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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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期
2024-04-05
113年4月製

 勞工職災自付健保差額 可申請醫療給付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擴大職災醫療給付範圍,勞保局今天(29日)指出,勞工遇到職業災害,若經醫師評估選用健保自付差額特材,可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
勞動部指出,現行醫療特材有3種,分為健保全額給付特材、健保自付差額特材及全自費醫材,過去勞工若發生職災,僅有健保全額給付的特材可以獲得醫療給付。為增進職災勞工醫療給付權益,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除原本給付的健保全額給付特材外,也將健保自付差額特材納入醫療給付範圍,減輕職災勞工醫療費用負擔。
勞動部舉例,某公司受僱員工魏先生於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導致左股骨骨折,經醫師評估,骨折範圍較長,需要使用加長型髓內釘系統,才能達到適當固定強度,但此種髓內釘組屬於健保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由健保給付新台幣1萬9000元,魏先生還必須另外自付6萬餘元。
過去6萬餘元會由魏先生自付,但現在只要先墊付金額後向勞保局申請核退,經勞保局審查後由職災醫療給付支付,就能核退6萬餘元。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職業災害給付組組長孫傳忠說:『(原音)他有向我們勞保局申請核退,經勞保局審查後核退6萬餘元, 這部分就是由職災醫療給付去做支應。』
不過孫傳忠也強調,實務上審查申請核退案件時,常發現勞工漏附自付差額同意書,或誤以為全自費醫材可申請核退,因此特別提醒申請時請記得檢附同意書,以避免補件。
2024.3.29 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楊文君採訪

 最低工資調幅 參採通膨率
最低工資法今年上路,勞動部長許銘春昨(25)日表示,將在第3季召開審議會討論明年最低工資調幅,會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等重要指標,保障基層勞工生活。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日邀請許銘春業務報告及備詢,許銘春 表示,《最低工資法》今年上路,審議會將在第3季召開,CPI年增率是法定參採指標。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質詢指出,萬物齊漲,台灣實質總薪資卻下降1.04%,希望勞動部能思考更前瞻、結構性的工資調整。
許銘春回應,最低工資法是針對弱勢勞工,一般勞工透過跨部會合作,比方「加薪減稅」鼓勵為勞工加薪,將經濟果實分享給勞工。
2024.3.26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勞部宣布今年為營造業墜落打擊年 對鋁業實施專案勞檢
台灣近年工安意外頻傳,許銘春今赴立院衛環會提出「事業單位應加強安全衛生管理制度、作業流程及必要教育訓練,並落實職場防災管理」專題報告。針對23日高雄湖內區佳豐鋁業公司發生的爆炸,許銘春承諾會將鋁鑄造業納入高風險產業,並對鋁鑄造業相關工廠實施專案勞檢。
許銘春表示,營造業發生重大職災風險高,職災死亡人數歷年均占全產業將近一半,其中「墜落職災」更為營造業災害類型之首。勞動部除了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合作,列管高風險之公共工程及民間工程外,針對「墜落職災」預防部分,特將今年訂為「營造業墜落打擊年」,優先從落實營造業墜落預防開始,並以建築工程為主要對象,鎖定臨時性開口及施工架等易造成墜落災害部分,採取提升檢查、裁罰及停工強度等強力措施。
此外也將針對高風險廠場實施專案檢查,將高風險、高職災之事業,列為優先檢查對象。如列管易發生火災爆炸風險之石化及大型化學工廠等危險工作場所,依風險分級規劃列為優先檢查對象。
立委王育敏認為鋁鑄造業有高溫爆炸危險,應考慮列入高風險產業。許銘春表示此次爆炸與製程系統發生問題有關,真正原因仍待調查報告出爐。但鋁鑄造業的確有高溫爆炸危險,承諾列入高風險產業,未來也會針對鋁鑄造業相關工廠實施專案勞檢。
許銘春指出,台灣與鋁相關產業共計473家,鋁鑄造業243家。勞動部會將此次爆炸的檢討報告回饋給相關產業,並邀請業者參加座談會。
2024.3.25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廟公遭非法解雇提告求償!廟方判賠結果出爐
就算是在廟宇工作也適用勞基法,別忽略自身權益!一名鄧姓老翁自2015年6月受僱於九如鄉某廟宇擔任職廟祝,卻遭廟方非法解雇,怒向廟方提告求償約17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廟方違反勞基法,應賠償鄧翁69萬餘元,全案可再上訴。
鄧翁自2015年6月受雇於九如鄉某廟宇擔任職廟祝,並領取2萬元月薪,工作內容為每日清晨5點至被告處開廟門、整理廟內外清潔、敬香奉茶約1至2個小時後,至廟外即位於村莊內四方位之東西南北營,進行清潔、敬香奉茶等工作(早晚各一次)。返回廟宇後則從事服務香客、引領其參拜路線等工作,下午工作結束後會返家短暫休息,直至晚上約8點再至廟宇將外營及本廟之廟門關閉後返家。
鄧翁任職期間工時過長無加班費,全年無休假亦無例假日及休息日,無給予特別休假(下稱特休)或特休未休之工資,復未照實提撥6%之勞工退休金,每月薪資均低於歷年之法定基本薪資,由於長年處於工時過長之環境,因此造成職業災害,於112年2月13日因病住院,不料出院後在112年3月16日,卻無故遭到廟方解雇並未給予資遣費及預告工資,嚴重違反勞基法侵害他的權益。
不過廟方主張,該廟宇並沒有任何生財管道,也非一般營利事業性質,與公司行號為營利單位情形有別,認為這樣並非適用勞基法的範疇,且廟方強調鄧翁的工作時間、場所無拘束性,廟方成員對其亦無指揮監督權,都是自願為宗教奉獻之服務性質,廟方僅能依先人執事所立下之習慣法則,按月支給固定金額,若遇到顧廟者離職,則依生活物價調整,發放適宜之慰撫金以告慰藉,此並經鄧翁同意在先,故求償無據。
不過經過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廟宇與鄧翁之間仍有僱傭關係,適用於勞基法,廟方仍應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以及勞基法等,給付鄧翁住院期間工資、基本工資差額、未提撥勞工退休金、週休2日上班工資、特休假日上班工資共69萬1382元。
2024.3.25 民視新聞網 社會中心/李明融報導

