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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注意!拒絕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最重恐挨罰30萬元
2025-09-04
托育團體長期疾呼應把育嬰留職停薪修正成「親職假」,並且放寬至以「小時」為單位申請,勞動部規劃修正相關辦法將於明年上路,無論規模大小事業單位的勞工申請,雇主通通不得拒絕,若是拒絕育嬰留職停薪,可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由於立法院朝小野大,勞動部顧慮修法可能未能符合原本預期、工程浩大、時間可能會拖較久,因此此次不會修法,而將修正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透過核釋令解釋家庭照顧假、勞工請假規則、就業保險法細則、獎勵要點等完備整套制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雇主不得拒絕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若有違法可依性工法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也將修正勞工請假規則讓雇主不得拒絕因為家庭照顧因素申請事假,拒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至於先前就業保險法細則允許勞工就算只請1天假就可以請領1整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將修正成依實際請領天數按比例發給。

部分雇主擔憂勞工可能會常態申請短天數,反而加重雇主負擔,如只在工作日申請按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休息日及例假日反而未申請,勞動部長洪申翰指出,這次就是提供30天給勞工靈活運用,自主運用認為最合適的需求。

此外,多個團體曾經多次批評勞工不想申請家庭照顧假的主因為申請後仍會扣薪,此次計畫並無改變現況,洪申翰說,過往可能申請1天家庭照顧假就會扣發1天薪水,此次雖然開放家庭照顧假可以按小時申請但仍會扣薪,但也有勞工說如果可以只扣2至3小時薪水比較可以接受,認為放寬後可以增加勞工使用意願。

洪申翰也提及,為了避免雇主對懷孕勞工不利對待,將請勞動部內相關單位提出強化懷孕歧視法遵的措施。
2025.9.4 中時新聞網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