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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放無薪假 須勞資協商
2022-06-24
本土疫情持續延燒,部分內需產業如住宿餐飲業、旅行社、批發零售業等受到不小衝擊,企業被迫實施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勞動部提醒,雇主不得片面實施無薪假,務必要與工會協商,無工會者則須召開勞資會議協商,最後並須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此外,實施無薪假企業,無論人數多少,都須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企業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直接資遣勞工,勞動部允許企業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勞動部已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作為企業實施無薪假之準則。

勞動部表示,只要受景氣影響,如疫情衝擊景氣,或是全球景氣趨緩、供應鏈斷鏈等因素影響營運,就可以實施無薪假,惟實施要勞工同意。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強調,企業實施無薪假,必須取得勞工同意,雇主可先與工會協商,若無工會,就要召開勞資會議;無薪假要落實到各單位、各勞工,最後都必須取得個別勞工協議書,個別勞工要簽字同意。

他進一步說,雇主未取得勞工協議書,自行把工廠關門不讓勞工進來工作、或者自行將勞工特休假或事假抵無薪假,勞工可以申訴檢舉,查證屬實,可罰企業2萬至100萬元罰鍰。雇主若未經與勞工協商同意,仍應依約照付工資,不得片面減少工資。

勞動部並指出,企業實施無薪假,一次以三個月為原則;若有延長期間之必要,須重新徵得勞工同意。實施無薪假期間,對於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2022.6.24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