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工讀生及工時人員強制投保 避免受罰
2026-02-19
隨著農曆春節到來,許多商家都會僱用短期、臨時工作人員協助銷售,但雇主可能不知道,僱用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為就保及災保強制投保單位。勞動部提醒,即使是短期性或臨時性勞工,無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應在勞工到職當日依規定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等到勞工離職當日申報退保及停繳退休金,以便保障勞工權益並且避免受罰。
勞動部指出,不少事業單位詢問,如果勞工只有工作一天且僅短短數小時,也一樣要加保及提繳退休金嗎?答案是肯定的,依規定事業單位只要僱用一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為就保及災保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勞工五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
另外,倘若勞工從事適用「勞基法」的工作,無論事業單位僱用員工多寡,雇主也應依法為勞工提繳退休金。
為了方便投保單位申報勞工於春節期間之加、退保及提、停繳退休金,勞保局提供多元且彈性申報方式,投保單位透過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提前預辦加、退保及提、停繳退休金,也可於勞工到、離職當日或春節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申報加、退保及提、停繳退休金。
投保單位如非勞保局網路申報單位,亦可於春節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填具加、退保(提、停繳)申報表,於表內註明「到、離職日適逢假日欲更正加、退保及提、停繳退休金」之字樣,並檢附勞工到、離職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同樣可受理自勞工到、離職日加、退保及提、停繳退休金。
勞動部呼籲,雇主切勿因為勞工為工讀生、兼職或臨時人員,誤以為可以不必參加勞保、就保、災保及提繳勞退。雇主未依規定申報,將有相關罰則適用問題,若是勞工因此受到損失,也應由投保(提繳)單位負責賠償,另經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者,將公布投保(提繳)單位的違法事項。
提醒勞工可以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洽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及提繳退休金資料,隨時掌握自身權益。此外,除了雇主提繳退休金外,鼓勵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以便增加專戶累積金額,享有稅賦優惠及參與收益分配等好處。
2026.2.19 台灣新生報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2026.2.19 台灣新生報 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