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首頁 > 中崴電子報
第55期
2020-04-24
109年4月製

 許銘春:勞檢不停下腳步 減班休息企業將法遵訪視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到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她強調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勞動檢查不會因疫情而停下腳步!」但勞檢會採取彈性作法,特別是針對受到疫情衝擊而實施減班休息的產業,將透過法遵訪視、勞檢提醒事業單位遵守法令,維護勞工權益。
許銘春表示,勞動檢查不會因疫情而停下腳步,但因疫情對產業造成影響,勞動部在勞檢方面會規畫彈性作法,至於攸關勞工生命的職業安全衛生更不會任何打折,一定依法執行,包括前陣子的台電職災,勞動部也立即做相關檢查跟停工處分等。
此外,許銘春說,這波疫情對產業衝擊大,不少產業紛紛採取減班休息措施,恐影響到勞工權益,因減班休息仍一定要給到基本工資23800元,勞動部會針對受影響的產業進行法遵訪視、強制輔導,提醒業者遵守法令,若有違法情形就會進入檢查,至於若有勞工在這期間權益受損,也可以到各地方政府勞工局或撥打1955專線申訴,勞動部一定依法檢查,沒有任何停止。
她強調,疫情期間,職安衛檢查、勞工申訴都照常進行,受影響的產業則有彈性作法,「但沒有停下腳步。」
2020.3.11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
 
 無薪假補貼月底上路 回溯至1月15日
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不少產業陸續傳出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勞動部祭出「安心就業計畫」,補助無薪假勞工投保薪資差額的五成。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說,預計三月底上路,但可追溯至紓困條例生效日,只要是一月十五日後實施無薪假的勞工,都可申請補助。
由於雇主依法須給無薪假勞工每月最低二萬三八○○元(基本工資),假設勞工投保薪資是最高級距四萬五八○○元,差額是二萬二千元,等於勞動部會補助一萬一千元。
據統計,目前通報無薪假企業七十八家、約二二○○多人。不過,這可能是檯面上官方數字,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徐志榮昨在立法院質詢說,無薪假未強制通報,恐造成「黑數」,導致無薪假勞工因雇主未通報而拿不到補助。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建議勞動部修正相關法規,開放讓勞工也可自行通報。許銘春回應,是可行方向,可研議。
另外,許銘春昨也宣布,投保單位、提繳單位或被保險人如因新冠肺炎影響,而無法按期繳納勞保、就保費或新制勞退金,勞動部勞保局將提供緩繳六個月,且免徵滯納金。勞保局長鄧明斌補充,適用對象為實施無薪假企業,及政府認定受疫情衝擊的產業。
至於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前天宣布,每年約三月啟動的專案勞檢,今年受疫情影響延期;其中醫療院所專案勞檢今年暫緩。
賴香伶質疑,勞動部尚未針對受疫情衝擊產業進行評估,就延後專案勞檢?防疫期間不該讓社會誤解勞檢有赦免期,若有企業藉機大發防疫財,更應好好勞檢,避免無薪假遭資方濫用。
許銘春說,會再與經濟部討論訂立產業衝擊的評估標準,也會盡快確立專案勞檢對象,改口「勞檢不會因疫情停下腳步」,也不會有任何打折,但受影響的產業會有彈性作法,特別是針對受疫情衝擊實施無薪假的產業,將透過法遵訪視、勞檢,提醒事業單位守法。
2020.3.11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
 
 事業單位實施「減班休息」未通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者, 勞工亦可直接向勞政機關反映,不影響勞工適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之權益
事業單位因受本波疫情或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有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即「減班休息」)之必要,必須經過勞雇協商合意,並應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縱使雇主沒有通報,勞工也可以直接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將於查證後協處。
勞動部指出,雇主如確有必要實施「減班休息」,應參考本部訂定之「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減班休息期間,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確實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以便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進一步提供包括「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在內之各項協助措施,幫助勞雇雙方共渡難關。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事業單位如未通報,勞工也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反映,經查證業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基本工資等相關規範者,將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勞工適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之權益。至雇主如未經勞工同意,片面決定減少工時者,自屬無效之勞動契約變更,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仍應依原約定給付報酬;如有短少工資之情事,主管機關將要求雇主補還,以保障勞工權益。
2020.3.12 勞動部
 
