提升至158元。而若以立法委員所提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數字來看,受僱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3萬元者,已由104年的37.93%,降為107年的33.28%;未滿4萬元者,則由68.13%降為66.62%。此外,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的中位數,也從104年的45.8萬,提升至106年的47萬。顯見整體的勞工薪資水準,正逐步並且持續提升中。
對於立法委員所提之特別條例草案,勞動部指出,其中多項皆是目前已經執行的措施。例如:政府不只於去年為軍公教人員調薪3%,更替中央各機關臨時及派遣人員、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的約僱人員調薪;勞動部每年辦理「工作生活平衡獎」,表彰幸福企業;勞動部與教育部合作辦理「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青年儲蓄帳戶」,協助青年職涯探索並儲蓄就學、就業、創業的準備金。而針對低薪情形較為普遍的行業,更是勞動部專案檢查的重點對象。
勞動部仍會持續落實各項提升勞工薪資水準的政策,包括由勞動部統合8個部會資源所推動的「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將在4年內投入近95億元,對不同階段的青年提供各項協助,來提升青年的就業環境與薪資水準。
108.9.9 勞動部

 什麼是 OKR?跟 KPI 差在哪?一次讀懂 Google、Linkedin 都在用的 OKR 目標管理法
什麼是 OKR?
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曾說,「企業一切的經營活動,最終都是為了績效。」
確實,績效關乎一家企業的存亡,但是,如何達成績效呢?既然績效是公司的經營成果,採用重視「結果」的績效考核制度,是一般企業普遍的做法。
然而,擁有 3 萬 7000 名員工的奇異(GE),2015 年宣布不再採用年度績效考核制度,其他知名企業如微軟(Microsoft)、IBM、Adobe 等,也都紛紛跟進。這波管理變革趨勢中,愈來愈多經營者認為,傳統的績效考核,容易流於官僚形式,職員為了「搶分數」,更可能上演明爭暗鬥。(延伸閱讀: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致主管:績效管理失靈,最常敗在這兩點)
如果組織不以獎懲、評鑑制度為重,該如何督促部屬完成目標?你可以參考的是,近年來 Google、領英(LinkedIn)、推特(Twitter)、荷蘭國際集團(ING)等跨國大型企業,都開始採用「目標與關鍵結果」(OKR,Objectives and Key Results)的管理方法。
OKR 跟一般績效管理制度差別在哪?
OKR 的發展,是由目標管理(MBO,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理論演變而來。早在 1950 年代,杜拉克就提出目標管理的基本框架,他於《管理的實踐》陳述一個情境:有人詢問三個石匠在做什麼,首位石匠答稱「我在養家活口」;第二人說「我做的是全國最棒的石匠技藝」;最後一人則自信表示,「我在蓋一座大教堂」。
故事中,第三位石匠明確說出「蓋教堂」的大願景,正是杜拉克的主張──管理者需要建立類似的目標,並向員工闡明要做出何種貢獻,以便實現理想。 不過,美國企業家安迪.葛洛夫(Andy Grove)1990 年代擔任英特爾執行長時,發現許多公司執行目標管理的過程,已逐漸背離杜拉克的初衷。(延伸閱讀:不是 KPI,200 位員工全導入 OKR 管理!主管的體悟:原來我過去都錯了......)
