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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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期
2022-03-07
111年3月製

 勞工打第3劑可請疫苗接種假 雇主可不給薪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8日電)國內如火如荼施打第3劑COVID-19疫苗,勞動部今天說,勞工接種疫苗或接種後有不良反應,可請疫苗接種假,去年也接獲申訴,不乏上市上櫃公司不給假,提醒雇主注意。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會中表示,近期接獲許多民眾及事業單位詢問勞工接種第3劑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是否可請疫苗接種假。
黃維琛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前已經宣布,只要是勞工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或是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從接種日起到接種次日24時止,勞工都可持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不限劑次」。
黃維琛強調,勞工如果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可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不利處分,另外由於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並沒有強制雇主應給付薪資。
黃維琛也提到,去年有接獲勞工申訴雇主不給疫苗接種假,後來深入了解,當中不乏上市上櫃等大規模公司不符合規定,後來都轉地方政府處理,有些是雇主沒有給、有些是公司系統沒有相關請假選項,導致勞工無法請。
黃維琛表示,雇主如果因勞工請疫苗接種假而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的規定處罰,如果強制勞工只能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則可分別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111.2.8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編輯:管中維)

 北市公車司機休息不夠 7業者罰372萬
公車業人力不足,導致勞動條件不佳,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去年針對12家公車業者專案檢查發現,共有7家業者違法,裁處金額達372萬元,其中東南客運挨罰100萬元為最,主要違規項目為休息時間不足。
超時工作減少很多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說,去年違法情形較以往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其中台北客運、欣欣客運、大有巴士、首都客運及大南汽車於本次專案檢查未發現違法,但仍有7家業者有違法情形。
根據勞動局公布違法名單,東南客運挨罰100萬元為最,中興大業巴士遭罰90萬元、指南客運80萬元、三重客運50萬元、光華巴士30萬元、新店客運20萬元、大都會客運2萬元,總計372萬元。其中以「未給予勞工輪班間隔有11小時之休息」及「未給予勞工連續30分鐘以上休息時間」最為嚴重,另有勞工超時工作、例假日排定不足及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等情事。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思延表示,2019年調查結果違反條文有54條,2020年違反37條,2021違反11條,這次休息時間的問題違規比較多,超時工作反而減少很多。
客運祭獎勵徵才
葉思延說,休息時間違規分2種,第一是開車上班時應4小時休息30分鐘,班次跟班次中間相隔30分鐘,就認定沒問題,但駕駛有時發生突發狀況,公車來不及回到站上、下一趟又馬上出車而違規;第二種是輪班間隔休息問題,主要因排班方式產生,例如駕駛每天11、12點上班,隔天卻變成8點上班,就不符合法定休息時間。
面對駕駛人力缺口嚴重,大南客運表示,公司祭出獎勵,今年開始只要考核期滿40天,新進駕駛、推薦人都有2000元,工作滿3個月再發2000元,滿一年再發6000元,也就是介紹人及駕駛共可各獲1萬元。陳信瑜說,市府或許可研擬加碼,工作滿一年多加1萬。
陳信瑜指出,去年勞動局主動邀集公共運輸處、12家公車業者及相關企業工會,召開四方座談提出解決對策,包含要求業者將底薪項目提高至基本工資、就業服務處協助業者辦理徵才、檢討減少較無效益路線,提早部分路線末班車收班時間等。
111.2.12 中時新聞網 楊亞璇/台北報導