 109年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勞動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兒童節這2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說明,今(109)年清明節為4月4日(星期六),與兒童節為同一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兒童節於4月3日(星期五)放假,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清明節4月4日(星期六)因適逢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4月2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因此,勞工如於4月2日清明節補假日或4月3日兒童節出勤者,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至於4月4日出勤者,雇主應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勞動部進一步舉例,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清明節補假日經協商約定為4月2日,假設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於4月2日至5日連假期間,各日得否出勤及其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4月2日清明節補假日(星期四)及4月3日兒童節(星期五):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4月4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三、4月5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部強調,109年清明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2020.3.13 勞動部
 
 延後2年破產沒實益 勞保年改將重擬方案
勞保基金將在2026年破產,但勞保年金改革屆期不連續,勞動部將重新研擬年金改革方案,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坦言,原本的年金改革只能延後二年破產「沒有實益」,所以要重新思考方案,預計上半年會有工作坊,希望規畫可保障老年生活,又兼顧安全及公平性方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業務報告。立委吳斯懷質詢,勞動部會不會保證勞保基金在破產前會有具體改革方案,不讓基金破產?
許銘春說,勞保是照顧勞工重要財源,之前已將勞保年改方案送到立法院,現在屆期不連續退回來,勞保攸關千萬勞工老年生活,勞動部責無旁貸,會努力維持基金存續,今年預算已撥補200億元。
隨後回答楊曜質詢年金方案只能延後二年破產,許銘春表示,原本的年金改革只能延後二年破產「沒有實益」,所以要重新思考方案,預計上半年會有工作坊,邀請專家學者討論開源節流等方法。
立委莊競程表示,勞保基金去年雖賺898億元,可挹注基金。但今年因為疫情影響,1月收益已為-324億、-0.75%,由於疫情影響不看好,基金收益令人憂心,今年勞保基金能否收益彌平虧損?
許銘春表示,基金操作成績要看一整年,勞動基金運用局非常專業,一定會審慎因應、穩健布局。
2020.3.11 聯合晚報 / 記者陳素玲
 
 協助企業因應疫情, 勞動部擴大補助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勞動部近日公告擴大補助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並提高補助額度及新增補助項目,放寬申請期間,以支持員工安心穩定工作。
為鼓勵企業推動優於法令之友善員工措施,勞動部每年辦理「推動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近日為協助企業因應疫情影響,擴大補助企業辦理工作生活平衡措施,重點如下:
(一)提高補助額度:企業申請「員工關懷協助課程」、「員工紓壓課程」,由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提高至補助12萬元,並增加補助「餐費」項目;「友善家庭措施」由最高補助20萬元提高至補助50萬元。
(二)增加補助「兒童臨時照顧空間」照顧人力鐘點費:考量企業之員工子女因疫情學校停班停課,家中照顧人力不足時,除補助企業設置「兒童臨時照顧空間」,讓員工可帶子女至企業臨時照顧,新增補助「臨時照顧人員鐘點費」,企業可聘僱或委託臨時照顧人員照顧員工子女,每小時最高補助200元,每日最高補助1,600元,以支持員工安心工作兼顧子女照顧。
(三)延長申請期間:申請期間第一次為109年2月1日至3月31日,第二次為109年5月1日至6月30日,除上述申請期間以外,至9月30日前亦受理申請。
勞動部表示,配合當前防疫規定,請企業依員工需求規劃友善措施,可運用視訊、小班等分散方式,辦理員工關懷協助及紓壓課程,減輕員工身心壓力,規劃兒童臨時照顧空間,支持員工因應子女臨時照顧需求。有關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相關資訊,可至「工作生活平衡網」查詢及申請(https://wlb.mol.gov.tw),或洽詢服務專線02-2369-4168。
2020.3.17 勞動部
 
 無薪假家數倍增 勞長:「假減班、真資遣」違法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11)日在立法院表示,截至目前止,實施無薪假家數攀升至78家、2,200人,主要是機電金屬業人數最多,但餐飲、旅宿,以及批發零售業等,家數和人數都明顯攀升;很多立委關切,雇主是否會趁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經濟以「假減班、真資遣」,對此許銘春表示,這是違法。
許銘春在詢答時表示,雇主實施無薪假,雖無強制要通報,但是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會主動了解;而且雇主若未通報,將無法申請「充電就業再出發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之相關補助。
2020.3.11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
 