 終結連五降 2月失業率微升至3.39% 仍創近24年同月最低
主計總處22日公布2月失業率為3.39%,雖然較上月微升0.08個百分點,終結連五降,但仍創近24年同月最低,主計總處解讀,失業率微幅上升,與春節臨時工作結束、年後轉職潮有關,但整體來看,失業率數據仍低,國內就業市場堪稱穩定。
主計總處統計顯示, 2 月失業人數為 40.6萬 人,較上月增加 9000人或 2.28%,其中,對原有工作不滿意及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而失業者均增加3000人,與上年同月比較,失業人數減少 1.4 萬人或 3.43%。
為接軌國際資料,主計總處表示,新版失業率的身分認定,除原失業定義(即資料標準週內尋職)外,另依國際勞工組織(ILO) 第19屆國際勞動統計會議建議,同步以「含資料標準週過去4 週內尋職」的國際標準定義,未來將按月發布統計結果。
2024.3.22 中時新聞網 洪凱音

 育嬰假改按日申請 勞動部5月起試辦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等相關團體長期倡議應把育嬰留職停薪修改成「親職假」,讓員工可以按日或小時申請,增加勞工使用意願,勞動部近日訂定「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邀請公私部門把育嬰留職停薪改成按「日」申請,並可申請8成投保薪資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動部及所屬單位也將成為首批試辦單位。
據勞動部調查,各事業單位會同意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約有5成事業單位贊同。勞工部分比例則更高,無論男性或女性均有76.9%以上認為應放寬以「日」或「小時」彈性使用育嬰留職停薪。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近日已把該原則發放給公私部門,待回報有意願參與的廠商後再召開說明會,而由於該政策為實驗性質,為利於後續推動,勞動部及其所屬單位包括發展署、勞保局、職安署等也都會參與試辦計畫,並規畫從5月1日試辦至12月31日。
黃維琛提及,由於目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未領滿1個月應發放1個月津貼,未來如果切割成1個月內對其他勞工不盡公平,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說,已研擬修法,將同步配合修正相關法令、改成按比例發給,將於5月1日前完成修正。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人黃喬鈴表示,該試辦方案並未涉修法,只能讓育有3歲以前子女的受僱勞工試用,仍是有限度的彈性。
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則認為,試辦原則還要求雇主提供如試辦計劃書等不必要負擔,更未提到會提供事業單位如津貼及薪資計算等協助。黃喬鈴也提醒,勞動部也應提出配套措施如加速發放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並簡化加保退保機制等便捷措施,提高雇主申請意願。
2024.3.17 中時新聞網 林良齊/台北報導