比方說,有些主管強制地把「自己」的目標分配給部屬;公司以一年為周期檢視目標,卻無法跟上市場變化;甚至,員工不曉得企業的大方向是什麼,整天只埋首拚業績達標。因此,葛洛夫改良目標管理的模型,提出 OKR 理論,並由矽谷創業投資家約翰.杜爾(John Doerr)把該體系引進 Google,Google 的成功,吸引了更多企業嘗試此制度。
這套理論正如其名,「O」是指目標(objectives)、「KR」則是關鍵結果(key results),它是一項溝通工具,幫助所有人了解最新目標是什麼,由團隊討論出一個周期內定向的大目標,用來告訴大家「我們現在要做什麼?」接著擬定 2~4 個定量的關鍵結果,輔助成員了解「如何達成目標的要求」。
舉例來說,《經理人月刊》希望「設計吸引人的社群網站,使更多人獲取商管知識」,就是一個大目標。這時,關鍵結果要把「吸引人」這類模糊的描述量化,像是「讓 50% 的會員每天都要瀏覽我們的網站」「讀者觀看一篇文章的時間,至少要停留 3 分鐘以上」等敘述,即為兩組具體的關鍵結果。
不論企業、部門、個人,都可以實施 OKR
目標與關鍵結果(OKR)的管理方法淺顯易懂,每一組「目標」(objectives)與 2~4 個「關鍵結果」(key results)搭配,且不論企業、部門、個人,都可以實施 OKR。以下以手機品牌為例。
《經理人月刊》第161期雜誌
《OKR:源於英特爾和谷歌的目標管理利器》共同作者班.拉莫爾特(Ben Lamorte)、保羅.尼文(Paul Niven)論述 OKR 的定義時,指出這是一套嚴密的思考框架,能確保員工緊密合作,把精力凝聚在可衡量的貢獻上,協助組織成長。
「嚴密思考」指的是在一個 OKR 周期後,團隊不僅要檢視自己是否達成目標,還得進一步探究實施結果背後的意義,當不如預期時,必須拆解原因,如目標過大、人力不足,或是需要更多時間執行等。如此一來,才能在下一個周期中,找尋更多突破機會。
換句話說,OKR 的思維體系,也能輔助企業貫徹願景。像是有些領導者管理組織時,認為只要反覆傳遞一個理念(或命令),員工最終必能理解、領悟,但部屬仍然感到困惑不解,導致組織失能。相較之下,OKR 在制定目標前,會讓所有階層一起研議,共同討論,避免部門各自為政,只顧自身利益。
已經有 KPI 了,還需要 OKR 嗎?
一個常見的困惑是,「組織已經有 KPI 了,我還需要 OKR 嗎?」如果用一句話來簡單說明兩者的差異:關鍵績效指標(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是「別人要我們做的事」,OKR 則是「我們自己想做的事」。
OKR 的本質並非要考核團隊或者員工,而是隨時提醒每一個人,當前與未來的任務分別是什麼。
也就是說,KPI 與 OKR 其實並不衝突,只要不把 OKR 視為績效評估的工具,一個組織內,可以同時實施這兩套體系。
而且,OKR 還能適度彌補 KPI 的缺陷。KPI 強調在時限內完成待辦事項,並依據評分標準給予賞罰,確實能激發、提升工作效率。不過,組織內部往往有多個 KPI,這時就有可能產生「有些事大家都不想做」的狀況,甚至這些 KPI 早已背離企業願景,但員工為求分數,仍敷衍了事。
舉例來說,某購物平台期盼網站能更受歡迎,將點閱次數設為 KPI 的項目之一,結果員工把網站變得更複雜,確實讓使用者「點來點去」,雖然達成 KPI(過程),但沒有朝向「網站更受歡迎」的目標(最終成效)。
相對的,OKR 要求目標與關鍵結果必須高度吻合,聚焦好的目標,發想到底有哪些事情,讓全部門願意一起努力、前進,而非拚命達成績效。
OKR 有什麼優點?
除了能讓企業知道「到底要做什麼事」,OKR 還有許多優點。首先,OKR 只需理解目標及關鍵結果,就能執行,員工不會因為理論過於複雜,搞得一頭霧水。推特前執行長迪克.科斯特羅(Dick Costolo)便曾說,當他導入這套方法後,所有人很快就能夠搞清楚方向。
另一方面,OKR 允許團隊自由設定周期,而多數企業採用「一季」為循環,每三個月、甚至一個月就能夠能迅速檢視結果,並調整下一次的目標,相較於年度績效評估,更能因應市場變化。
什麼樣的團隊適合 OKR?