 北市勞動局呼籲企業主動通報減班休息並落實執行
有關事業單位透過媒體反映申請減班休息反招致加強勞動檢查一事,臺北市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說明,企業因疫情影響,必須啟動申請減班休息機制,勞動局表達關心,但事業單位必須了解「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及申報重點,在勞資雙方協議同意之下簽署協議書後應主動通報勞動局備查,程序完備後,勞資雙方則可據以向中央申請各項紓困方案。
對事業單位擔心勞動檢查方面,陳信瑜局長強調,防疫期間實施縮減工時,勞工的勞動權益不應被漠視,協議內容雖經勞資雙方合意,如果有牴觸勞動法令,仍屬無效,而勞動檢查係為落實協議履行之保障性做法,若在實施期間有減損勞工權益致生爭議情事,勞動局仍會查處,陳信瑜局長再次呼籲事業單位,減班休息經備查後,應落實執行無須擔憂。
2020.3.17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雇主可限員工出國?勞動部:若危及營運勞工有附隨義務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全球,近日新增多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許多事業單位也紛紛要求員工出國前應報備,對此,勞動部次長劉士豪表示,雖勞工出國屬私生活範圍的自由權,雇主不能干涉,但若涉及工作職務、工作義務,勞工就有不危及公司營運的附隨義務。
劉士豪表示,通常公司會在工作規則訂立與勞務給付相關的注意事務,要求員工配合,勞工出國雖屬私生活範圍的自由權利,公司不得加以干涉,但假設與工作職務、工作義務有密切關聯,雇主就可以干涉。
劉士豪表示,勞雇雙方都具備附隨義務,對雇主而言,除給付工資的義務,也必須保護勞工安全、防範意外發生,這屬雇主的附隨義務,對勞工來說,在提供勞務過程中不可以有貪汙、收賄等對公司營運造成危害,就屬於勞工的附隨義務。
他說,目前某些國家已列為疫區,返國後須自主居家檢疫14天,雇主可以職權讓勞工了解情況,也可經過勞資協商,在工作規則內制定,讓雙方達成認知,確立勞工的附隨義務。
他也提到,附隨義務是基於民法48條誠信原則,並非在勞動法規,勞工提供勞務的過程中基於誠信原則,雇主保護勞工,勞工也要避免侵害雇主財產,不見得一定由工作規則產生,「但有訂工作規則最好,讓勞工明確了解附隨義務。」
劉士豪說,工作規則需經勞資協商,再送至地方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才會生效。
2020.3.17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
 
 雇主沒有通報無薪假無法申請補助?勞工通報也行
新冠肺炎疫情難擋,無薪假勞工愈來愈多,勞動部也史無前例針對無薪假勞工提供薪資補貼,但是前提是必須企業通報實施無薪假,如果企業未向地方政府通報怎麼辦?勞動部表示,縱使雇主沒有通報,勞工也可以直接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主管機會會在查證後協助員工取得無薪假證明,便可適用各種補助。
截至3月中旬,有109家企業通報3835人放無薪假,家數與2011年12月底同列10年多來最高紀錄 ,人數則是2015年12月底的4756人以來新高。
由於疫情衝擊難以估算,勞動部針對放無薪假的勞工祭出加碼的「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辦理的訓練課程,或由勞動部補助企業申請辦理課程,訓練期間另提供津貼,比照現行基本工資時薪(158元),時數最多120小時。
此外,如果無薪假勞工未參加上述充電計畫,勞動部也推出「安心就業計畫」,史無前例補助無薪假勞工投保薪資與領取薪資差額的半數。但無論是充電計畫或是安心就業計畫,兩者適用對象都僅限無薪假勞工,就有人擔心,如果企業不通報無薪假,勞工就無法享有上述補助權利,該怎麼辦?
根據勞動部訂定的「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雖然無薪假期間,雇主應向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但是由於通報並非強制規定,如果如果企業實施無薪假卻不通報,並不違法,也沒有罰則。
勞動部表示,如果事業單位未通報無薪假,勞工也可以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只要經查證有經勞雇雙方協議,並符合基本工資等相關規範者,會直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的通報名單通報勞動部,不影響勞工適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及「安心就業計畫」權益。
此外,雇主如果未經勞工同意實施無薪假,等於片面減少工時及薪資,屬於無效的勞動契約變更,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仍應依原約定給付報酬;如有短少工資之情事,主管機關將要求雇主補還,以保障勞工權益。
2020.3.24 經濟日報 / 記者陳素玲
 
