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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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期
2022-11-07
111年11月製

 突發事件要求勞工上班 申報主管機關得延長期限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為避免雇主在要求勞工於突發事件上班後,卻因地方主管機關休假,而未能在24小時內申報的情況,因此放寬申報期限得順延至主管機關次一上班日的下班之前。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及第40條,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含例假、休假及特別休假等)延長工時者,應於延長開始後的24小時內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由於過去有事業單位反映,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要求勞工停止休假上班,但在24小時內可能因為公家機關休假等因素,造成無法申報核備的情況。
對此,黃維琛說,經過專家會議的討論,若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出現在週五下班後,24小時的核備期仍可能是公家機關的休假時間,且並非每個縣市政府都能使用線上申報,的確是有修正的空間。
黃維琛表示,若是發生類似前述情況,放寬雇主可於主管機關的次一上班日的下班前完成通報,也不限紙本,使用線上、傳真都可以;若仍逾期未申報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黃維琛說,近兩年相關的處罰案件並不多,去年與今年分別約3、4件。
111.10.04 中央社(編輯:陳政偉)

 製造業等4產業縮短輪班間隔 實施期間至年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放寬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等輪班人員休息時間得由連續11小時改為8小時,實施期間延長至今年12月底,估計影響人數約49萬人。
勞動部於今年6月考量COVID-19疫情影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新增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及倉儲業等輪班人員休息時間得由連續11小時改為8小時,實施至9月底。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今天於記者會中表示,勞動部於9月30日修正,此措施會延長3個月,在今年12月底前這4個行業還是可以運用縮短輪班間隔,但30人以上公司要申報備查,30人以下的公司需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黃維琛指出,由於目前染疫人數似乎仍在高原期,粗估一天可能近30萬人居隔,且不包含同住家人及接觸者,如果這些人是輪班的狀況,會造成人力調度或輪班的困難;4個產業估算影響約49萬人。
黃維琛說,雖然放寬,但今年實施期間並未有事業單位依此條款申請備查,主要是有些行業,如橡膠、化學工業、鋼鐵業,已用其他條款備查;而許多綜合商品的零售業,如超商、加盟業者等,僱的員工多在30人以下,因此不用備查。
黃維琛表示,如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控制、管制有調整,相關措施會再檢討。
另外,黃維琛提到,今年8月時討論關於9家鋼鐵、石化業廠商及台塑公司2個廠可適用輪班間隔鬆綁彈性,同樣於9月30日公告,預估適用人數為2000多人。
10家廠商包含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芳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名佳利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協勝發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漢泰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環球橡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塑酯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至於台塑公司僅有台塑林園廠、碼槽廠這2個廠的輪班人員可以適用。
黃維琛強調,法令可以給空間讓事業空間合法使用彈性規定,但若不用、不去備查或徵得勞資會議同意,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
111.10.04 中央社(編輯:張芷瑄)