 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者,勞保、就保及職災保險權益有保障
隨著各大專校院畢業生最後一學期的到來,年輕學子在規劃職涯時,可能選擇從事部分工時工作累積職場經驗,勞動部提醒,無論受僱為全時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者,雇主皆應依法於勞工到職之當日,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強調,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提供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的經濟安全保障,影響勞工權益甚鉅。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人之單位,得由雇主為其辦理加保。另外,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多寡,依《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均為強制投保單位,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又上開規定,勞工不論為全時工作或部分工時工作者均有適用。雇主如未依規定為勞工辦理加保,將處以罰鍰,且勞工因此受有保險給付損失,雇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此外,勞工如遭遇職業傷病,於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雇主並應繳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金額。
勞動部補充,雇主除應依法為員工辦理加保外,並應按員工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覈實申報月投保薪資。部分工時工作者之月薪資總額如低於基本工資(現為27,470元),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部分應自11,100元起申報月投保薪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應以基本工資申報,以符規定,並確保勞工之保險給付權益。
2024.3.12 勞動部

 《性別平等工作法》新制上路,邁向性騷擾防治新里程碑
職場性騷擾防治邁向新的里程碑!《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規定,於今(8)日正式施行,新制度除了強化雇主的防治意識及責任,明定雇主不論是否接獲被害人提出申訴,或是聽聞有性騷擾之情形,都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應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協助,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制度,另建立外部公權力申訴調查機制、增訂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為性騷擾行為人之行政罰等,周延保護被害人,遏阻職場性騷擾事件發生。
勞動部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為研修相關子法,召開逾20場次會議,邀集各界共同研商,完成包括《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在內之7項子法訂修。另為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內部性騷擾防治措施,按事業單位規模,提供3種「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並編製「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供參用。
此外,因應新法要求雇主於接獲被害人申訴,或是經調查認定屬性騷擾案件的處理結果,均應通知被害人勞務提供地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勞動部已建置「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網址:https://shwn.mol.gov.tw/personal/login),提供更便利且安全之網路線上平台。而事業單位及地方主管機關於調查性騷擾申訴案件時,倘有尋求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協助的需求,可自勞動部建置的「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網址:https://gepd.mol.gov.tw)中遴選。
勞動部強調,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設身處地被性騷擾者之感受,避免性騷擾行為再次發生,同時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協助,並就事件進行必要的釐清或啟動調查。切勿主觀判斷,認為無須處理,或延宕不作為,都可能涉及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
勞動部補充,本次修法幅度較大,施行初期將推動全面的教育宣導措施,讓各產業雇主、求職者及受僱者,都建立正確的性騷擾防治觀念,在職場的人際互動關係,彼此尊重,營造真正友善的工作環境。事業單位於處理職場性騷擾事件時,若有疑問,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詢問或尋求協助。本部亦將相關法規資源或宣導素材,置於本部資訊網站首頁/業務專區/勞動條件、就業平等/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權益/性騷擾之防治
(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268/28272/lpsimplelist),供各界參考使用。
相關影片請參閱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3agooqSkf0
2024.3.8 勞動部

 洞悉新版失業率
自元月起新版失業率公布了,失業率也變高了,有人不免要問,自1978年有失業統計以來,用的好好的,何以要改版?這是因為我們對失業者的認定標準,不同於美、歐、日、韓,如此所估得的失業率若拿來和各國比較,並不妥當。
我們和美、歐、日、韓的差異何在?這得從頭說起,當訪查員訪問你在資料標準周的勞動狀況時,若你有工作,自然是就業者,如果沒有工作,他會再問你有沒有找工作?若有找只是尚未找到,那便是失業者,若連找都沒有找,則會被歸為「非勞動力」,政府把調查的資料綜合起來就可以估出一國有多少人就業,有多少人失業,有多少人屬於非勞動力,也就可以算出失業率。
尋職論定放寬為四周
不論新、舊版都循前述這樣的問法來取得資料,惟一的差別在於舊版對失業者身分的認定,是以「資料標準周」單周的尋職情況來判定,而新版則向前延伸三周,以四周的的尋職情形來論定。
別以為放寬為四周是小事,事實上,這個改變是很大的,近年台灣平均失業周數為20~25周,找工作並不容易,人們一連找了數周仍未找到工作時,可能會休息一、兩周再出發,若他休息期間剛好碰上資料標準周,在舊版他會被判定為「非勞動力」,但在新版,由於會向前追溯三周,他就會變為失業者,總的來說,這個改版會讓一些人的勞動身分由非勞動力變成失業者。
舊版長期低估失業情勢
依主計總處試編的資料,2023年新版失業人數42.2萬,比舊版41.5萬多出7千人,而新版失業率3.53%也高於舊版3.48%,當失業者身分判定放寬為四周,失業者增加了,觀察月資料,更會發現有些月份新版失業人數比舊版多出1萬多人,長期以來舊版低估了失業情勢。
日本比我們早幾年改版,和我們一樣,新版失業人數比舊版多,以2023年第四季而言,舊版165萬,新版184萬,尋職累了休息數日實乃人情之常,當認定標準回歸人性,由單周放寬為四周,真相便會浮現,這樣的改版自然值得稱許。
近年各國勞動統計改版已是家常便飯,除了韓、日及我們對失業者身分的認定由單周放寬為四周,2018年我們碩博士勞參率跌破7成,次年也增列新版碩博士勞參率,舊版含蓋在校學生,而排除了學生的新版碩博士勞參率仍穩穩的落在8成。另外,去年8月大陸停止發布青年失業率,於元月公布新版青年失業率,新版同樣排除了在校學生,經此調整,大陸青年失業率由半年前的20%降至15%。
總的來說,勞動統計有更多分類,循更多面向探索,是件好事,然而,如果改版只是因為數字難看,意欲去之而後快,貽害無窮。我們每逢看數字時,或許都該思考從古至今人類如此偏愛統計,究竟有多少是為了真相?有多少是為了掩蓋?又有多少是為了吹牛?
小檔案■我國失業調查是以每月15日的那一周為「資料標準周」,如果15日落在周日,則資料標準周是15~21日,如果15日落在周六則是9~15日,訪查員於資料標準周的下一周展開調查。
小檔案■如何判定這人是失業者?歐盟統計局說:「Eurostat defines unemployed persons as persons aged 15 to 74 who:- are without work; - are available to start work within the next two weeks;- and have actively sought employment at some time during the previous four weeks.」
2023.3.4 工商時報 文于國欽