 減班休息莫心慌 政府相挺度難關~ 「安心就業計畫」自109年3月27日開始受理申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已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明顯衝擊,許多事業單位採取與勞工協議「減班休息」策略,維持營運,以度過此一難關。勞動部為了穩定勞工就業狀況,推動「安心就業計畫」,自109年3月27日起,「減班休息」勞工即可開始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
勞動部表示,針對減班休息勞工,除了2月18日已經加碼實施「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讓勞工利用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並給予訓練津貼補助,現又進一步推動「安心就業計畫」,並比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追溯自109年1月15日開始生效。
安心就業計畫係因應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勞工,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協助穩定就業。適用對象為自109年1月15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及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符合上開資格的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也可以適用。
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 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1,000元,最長可領6個月。例如:某甲為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現職雇主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5,800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的當月薪資為23,800元,依其薪資差額將補貼11,000元(=(45,800-23,800)*50%)。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為因應疫情造成的就業情勢影響,已做好準備,與勞工一同相挺抗「疫」!如果想進一步瞭解安心就業計畫,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亦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相關資訊,或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瞭解更多申請資訊(各分署聯絡資訊如下)。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411。
(二)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811。
(三)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2121。
(四)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26。
(五)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3323。
2020.3.26 勞動部
 
 疫情衝擊大 放無薪假人數比去年同期暴增10倍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勞動部長許銘春今指出,截至昨天統計,有164家事業單位、4808名勞工實施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其中包括2家航空業、47名航空業員工,若跟去年同期數據相比,減班休息事業單位數暴增8倍,人數暴增10倍。
許銘春今到立院衛環委員會進行「面對疫情發展,政府補助平台業者及交通運輸業者時,應確保接觸民眾頻繁的外送員及交通運輸從業員工健康安全」專案報告。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提問減班休息相關數據,許銘春回答,截至昨天為止,已有164家事業單位、4808人通報實施減班休息,其中更包括2家航空公司、47名航空業勞工。許銘春表示,勞動部現在每天都會統計減班休息數據,現階段公布資訊預計從4月起將再細分產業類別、家數、人數,公布在勞動部官網供民眾查詢。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則問及去年同期比較,許銘春說,去年3月份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20家、勞工402人,對比今年同期,事業單位暴增8倍、人數更暴增10倍之多,至於資遣人數則變動不大,與去年人數差不多,她強調,主要希望疫情期間穩定勞雇關係,企業盡量不要走到裁員。
2020.3.25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
 
 勞動部認定疫情屬重大事變 七休一、工時全面鬆綁
勞動部今(24)日表示,將認定新冠肺炎疫情為《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之「事變」,受影響產業只要預防或復建重建而有加班需求,將可免七休一,每日工時亦可超過12個小時,每月加班工時可目前突破46小時上限。
勞動部指出,所謂受影響產業,係依「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規定,受影響產業包含製造業、服務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產業等,且須符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以上要件。
企業適用事變之工時鬆綁,僅限定在紓困條例所定的實施期間適用,亦即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經濟部日前來函詢問,因應疫情衝擊,產業和企業在紓困及振興期間是否可適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之工時彈性。
勞動部回函解釋,所謂「事變」是指因人為外力戰爭、內亂、暴亂、金融風暴等,重大傳染病也是其中之一;簡言之,勞動部將認定新冠肺炎疫情視為重大事變。
勞動部官員解釋,不論是天災(如颱風)或是事變(如新冠肺炎疫情),企業都有前期預防、中期處理、事後重建等階段之需求,企業因此需要勞工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出勤之必要時,可適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規定。簡言之,企業預防、紓困、以及之後振興階段,為恢復生產秩序,都可以運用此彈性。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法定要件下,可享有三大工時彈性。第一是,可以停止勞工的例假或休假,要求勞工出勤,不受「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日」之規範,亦即可免七休一,不過,勞工停休的假須於7日內補休。
第二,當日加班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可以不受一天12小時的限制,亦即可以超過12小時;第三,勞工加班時間可不計入每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的額度內,換言之,突破目前每月加班工時46小時上限之限制。
不過,勞動部官員也提醒,適用事變之彈性,勞工加班費要加倍發給;若取消勞工的例休、國定假日、特休等,不僅工資要加倍發給,而且須事後給予補休,可說是《勞基法》規定中雇主成本最高者,「非不得已不要用,要用就要遵守規定,」官員提醒。
此外,根據《勞基法》第40條規定,雇主若要適用事變之彈性,須在加班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若無工會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將裁處2至100萬元罰鍰。
2020.3.24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
 