 「責任制」都適用? 錯!勞基法規定職業才行
隨著後疫情時代來臨,因為有了居家上班的經驗後,許多人的工作型態也出現了變化,而職場新鮮人找工作時,除了關注薪資條件、員工福利以外,也更加注意職務所採用的工時制度,是用責任制還是打卡制,但其實,並不是每個行業都能如此彈性,因為法規都有明確規範。
上班族馬筱淳:「那我們也有做一些相關的研究調查,然後想問這邊有沒有興趣做一些參考。」
除了與對口聯繫溝通,還要針對宣傳企劃,大學剛畢業才一年的馬筱淳,今年僅24歲,擔任行銷規劃師,而選擇到這家公司工作,上班的制度就是一大考量。
上班族馬筱淳:「我們就是用手機Wi-Fi打卡,就是上班的時候到公司就是連Wi-Fi,然後按那個打卡鍵就好了,其實我們現在也有GPS打卡,就是到公司的地址以後,然後你就是按打卡,它就會偵測你現在就是是不是在公司這樣,我個人也是比較偏好工時,就是打卡制,因為我覺得我比較喜歡工作跟生活有一個明確的分界,或者是工作生活平衡這樣子。」
不想下了班還在上班,除了薪資條件、員工福利外,在了解自己的性格後,明確選擇想要的工作樣態,也是職場的生存法則。
上班族馬筱淳:「不喜歡就是下班後,或放假的時候,還要一直處理公事,就會覺得好像都沒有休息到這樣,如果真的有比較及的訊息,可能還是要回一下,但通常這種情況其實也滿少的,就是上班的時候把該做的事情做好就好。我有朋友是做那種網紅公關的,然後他可能假日的時候都還要一直回覆訊息,或是可能朋友聚會,吃飯的時候都還是手機不能離身這樣,就很辛苦。」
記者陳文越:「嗶一下,就代表你已經上班,或是已經下班了,那麼以二分法來區分的話,打卡制的另外一種,就叫做責任制,不用打卡,但是就是要把你份內的工作給完成,因應產業的不同,還有性質不同,產生的這兩種工作規範,當然適合的人也不一樣。」
兩者比一比,責任制的工作內容變化,與突發狀況多,上下班時間因為不規律,可以長可以短比較彈性,相對的加班標準就難認定,有利腦力密集工作,而相對的卡打制,在表定時間外工作就等同加班,在上班時間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工作內容就屬於較規律的樣態,而從今年6到9月的網路聲量來看,責任制比打卡制多了超過10倍。
資訊研究公司副總經理張建文:「尤其在這兩年以來,很多的工作的模式,包含我們過去一段時間都是在家上班,那甚至有些工作的工種也因此而消失掉了,所以的確在疫情的一個推波助瀾之下,新的工作的模式工作的型態,也逐漸的產生,所以也造成很多的本來的上班下班的這種界線,也更為的模糊,那要到底是上班打卡下班責任的這樣的一個討論,也會不時的被提出來。」
然而在實務上,責任制也經常延伸為,讓小職員們被迫無償加班的負面詞彙,其實攤開勞基法法規,所謂「責任制」是有相當明確的規範,只要是符合條文內的特定職業別,包括律師、航空業、保全、保險、房仲等,可在勞雇雙方約定後,不受勞基法既有的最高工時上限,和延長工時等規範限制。
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只是說台灣很多的這個雇主,他有時候就是會可能求好心切,或是說他可能規避一些,這種法規的一種責任,會跟員工用一種比較警告方式,說你這邊其實是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其實這是一個違法的一個狀況,因為畢竟如果你真的完全遵照打卡制的話,確實出缺勤的狀況,有超過固定時間的話,就是一定要給這個加班費,不管你是不是工作做不完,那當然這個你要追求這個職場的一個成就感,那又可以獨立作業,然後自認是工作狂的話,其實是比較適合這種責任制的一個工作。」
律師陳君瑋:「不肖的老闆不當的老闆,他可能用他可能不見得直接在這個出缺勤,或上下班時間,來對你做相關的這個處罰懲處,他可能變相的用其他的方式,比如認定你績效不佳,予以解雇,或予以處罰,或降職減薪。」
打卡制還是責任制,說到底沒有絕對的好與壞,但在彈性工與準時下班的差異下,如何把關自身權益,都是勞工得掌握的基本守則。
111.10.5 TVBS新聞網 陳文越 何佳陽

 通膨吃掉薪資漲幅 前8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0.02%
主計總處今天公布受僱員工統計,今年前8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為新台幣4萬4311元,年增3.08%,創下近23年同期最大漲幅,但仍追不上物價上漲速度,實質經常性薪資倒退嚕,年減0.02%。
主計總處統計顯示,今年8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4497元,月增0.21%,年增2.98%;加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後,合計後總薪資為5萬6108元,年增7.25%。
不過今年以來國際局勢動蕩,俄烏戰爭又推升原物料價格上漲,各國均面臨通貨膨脹的壓力,台灣消費者物價上漲率(CPI)自3月起,已經連續5個月高於3%。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惠欣坦言,經常性薪資成長幅度其實不錯,今年前8月年增率達3.08%,只是同期物價上漲幅度也較大,導致實質經常性薪資呈現6年來首度負成長,但就近幾個月數據觀察,累計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幅已經逐步收斂。
由於8、9月CPI均已低於3%,隨著物價漲勢趨緩,實質經常性薪資負成長的情況是否可望改善,陳惠欣表示,過去幾個月確實可看出實質經常性薪資減幅收斂,但經濟前景存在不確定因素,後續減幅是否縮小甚至回正,仍有待觀察。
另外,主計總處統計指出,8月底工業及服務業全體受僱員工人數819.1萬人,較7月底增加1.1萬人或0.14%。
陳惠欣分析,今年第2季國內疫情升溫,住宿餐飲業等內需服務業受創較重,不過近幾個月國內勞動市場回穩,又逢暑假國旅熱潮帶動商業活動回溫,部分受影響的產業正陸續改善;綜合受僱員工人數以及薪資表現,整體勞動市場呈現穩定狀態。
111.10.12 YAHOO新聞