至於什麼樣的團隊適合 OKR?《OKR:目標與關鍵成果法》指出,一般職務可分為「推算型工作」(根據現有指令、按照某種途徑達到結果,例如收銀台員工)與「探索型工作」(實驗各種可能性,找尋更好的方案,例如廣告策畫)兩大類,後者面臨的商業環境變動較快,需要大量創意,更應導入 OKR。
總體來說,OKR 的初衷是企業由下而上,討論出真正要做的事,當所有人都有共識,就能把精力聚焦在最重要的任務上,集中注意力、做好時間的主人,便能使工作更順遂。
認識 3 大目標管理理論
每個企業都希望透過訂定計畫,使團隊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設定目標有許多具體方式,以下比較目標管理(MBO)、目標與關鍵成果(OKR)、關鍵績效指標(KPI)的差異。
目標管理(MBO)
1954 年,由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提出基本概念,強調「目標」的重要性,用團隊參與的方式建立目標,並在時限內完成,且每個人需為自己的績效負責任。
優點:運作方式公開透明,要求員工自動自發,有利提高團隊歸屬感。
缺點:目標難以量化,導致員工不清楚如何達成,甚至許多人不了解企業宗旨。
目標與關鍵成果(OKR)
1999 年,由英特爾(Intel)前執行長安迪.葛洛夫(Andy Grove)提出理論框架。目標與關鍵成果(OKR)是透過每一組目標(objectives)搭配 2~4 個關鍵成果(key results),讓團隊了解「要做什麼」及「如何做」。
優點:理論簡單易懂,以「由下至上」的方式,使團隊訂定每個人都願意執行的目標。
缺點:要求目標要有挑戰性,但並不連結績效評估體系,因此需注意成員是否缺乏動力。
關鍵績效指標(KPI)
1990 年代,各家學者結合目標管理、平衡計分卡、80/20 法則理論演變而來。
藉由上而下分配績效指標,設定績效目標、績效考核與面談,專注在結果,而非過程。
優點:透過績效考核、評分機制,督促員工完成任務,強調「效率」與「效果」。
缺點:為了達成績效指標,員工有可能不擇手段,甚至背離企業願景。
108.9.11 經理人 盧廷羲

 落實大客車勞檢 工時過長才是禍首
交通部擬強制大客車駕駛每年兩次教育訓練,不少駕駛認為,先解決過勞駕駛才能治本,應加強勞檢、提升工作環境品質,否則一再將壓力加於駕駛身上,並不公平;且教育課程沒有差異化,例如針對高危險駕駛員加強訓練,要改善現況恐有難度。
兩年前蝶戀花翻車釀卅三死,是國道傷亡最慘重車禍,今年六月阿羅哈客運也翻車造成三死,兩起重大事件都跟疲勞駕駛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雖指九成以上大客車肇禍主因是駕駛行為疏失,但根本源頭恐來自於工時過長問題。
台灣汽車客運業產業工會理事范光明說,駕駛開車時要注意路面、公車站牌、車內乘客等各種狀況,已比普通駕駛人忙碌很多,若在精神不濟的狀況下開車,就會有安全危機。
范光明說,駕駛員精神不濟的原因通常來自疲勞駕駛,大客車駕駛工時動輒超過十小時、甚至十五小時,情況遲遲沒改善,但外界持續以高標準約束駕駛員,卻沒有給予相對應的保護,應該先改善工作環境再來要求駕駛員。
范光明表示,教育訓練課程並非壞事,但多數的駕駛奉公守法,因此「一視同仁」地實施教育課程效益可能不大,應針對習慣闖紅燈、超速的危險駕駛員實施個別訓練。
公總表示,現在都已按照公路客運動態資訊系統查核駕駛員的工時,駕駛員單日工時最高十小時,系統會在九小時前就發出警告,通知業者及監理人員預作因應,避免超時;也會定時檢查班表,確認業者遵守規定。
108.9.10 聯合報 記者吳姿賢

 桃市勞動局:華映疑違勞基法 最高可處100萬下罰鍰
華映公司於今(12)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該公司未能全額給付員工8月份薪資,勞動局說明如下:
1.華映公司於108年8月29日晚間發布訊息將大量解僱勞工後,為維護員工權益,本局於108年9月3日入廠訪視,經瞭解廠房皆已停工,龍潭廠斷電後相關行政作業已移至楊梅廠。