 勞動部持續提供免費專業勞資爭議調解,協助勞工快速解決爭議
112年全國共受理逾2萬6千件勞資爭議,爭議類型最多為「工資爭議」,其次為「給付資遣費」、「職災補償」及「契約爭議」;每一件勞資爭議皆經由專業調解人在朝向保障勞工權益,勞資爭議調解案件除110~111年受疫情影響呈現下滑外,112年案件量已恢復已往,執行成效穩定。 
勞動部表示,勞動部為能維持調處品質及提升調處人員專業與協調技巧,每年均定期與各地方政府主管交流勞資爭議調解執行現況,共同研議精進調解之相關做法,同時亦邀請近3百位勞資爭議調處人員辦理回流訓練;本(113)年於2月下旬與各地方政府主管研商多項共識:未來受理調解時,請申請人盡可能提供案件之相關事證及資料,以利調解人釐清爭點與事實,有助於和解方案形成;另於調解不成立時將提供勞工朋友接下來可以運用行政資源資訊(如法律扶助措施、籌組工會等訊息),勞工可以充分利用;並於調解結束後將調解申請書、案件事證併同調解紀錄存檔,以利後續提供法院勞動調解時依勞動事件法規定審酌。
勞動部另表示,為能進一步提升調解效能,勞工如能於調解時有專業律師於旁扶助,將能有效替勞工把關權益,勞動部爰於109年起補助地方政府於「調解時」聘請專業律師從旁扶助勞工朋友,此項法律扶助措施推出後廣受地方政府及勞工朋友之好評,扶助績效也從109年扶助105件;成長至112年扶助471件;不論扶助件數及金額皆倍數增加;又為提升扶助量能,去(112)年擴大扶助範圍將「工資」及「調動」爭議納入,同時排除身障者、原住民及新住民身份之勞工朋友需請求金額超過1萬元之限制,以提供更多弱勢勞工在調解時所需之扶助資源。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行政調解每年整體成立率為5成,尚有近一半案件調解不成立,勞動部對於調解不成立之勞工朋友,其權益維護一樣重視,勞動部從98年開始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勞工法律扶助專案」,截至112年底已提供近3萬7千件律師扶助,律師酬金支付近5億元,平均勝訴率達7成,為勞工爭取近百億之權利,成為勞工最有力之後盾;今(113)年9月開始,勞動部考量「工資爭議」件數占整體爭議數為多數,如雇主違法積欠勞工工資將影響勞工經濟生活甚鉅,已修法通過將「工資爭議」納入扶助範圍,預估未來勞動部將每年增加約2千萬元扶助費用及多扶助約1,400名勞工。 
勞動部最後強調,維持勞資爭議調解機制服務品質,一直是勞動部施政重點,使勞工在爭議處理過程中獲得最完善之勞動權益保障,勞動部也呼籲勞工朋友如遇有勞動權益受損,卻無法透過企業內部申訴管道獲得解決時,多加利用這快速、專業、有效又免費之調解機制及其他各項協助,如有需要請向「勞務提供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如勞動局)提出申請或去電洽詢。
2024.3.1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