 預扣工資未開罰 嘉縣府勞青處遭控放水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但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卻遭人指控,疑對嘉義縣健康促進暨照顧協會放水,勞檢員在發現該協會有「預扣工資」情事發生時,卻漏開罰單、有縱放之嫌;縣府勞青處回應,因勞工所訴薪資未全額給付部分,勞資雙方對於勞動契約之薪資約定給予部分說法有所出入,故尚難認定違法。
嘉義縣中埔鄉42歲W先生原任職社團法人嘉義縣健康促進暨照顧協會,擔任照服員管理職務近四年,不料去(110)年先遭協會以錯發薪資為由預扣工資,接著今年又以違反誠信原則將他解職。
W先生表示,去年他與協會林姓經理人雙方合意協議加薪,並於110年初擬訂勞動契約,但協會不僅遲至去(110)年中,才依協議後的薪資發薪,令人意外的是,去年第四季因管理團隊異動,黃姓負責人及李姓會計師等竟推翻加薪後的勞動契約,先說該契約是他個人偽造,再以會計錯發薪資達五個月為由,在去年12月開始每個月扣薪1萬元。
W先生認為自身權益受損,向縣政府勞青處、勞工保險局申訴,並向法院申請調解,但勞青處僅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0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開罰,關於「預扣工資」部分,竟在雙方勞動契約爭議尚未解決前,就逕自認為「預扣工資」一事並無違法,質疑勞青處「選擇性開罰」涉嫌放水。
針對遭控放水,嘉義縣政府回應,勞工W先生於111 年1月12日有勞資爭議向勞青處申訴,勞青處於111年2月10日及111年3月3日進行勞動檢查,資方未依規定置備出勤紀錄以及核備工作規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及第30條第5項,故依法開罰協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70條規定及第30條第5項共11萬。另勞工所訴薪資未全額給付部分,因勞資雙方對於勞動契約之薪資約定給予部分說法有所出入,故尚難認定違法。
鴻達法律事務所律師洪維廷則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縱使W先生與該協會雙方對勞動契約有爭議,但只要勞檢員發現薪資發放時確實有「預扣工資」情況,此舉即已違反勞基法規定,主管機關就應開罰,今其竟以尚有爭議為由未予開罰,即非無輕縱之嫌。
111.10.13 台灣好新聞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明年起國保勞保齊聲調漲 「兩類保險」也恐將漲
明年勞保費率調漲,將從現行的11.5%調升至12%,換句話說有超過千萬名勞工,每月勞保負擔費用將增加。不只如此,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及月投保金額明年起雙漲,每人1年就要多繳1700元,約281萬人受影響。
李小姐是位上班族,出社會二十多年,對於明年勞保費率調漲,她說薪資單中實際能夠進帳的薪水更少了,但最讓她擔心的是老了領不到。
上班族李小姐:「會比較擔心未來勞保基金虧損的部分,未來等到我們年紀到了,要領勞保的時候,那會不會說我們現在繳的錢,我們領不到。」
繳了一輩子的勞保,領不領得到是一大問題,通膨導致物價上漲,但薪水沒漲,支出卻不斷增加,生活壓力更大。
上班族李小姐:「我們可能再過幾年,就要面臨到五十歲,那我們可能工作年資到時候也差不多到25年,那所以我們就會考慮到說,是不是滿了五十歲25年的時候,我們是不是要選擇勞退的部分,可以選擇一次領,那他們就會擔心到通膨的問題。其實很多民生的用品我們現在目前都是在漲的部分,所以對我們來講的確會有一些壓力。」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保費率每2年調高0.5%,明年從現行的11.5%調升到12%,上限為13%,預計有超過1030萬名勞工受到影響,領基本工資月薪的勞工,若以最高月投保薪資45800元來計算,每月保費負擔增加46元,一年就得多繳552塊,如果是無一定雇主的勞工,一年則增加約1656元的保費。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就是當時在勞保年金開辦的時候,法就已經明訂費率自動調整的機制,所以112年是屬於法定調整的項目,估算的結果,大概一整年可以增加209億的保費收入。」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如果從精算報告數據上面來看的話,財務平衡費率也就是不破產的,五十年內不破產的費率,那個費率是高達27.83%,所以我們如果要達到不破產的勞保費率的話,那就要非常非常的高,每隔一年每隔兩年,費率調漲0.5%,然後最高調到13%,這個其實並沒有辦法解決勞保的財務黑洞。」
勞保費率調漲,學者認為對填補財務黑洞沒有幫助,而明年要多繳的保費還有它。
記者劉彥萱:「不只勞保費率調漲,國民年金明年起也將提高,對不少人來說保費負擔增加,無疑是一種壓力,加上國民年金繳費率向來不高,截至去年底平均繳費率只有55.75%,未來保費再提高,繳費率恐怕再下降。」
國民年金的投保對象,都屬於沒有工作的人,上路以來繳費狀況就不佳。而這次費率及月投保金額雙漲,每人1年就要多繳1700元,約281萬人受影響,至於調漲原因主要歸咎於物價波動。
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我們最近通膨的數字滿嚇人的,那個金額滿高的,那法令規定累積到5%的時候,投保金額就往上漲,那我們已經累計超過5%,那個數字其實是8%,所以那個計算就是保費計算的金額往上調整8%,那國保這個部分的調漲,感受上會比勞保的調漲來的更大,計算投保的金額跟費率都一起往上漲,那在這個雙重上漲的情況底下,那要繳的保費感受就非常明顯。」
另外面臨通膨壓力,也讓保險公司入不敷出,未來汽車和房屋保險,明年也可能會漲價。
保險業務總經理林世德:「在明年的保費率會聽到調漲,大概是在產險的這一塊,那產險可能例如說可能是車險或者是房屋險,那我認為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個事情最顯著的原因,應該是因為通貨膨漲的關係,通貨膨脹讓很多的理賠成本都上漲,也就是同樣的一個事故,它可能保險公司要理賠出來的理賠金額,可能比過往金額來得高,所以在這個狀況之下,必須要反應它的成本,至於說調整的幅度,我覺得還是要看保險公司精算的這個原則來看,那我認為幅度不會太大,應該是非常合理,5%左右的一個反應成本的一個方式。」
保險專家也建議,投保前還是要評估自身需求與經濟能力,而在國保勞保齊聲調漲下,也不等於未來就會領得比較多,看來民眾又得自主應變。
111.10.19 TVBS新聞網 劉彥萱 徐崑山