2.華映公司發布重大訊息表示,未能於9月11日全額給付員工薪資,已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本局將派員前往檢查,如查明屬實,依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員工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或第6款等規定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員工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3.離職證明書應先向雇主申請核發,如雇主無法開立或不願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文件,員工可向就業服務處提出申請。員工若以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而申請失業認定,仍得請領失業給付。
4.此外,為因應華映公司後續可能發生大量解僱勞工情事,對社會、經濟及員工的影響甚巨,勞動部於108年8月30日邀集包含華映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部會及本局召開研商會議,並成立專案小組,並就保障勞工權益為最優先考量研擬相關協處措施。昨(11)日勞動部亦再度邀集華映公司、工會、本局及就業服務處召開華映員工權益保障小組工作會議,研商員工債權之處理及協助轉業事宜。
5.本局呼籲華映公司應將保障員工權益作為首要考量,積極與工會協商,並向員工說明籌措給付員工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的資金來源,並依法辦理大量解僱計畫書通報;另外,華映公司為大同集團企業成員,董監事均由集團母公司派任,大同公司有義務協助華映公司,共同解決此次的財務危機,以善盡雇主及企業社會責任。
108.9.12 桃園市勞動局

 員工特休用不完 該如何與雇主協調?
實務上常有勞工特休用不完,希望可以遞延或換錢,卻不知該如何與雇主協調。360d才庫人資顧問公司說明,根據勞基法第38條,如果勞工當年的特休沒有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也可經由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若雇主未依法給薪或給假,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要是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完,雇主應發工資,不可以再遞延。
舉例來說,如果小明與公司協商特休採用歷年制(12月31日為年度終結日)、特休遞延期間為三個月,在2019年12月31日年度終結時,小明還有4天特休沒有休完,公司應該發給工資。
若是雙方協商遞延特休,這4天特休可以全數遞延三個月至2020年3月31日。如果屆期小明還有2天特休沒休,公司應發工資,雙方也可再次協商遞延,但是不可超過2020年12月31日。
360d才庫人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楊朝安表示,特休遞延並非可以積假一年,而是需以三個月為期限,且員工休假時是以消耗上一年特休天數為優先。
不過,企業偶爾也會面臨員工突然大量請休的困擾,例如經營精密機械自動化製造公司的老張,目前正值產業旺季,旗下員工常常需要日夜加班趕工才不會耽誤交期。此時卻有員工打算將累積十幾天的特休一次休完,讓老張相當焦急。
360d才庫人資顧問公司指出,依據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可自行排定特休且雇主不能拒絕,若有需要,僅能透過協調處理。但這樣的規定,對企業主、管理者和人資相關人員而言可能傷透腦筋,尤其去年勞基法通過「特休可遞延」之後,員工的特休累加起來可能會變更多,如果多名員工突然一次性請休大量天數,有可能造成企業人力調派問題,特別是需要排班的企業更怕遭遇類似情況。
楊朝安提醒,雖然特休假是由員工排定,但雇主可於制定工作規則時,針對大量天數特休請假,規定提出請假的期間,例如3天以上的特休假需於30天或60天前提出,並送勞動局核備及公開揭示,在依法制定下其變更具有合理性時,雖非完全保障雇主,但仍有拘束勞工與雇主雙方的效力。