 勞動部調查出爐:青年勞工平均月薪3萬1603元
為了解青年勞工就業概況,勞動部在2019年10到11月期間,針對有參加勞保且在職的本國籍受雇青年,進行「15-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結果指出,我國青年勞工現職工作每人平均薪資3萬1603元,比初就業時平均增加4905元。
勞動部在去年10月到11月進行「15-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回收有效樣本4086份,根據調查統計,2019年青年就業者中,大學以上學歷者占58.8%,較2008年增加21.9%,但因受到子女化、高教普及等影響,青年就業者220萬6千人,比2008年減少16萬人。
調查結果顯示,青年勞工初次就業年齡平均為21.3歲,尋職時間平均為1.8個月,尋職時間以「1個月(含)以內」占66.9%最高;43.6%青年勞工在初次尋職曾遭遇困難,遇到的難題以「經歷不足」占25.9%最高,其次是「不知道自己適合做哪方面工作」占25.4%。
至於青年勞工踏入職場後,調查指出,青年勞工平均做過2.2個工作,現職工作年資平均為2.3年,比平均每一工作時間1.7年長0.6年,代表青年歷經就業市場磨合期後,工作穩定度也跟著提升。
調查也指出,現職工作每人薪資平均為3萬1603元,相較前年的平均薪資3萬607元,增加了996元,也比初次就業時平均增加4905元,薪資有增加者占60.7%。
另外,有31.2%的青年勞工有想要轉換工作的念頭,主因是目前工作「待遇太低」及「工作無發展前景」,分占15.4%、15.2%,「工作太累、壓力大」亦占8.4%。
2020.3.26 聯合報 / 記者葉冠妤
 
 
疫情衝擊產業擴大 台南再增9家「無薪假」達18家809人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衝擊產業擴大,台南市勞工局表示,4月將新增9家事業單位通報「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總計達到18家共計809人受影響,業別為旅行社6家居冠,人數以製造業兩家多達645人,勞工局鼓勵事業單位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政府也有「安心就業計畫」協助勞工度過疫情難關。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新冠疫情一般的印象是觀光旅遊業影響較大,依產業來看,旅行社有6家居冠,影響勞工人數是22人,短期住宿服務業2家、29人,2家製造業人數多為645人,其餘行業別屬服裝及其配件批發業、客運業及餐飲等相關產業;另也有餐飲集團與學生實習建教部分喊停,已進行了解中。
都有輔導申請「充電再出發計畫」,有一家已在執行,另一家4月才實施減班,也有意申請,鼓勵人數多的事業單位能夠讓員工充電,讓勞工職能可以提升,以後可以回饋給社會,共體時艱,充電加值,勞動部將會補助事業單位講師費用及相關之勞工訓練津貼。
另外是「安心就業計畫」,大家減班薪水減少,若最低薪資是2萬3800元,投保薪資3萬3800元,差距一萬元,因減班計畫薪水不能低於基本工資,差一萬元政府可以補助五千元,勞工朋友有這樣的狀況要提出申請,補助生活津貼。通報之目的在保護勞資雙方的權益、事業單位和勞工都可申請後續相關的補助,勞工若發現事業單位有未通報的情事,可主動和勞工局反映。
2020.3.26 聯合報 / 記者吳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