 申請勞保老年給付五大常見問題一次懂
勞動部表示,我國已邁入高齡社會,再加上少子女化的趨勢,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勞工朋友老年經濟生活的保障也愈形重要。為讓勞工朋友能更清楚明瞭相關給付規定,特別整理勞保實務上民眾對於老年給付常見的問題類型如下:
第一類「勞保老年給付各種給付方式,在採計平均月投保薪資上有什麼不同?」
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方式,分為老年年金給付(按月領)、老年一次金給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三種。前2種是以保險年資區別,年資15年以上(國、勞保年資得予併計)者得請領年金、未滿15年者請領一次金,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以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第3種是98年1月1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可選擇請領,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勞動部提醒,投保薪資應覈實申報,不得為請領給付或節省保費不實申報,以免影響保險給付權益,甚至觸法。
第二類「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會扣減給付金額,是否領到法定請領年齡時,即無須扣減?」
勞保老年年金之法定請領年齡,於98年年金施行時,即定有漸進調高機制,依法將逐步提高至上限65歲(民國115年)。如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未符法定請領年齡,每提前1年請領,年金給付金額將減給4%,勞工最多可提前5年請領;如果符合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延後請領的話,每延後1年,給付金額也會增給4%,最多增給至20%。勞動部特別說明,經減給計算核付後,到法定請領年齡仍會依減給計算金額發給,勞動部也提醒勞工瞭解自身的權益。
第三類「老年給付請領後可以變更給付方式嗎?」
為讓勞工朋友瞭解老年給付請領方式及規定,勞保局提供臨櫃及網路查詢、試算等服務,方便勞工查詢利用。不論勞工選擇申請年金或一次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即不得再變更。
第四類「請領老年給付後,想再工作,可以再參加勞保嗎?」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能再參加勞保。如果勞工朋友再就業,符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加保規定,應依法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確保工作安全。
第五類「申請勞工退休金,是否須同時申請勞保老年給付?」
勞工退休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分別由不同法律規範,如果勞工朋友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請領勞工退休金,考量仍可能再就業,可以先不領老年給付,並於工作後,再加保累計勞保年資。
勞動部補充,老年給付是為確保勞工老年長期經濟生活提供的保障,攸關勞工權益,如有任何老年給付相關問題,都可向勞保局洽詢(電話:02-2396-1266)。
111.10.21 勞動部