楊朝安認為,在現行法令政策下,雇主常常面臨經營管理的挑戰,當勞工在行使個人權益時,必須兼顧誠信原則,不應濫用個人權益以免造成公司營運困擾,除了在合法性之下享有勞基法保障的權益之外,雙方更需透過互相協商調整,才能達到雙贏。
108.9.18 經濟日報 記者林彥呈

 畢業季+產業調整 失業率創34個月最高
受應屆畢業生投入勞動市場的影響,主計總處昨日公布最新8月的失業率為3.89%,較上月上升0.07個百分點,數字不僅來到今年高點,更創近34個月最高紀錄;主計總處解讀,每年6月至8月的畢業季,大量畢業生投入人力市場,自然帶動失業率上揚,待9月季節性因素淡化後,失業率就會回穩。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觀察,8月通常是該年度失業率最高的月份,今年失業率高於去年有2大主因;楊宗斌分析,近來面板、太陽能面臨產業調整,二線廠商大動作裁員,對失業率造成一定程度影響。
勞動市場工作機會略減
其次,明年1月11日就要總統大選,面對政局的不確定性,楊宗斌表示,廠商「觀望」氣氛濃厚,即使現在有徵才需求也會緩一緩,況且現在距離明年農曆過年,也只剩短短4個月,不妨待總統大選結果底定後再做決定;廠商的思維,對今年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來說,勞動市場的工作機會數也較去年同期略少了一些。
的確,根據主計總處統計顯示,8月失業人數達46.6萬人,其中,受到「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影響而失業的人數來到10.9萬人,較上月新增2千人,從今年數據看來,自4月開始逐步往上走升,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解讀,部分產業受到景氣趨緩影響,失業人數較多;初次尋職者的失業人數,8月也攀升至11.9萬人。
台商鮭魚返鄉增加雇用
潘寧馨進一步表示,若觀察「季節調整後」的失業率,連續幾個月都是0.01、0.02上下震盪,自今年以來季調失業率介於3.71%至3.75%之間,歸納出的結論是,我國勞動市場與失業情勢皆處於穩定狀況。
至於台商回流是否帶動國內就業機會?潘寧馨分析,台商回流140家,以7月底統計來看,98家廠商中總受雇員工人數年增4.02%,比同期整體產業受雇員工人數年增1.13%成長率,表現確實亮眼。
108.9.24 中國時報

 雇主應依規定為適用新制之永久居留外籍人士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108年5月17日起修正生效,將取得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納入適用,自是日起到職且適用勞基法者,一律適用新制,雇主應提繳至少每月工資6%的新制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個人專戶。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永久居留外籍人士如果是在修法生效前(108年5月16日以前)到職且適用《勞基法》,可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不過必須在6個月內(108年11月16日以前)向雇主表明,屆期未表明適用舊制者,就應適用勞退新制,雇主須依法於期限屆滿15日內(即108年12月2日以前)向勞保局申報提繳新制退休金。
值得注意的是,《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於107年2月8日施行,如已依該法規定適用勞退新制者,應優先適用該法,不得再主張以永久居留外籍人士身分變更適用制度。
勞保局提醒雇主,應依規定申報提繳新制退休金,並於期限內繳納,以維護勞工權益。如未依規定辦理,將處以罰鍰或加徵滯納金,並依法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等相關資訊,請多多注意!
