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法定職災補償 免辦扣繳
2026-08-21
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雇主依法給付的職災補償金可免納所得稅,但如果雇主除了法定補償外,又額外發放補助,就可能要計入薪資所得課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兩者稅務處理不同,企業辦理扣繳時應特別留意。
依規定,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而失能、受傷或罹患疾病,雇主依勞基法給付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所得,不必繳納個人綜所稅。
免稅範圍包括雇主依法負擔的醫療費用補償;勞工在醫療期間無法工作時,雇主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予補償;以及勞工經醫院診斷,確認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後,雇主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等。其他依法應由雇主負擔、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也可適用免稅規定。
不過,若雇主另外再給員工一筆額外補助費,性質就屬於薪資所得中的補助費,仍須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2026.8.2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依規定,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而失能、受傷或罹患疾病,雇主依勞基法給付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免稅所得,不必繳納個人綜所稅。
免稅範圍包括雇主依法負擔的醫療費用補償;勞工在醫療期間無法工作時,雇主按原領工資數額給予補償;以及勞工經醫院診斷,確認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後,雇主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補償等。其他依法應由雇主負擔、具有損害賠償性質的補償金,也可適用免稅規定。
不過,若雇主另外再給員工一筆額外補助費,性質就屬於薪資所得中的補助費,仍須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並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2026.8.21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