 勞資會議週期這樣訂 方便好記不逾期
阿勇在公司裡負責辦理勞資會議事務工作,為了怕大家忘記要每三個月開一次會,所以阿勇把會議時間固定在每年3、6、9及12月的第一個星期一,但經常會有人臨時有事無法出席,阿勇感到很困擾,也擔心公司會違反規定。臺北市勞動局提醒,勞資會議依法至少每三個月開一次,但每三個月該怎麼計算?其實有更彈性的計算方式。
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勞資會議至少每3個月舉辦1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其中「每3個月」計算方式,係指事業單位成立勞資會議後,自行訂定3個月(或低於3個月)之週期內,至少召開1次定期勞資會議。但事業單位如有特殊情形之考量,例如勞資會議代表成員分散各地,不容易敲定開會時間,可於成立勞資會議後,採行自訂每3個月(或低於3個月)週期,較有彈性,舉例來說,2月1日至4月30日為第1週期,5月1日至7月31日為第2週期,8月1日至10月31日為第3週期,11月1日至1月31日為第4週期,在這四個週期內分別至少召開1次以上之勞資會議,即符合每3個月舉辦1次之規定。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提醒,勞資會議的成立的目的是為了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雇主應落實勞資會議,運用勞資雙方溝通平台,預防勞資爭議及穩定勞資關係,此外,如未舉辦勞資會議,卻有實施彈性工時、延長工時等相關措施,勞基法仍會有相關處罰,事業單位應積極審慎處理。
新聞來源:台北市政府
111.10.26 PC新聞網

 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長照服務機構,屬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高齡化社會已成趨勢,銀髮族的長照服務需求快速增加,僱用員工5人以上之長照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長照機構),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單位;僱用員工1人以上之長照機構,即為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投保單位。 
勞保局說明,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提供被保險人工作中發生事故時之保險給付保障。長照機構應為所聘僱並支領薪資之長照服務人員,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倘未依規定為員工加保,經查明屬實,勞保局將依規定核處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勞保局呼籲勞工朋友們關心自身權益,可主動瞭解投保狀況,目前勞保局已提供多元查詢管道,例如:利用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使用健保卡卡號加設籍戶口名簿戶號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使用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或以電話、臨櫃等方式查詢,被保險人可多加使用。
111.10.28 勞動部

 明年職保實績費率出爐 逾7成減收
針對僱用員工達一定人數以上的投保單位,職災保險費率採實績費率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明(112)年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共計1萬9259家投保單位適用,其中減收者占73.78%,勞保局已於27日函知適用單位。
勞保局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6條第2項至第5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明年度適用實績費率的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增減值,依各適用單位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共3年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的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之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勞保局指出,明年度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的投保單位共1萬9259家,較111年度12803家增加6456家,其中減收者計14210家,占73.78%、加收者計3377家,占17.54%、維持原行業別災害費率者計1672家,占8.68%,又112年不再適用者計143家。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應致力職業災害預防作業,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並可降低職災保險費率,達到雙贏效果。
111.10.30 今日新聞 記者許若茵/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