 爭回近3千萬血汗錢!新北勞工局去(110)年爭議調處4720件
勞工局指出,一名(化名)叫阿良的男子於民國89年起任職於知名外商,退休前在公司擔任主管,任職期間公司曾以金融海嘯為由每月減薪15%,在阿良也曾為公司取得多項專利,直到離職後,阿良向新北勞工局求助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公司補付減薪工資、分紅、專利及投資獎金。
勞工局隨即安排召開調解會議,雖然公司於調解會上主張減薪有經阿良同意,並否認未有阿良主張申請的專利數量,且主張無發放投資獎金的義務,但透過調解人居中調處,最後公司同意給付約3000萬元和解金。
勞工局說該案負責調處的陳進城調解人說,「一開始看到勞方請求金額的時候,不太敢置信,因為金額實在是太龐大了!」,即便擁有15年調處經驗,仍然難掩緊張的情緒,「繕打會議紀錄的時候特別重複的檢查了5、6次,避免金額出錯」,勞資雙方最終能夠達成協議,有為勞工爭取到權益,才鬆了一口氣,「萬萬沒想到召開一次調解會議就能達成和解!」。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減班休息(無薪假)人數急劇攀升,失業率創近年新高,新北市勞資爭議調處案量已連續2年突破4700件,去年達到了4720件,其中前二名爭議類型分別為工資、加班費爭議1964件(42%)及請求資遣費爭議1334件(28%),佔所有爭議類型的7成,經統計和解率約67%,為勞工爭取金額達3億278萬元。
勞工局說,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訂「調解」,是訴訟以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一環,勞工局及委託民間的協會均會指派經驗豐富的獨任調解人,積極在勞雇雙方各自主張間,尋求雙方可接受的方案,只要經調解成立,效力等同於爭議雙方當事人間的契約,相較於訴訟,除免負擔任何費用、迅速解決爭議,更能達到息訟止紛的結果。
勞工局提醒,勞工朋友遇有勞資相關疑難雜症,歡迎多加利用「免費律師勞工法令諮詢」服務,遇到權益受損,「勞資調解便利通」24小時線上受理服務。更多資訊,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查詢(https://ilabor.ntpc.gov.tw)。
111.2.14 台灣好報 高金次/新北

 人才有多難找?5萬家企業同時搶人,平均得加薪13%才有機會
找人才好難!人力銀行發布的最新年後轉職報告顯示,虎年徵才創3.3年來最難,又以技術藍領、工程研發、知識服務這三類職務最難尋,企業搶人至少要加薪13%才能達到留才攬才的目標;而銀彈攻勢已非萬靈丹,63%的企業中高度認同「加薪也搶不到人」,還得祭出有感的三大誘因、突破五大警訊,才能在虎年搶才大戰中突圍。
年度最大轉職潮來臨,104人力銀行數據顯示,徵才企業家數已突破5萬家的史上新高!104人力銀行也在1/28~2/11網路訪查,總計回收1056份企業問卷,在95%信心水準下,估計誤差為±3.02%,以及1343份求職會員問卷,在95%的信心水準下,估計誤差為±2.67%。發現以下:
觀察一:虎年徵才3.3年來最難
6.4%的企業認為,虎年搶才史上最難,整體平均認為是3.3年以來最難。104人力銀行人資長暨整合招募服務處資深副總鍾文雄分析,2月工作數已達87.2萬個的史上同期新高,求職人數持平,使得企業感受徵才困難。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全國人口首度負成長,預期人才供給將持續減少,未來企業徵才只會愈來愈難。
企業認為哪些職務最難搶才?前五名分別為:維修/技術服務類人員、工程研發類人員、操作/技術類人員、軟體/工程類人員、醫療專業人員,綜合來看,最缺技術藍領、工程研發、知識服務三類職務,「專業有價」仍是搶手人才的硬道理。
觀察二:企業加薪13%才有機會留人搶才
企業想留才、搶才,該如祭出銀彈攻勢利誘?104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協理張雅惠表示,企業自認平均加薪10%即可成功留才,若挖角平均要加12%,但職人認為企業至少加薪13%才願意留任或跳槽,企業徵才困難之際,不要「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只因3%些微差距就導致人才流失。
觀察三:「加薪就能搶到人」已非不敗神話! 企業還須提供3大誘因、留意5大警訊
104人力銀行詢問企業對「2022年就算企業加薪也搶不到人」的認同度,1分不認同、10分非常認同,平均認同度5.2分,合計63%的企業落在5-10分之間,呈現中高度認同。104人力銀行資長暨整合招募服務處資深副總鍾文雄指出,有的職人在乎進修、在乎休假、在乎領導者魅力、在乎工作與生活平衡,這些是加薪也挖不走的,通常企業搶人才的5大做法,除了薪資,還包括提供需要而且有感的福利制度、彼此信任友善的職場文化、舒適良好的工作環境。
另一方面,企業與職人離職原因除了薪資外,還包括久未升遷、成長停滯、無感福利、工作與生活不平衡、與主管同事不合,是可能流失人才的五大警訊,其中企業認為健康、家庭、進修等個人因素為薪資之外首要離職的原因,但在職人離職原因中僅排名第六,顯示企業過度輕忽職人的職場感受,離職真心話,不得不聽!
111.2.17 遠見編輯部