108.9.24 勞動部

 去年台灣平均總工時 再居全球第4
最新國際勞動統計出爐,台灣勞工去(2018)年平均每人全年總工時2033小時,只較前年小減二小時,與近40個主要國家相比,排名第四,排名與前年相同。前三名依序是新加坡(2330小時)、墨西哥(2148小時)及哥斯大黎加(2121小時)。不過台灣部分工時比率只有3.3%,是各國中最低,因為全時工作者比例高,可能因此拉高全年總工時。
工時過長比率 前年大幅降到5.9%
另外OECD美好生活指數中,將受雇者工時過長(每周經常性工時50小時以上)比率列為工作與生活平衡指標,我國2017年大幅降到5.9%,較前一年的8%減幅甚大,也遠低於韓國的25.2%、日本的17.9%、英國的12.2%及美國11.1%。
勞動部每年彙整OECD主要國家工時資料進行國際比較,2018年最新資料近日出爐,從各國年總工時發現,台灣2018年總工時為2033小時,高居第四,韓國排名第五。若與亞洲鄰近國家相比,台灣排名雖在日、韓之前,但是台灣部分工時比率3.3%較日23.9%、韓12.2%低很多,因此難以解讀台灣勞工工時較日、韓為長。
勞動部:部分工時比率極低 推估有落差
勞動部表示,全年工時是合併計算全時者及部分工時者資料,因此會受到部分工時者占比多寡影響,我國部分工時比率極低,若以此推估全體勞工全年總工時,會有落差。
若觀察各國近十年工時變動情形,我國十年來工時大幅下降,2018年較2008年工時減少122小時,韓國則減少204小時,日本減少91小時,年總工時排名第一的新加坡十年來只減少78小時。
另一個國際比較指標是每周經常性工時,我國全時就業者主要工作每周經常工時,2018年為42.2小時,排名12。墨西哥與土耳其每周48.8小時並列第一、智利46.7小時第二、新加坡45.8小時排名第三、韓國45.7小時第五、日本44.3小時排名第八。
整體而言,台灣勞工每周經常性工時由2016年43.3小時降為2018年42.2小時,小有成就。至於部分工時者則由2016年17.9小時略升為2018年18.2小時。
108.9.26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

 去年獎金發得多 非經常性薪資占總報酬比重創新高
行政院主計總處今 (30) 日公布 2018 年底受僱員工年齡平均為 40.1 歲,年增 0.1 歲,退休員工人數則略減,因此,呈現勞工越來越老的趨勢。另外,由於景氣擴張,廠商發放獎金較多,非經常性薪資占總報酬比重創歷年新高。
主計總處今日公布 2018 年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全年受僱員工每人非薪資報酬 10.2 萬元,加計薪資報酬 62.9 萬元,總報酬 73.1 萬元,較 2017 年增加 2.5 萬元或 3.6%。
其中,非經常性薪資 (獎金、加班費等) 占總報酬比重達近 2 成,為歷年最高,年增 0.9 個百分點,主要因前年景氣擴張,廠商在 2018 年發放較多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所致。
2018 年底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以 25 至 44 歲者占 58.2% 最多,但占比逐年下降;45 歲以上者占 32.9%,較 6 年前增加 3.3 個百分點;平均年齡增至 40.1 歲,近 6 年增加 1.1 歲,呈現勞工越來越老趨勢。
根據統計,受僱員工全年進入 223.5 萬人次,每月進入率平均為 2.36%,年減 0.03 個百分點;全年退出 213.5 萬人次,每月退出率平均為 2.26%,年增
0.02 個百分點;全年淨進入 10 萬人次,較前一年減少 4 萬人次。
主計總處指出,各年齡組的每月平均進入率隨年齡增長呈遞減現象,退出率則隨年齡呈 U 字型分布,其中以 45 至 54 歲的流動率最低。
按教育程度觀察,近年進、退率均以國中及以下程度者最低,2018 年流動率為 1.42%,較前年減少 0.01 個百分點;大學及研究所程度者進、退較為頻繁,流動率分別為 3.1% 及 2.72%。
另外,因退休 (含優惠退休) 而離職者隨勞保、勞退新制等實施漸近成熟期及人口高齡化,屆齡退休人數漸增,近 3 年均逾 10 萬人,2018 年退休 10.1 萬人,但較前年減少 3000 人。
108.9.30 鉅亨網編輯陳于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