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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5、6月薪資減損20% 勞動部補貼1萬元
2021-07-08
為協助5、6月薪資受影響的勞工,勞動部今天(8日)宣布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措施,只要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在新台幣2萬4000元至3萬4800元之間,5月或6月薪資減少逾20%,就發1萬元生活補貼。

針對薪資相當程度受到影響的全時受僱勞工,勞動部新釋出的紓困計畫,適用對象條件為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且月投保薪資在2萬4000元以上至3萬4800元以下,若該名勞工5月或6月仍受僱於同一名雇主、薪資減損逾20%以上,就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包括因防疫隔離不能工作、導致收入減少也可以申請。勞動部長許銘春說:『(原音)舉例來說,有些勞工是照常上班但協議減薪共體時艱的勞工;有些是浮動奬金占比高但因疫情奬金減少的勞工;甚至也有因為疫情關係必須請各種照顧假、事、病假致減少工資,針對這類型勞工我們這次都照顧到了。』

勞動條件司司長黃維琛也指出,4月就業保險平均投保薪資為3萬4800元,所以將這個數字作為基準,投保人數約313萬人,還是視後續申請狀況而定,目前匡列約有80萬人。勞工可以提出像是郵局或銀行薪資轉帳細目或薪水單、薪水條來證明,若沒有,也可請雇主協助證明,再蓋個章之類的,勞動部會從寬認定;但若造假,也會追回。他說:『(原音)我們願意相信大部分勞工會拿真實的資料來,但是如果真的有不實申請,一定會做追回,後面會做處理。』

勞動部也強調,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勞工不得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如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生活補貼、或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相同生活補貼,以及5月或6月領有安心就業差額津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上工及時津貼,還有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都會被排除適用。

受理申請期間自7月12日起至8月31日止,12日上午10時將先開放開放「5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第二階段則自是23日上午10時起,開放「6月份」薪資符合紓困條件的勞工申請,符合資格者可至計畫網站(https://mol-10000.wda.gov.tw)提出申請。
2021.07.08 中央廣播電台 楊文君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