 企業足額提撥退休金 比率近百分百
為保障勞工舊制退休金權益,市府勞工局統計,去年總計輔導二三八九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共計提撥廿九億三千多萬餘元,轄內足額提撥退休金比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九點八一。
勞工局說,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雇主應依規定每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勞工退休金(新制);有不少事業單位以為勞工已選擇新制,舊制勞退準備金專戶不必再提撥,其實,在九十四年七月以前到職的員工,其舊制年資不因轉新制後消滅,雇主仍有按月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的義務,除非勞工結清舊制年資,或專戶餘額足夠支付勞工退休金額時,可辦理足額暫停提撥。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勞工局推動相關舊制退休金業務時,發現轄內有不少事業單位已歇業或解散,事業單位卻未將舊制專戶的餘款申請領回。該局自去年起辦理相關專戶清查作業,約有一三九五家事業單位,總計十四億九千多萬尚未申請領回。
勞工局說,為增進事業單位對相關退休法令認知,廿五日在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三月四日在永華市政中心十樓東側小禮堂將舉辦宣導會。
111.2.18 中華日報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新北公布違反勞基法業者名單
新北勞工局公布今年第一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以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二百八十家業者,開罰逾一千八百萬元。其中,《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一○七家。本次公布名單中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及統聯客運均有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多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一百萬元及八十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廿三日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一百萬元,已於一○九年六月八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呼籲雇主應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遭受高額罰鍰。
本次公布名單中,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及統聯客運均有使勞工超時工作,精華光學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八十一小時,兩家公司均是第八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一百萬元及八十萬元;另外,指南客運因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使勞工超時工作、換班未給予適當間隔休息時間及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等多項違規情事,亦重罰七十萬元。
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111.2.23 台灣新生報 記者蘇春瑛/新北報導

 產業缺工違法聘雇移工情形多 觸法最高可罰150萬
近來因產業訂單旺盛,需工量大增,許多雇主選擇聘僱外國人作為補充性勞動力,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留意,申請聘僱外國人應遵守勞動部法令規定,如以不法手段申請聘僱外國人,除面臨最高新台幣150萬元高額罰鍰外,日後也將影響聘僱外國人的資格,相關違法行為已嚴重影響國民就業及外國人工作權益,勞動部正加強稽核中。
勞工局說明,近來常發現有不肖仲介或業者以不法手段引進外國人,例如辦理國內招募徵才廣告,所刊登的工作地點,未有人員實際從事生產製造工作、甚至未實際營運,涉有徵才廣告不實;另有業者以浮報勞保人數或不實投保等情事藉此增加可聘僱外國人名額,或是在聘僱外國人後,恣意將其違法調動至勞動部許可以外的工作地點或借他人違法使用等情形。
勞工局表示,雇主以不實資料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國人,依法可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未經許可即指派外國人變更工作地點或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即使外國人調動後的工作地點仍屬同間公司或同一負責人所有的廠房,仍將面臨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勞動部亦會管制聘僱外國人資格。
勞工局提醒,雇主如有聘僱外國人需求,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合法申請,如有疑問可逕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台中市勞工局外勞事務科,即時掌握外國人聘僱注意事項。
111.2.24 四方報 芷涵 李

 228和平紀念日 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
新北市勞工局提醒,今年二月廿八日和平紀念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月薪制勞工應加給一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
勞工局今表示,勞工全年應有十二個法定休假日(含228和平紀念日),如雇主對勞工的出勤係採正常工時制度(即單日正常工時八小時),則勞工每年至少應有一百一十六天不須出勤,即五十二個例假、五十二個休息日及十二個法定休假日。若雇主未給足勞工免出勤日,使勞工於休息日出勤應按時數並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如使勞工於法定休假日出勤,應加倍計給一日工資。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規定,依法可處罰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
111.2.25 台灣新生報 記者蘇春瑛/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