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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期
2024-05-03
113年5月製

 112年初任人員薪資統計結果
壹、結果摘要
為了解初入職場受僱者之薪資水準,勞動部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公教人員保險等大數據資料,編算畢業生初入職場之受僱人員(以下簡稱初任人員)薪資統計(以下簡稱本項統計),供各界參考應用。主要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一、112年初任人員教育程度為大學以上者占90.2%,其中研究所占16.8%;任職行業以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均占18.4%最多;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以女性占57.7%較多,研究所則男性占59.6%。
二、112年初任人員薪資平均數為3.5萬元,年增2.9%,其中大學畢業者3.3萬元,研究所則4.9萬元。
三、112年初任人員薪資中位數為3.1萬元,其中大專(專科及大學)為3萬元,研究所4.7萬元。
四、112年女性初任人員薪資平均為男性之92%,亦即性別薪資差距為8%,各教育程度性別薪資差距除研究所為12.9%外,其餘均低於1.9%。
五、111年初任人員於112年12月尚在職者,其薪資平均較111年初任時增加15.1%。
貳、結果說明
一、初任人員特性
(一)112年初任人員教育程度為大學以上者占90.2%,其中研究所占16.8%
依本項統計定義(詳見三、附錄),112年初任人員為15.6萬人,較111年減少1.3萬人或7.7%,應與青年人口減少有關。就性別觀察,男性占45.7%,女性占54.3%;教育程度以大學占73.4%最多,研究所占16.8%次之,二者合占90.2%,另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占7%,專科僅占2.6%;任職之公司規模為中小企業[註1]者占53.1%,大企業及其他占46.9%。
(二)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以女性較多,研究所則以男性較多
受畢業生之性別結構影響[註2] ,112年專科及大學之初任人員中,女性分別占77.4%及57.7%,均高於男性,研究所則男性占59.6%,高於女性,國中及高級中等(高中、高職)亦均為男性高於女性。
(三)初任人員以任職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均占18.4%最多
112年初任人員以任職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均占18.4%最多,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占11.8%次之,其餘占比較高之行業包括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9.1%、住宿及餐飲業8.1%、教育業7.8%。與111年相較,製造業因受外貿情勢降溫影響,人力任用轉趨保守,致占比下降3.9個百分點較多。
二、初任人員薪資
(一)112年初任人員月薪平均為3.5萬元,以基本工資為起薪者占2成3
112年初任人員薪資(均為月薪,以下同)平均為3.5萬元,較111年增加2.9%(1千元),為工業及服務業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4.8萬元之72.7%[註3]。高級中等(高中、高職)初任人員薪資平均為2.8萬元,大學為3.3萬元,研究所則為4.9萬元;另初入職場以基本工資(26,400元)為起薪者占23.4%,較111年(25,250元)減少0.7個百分點,其中高級中等(高中、高職)為58.3%,大學為23.9%,研究所為4.4%。
(二)女性初任人員薪資平均約為男性9成2,主因研究所性別薪資差距較大
112年女性初任人員薪資平均3.4萬元,為男性3.7萬元之92%,較111年之89.7%上升2.3個百分點,性別薪資差距由10.3%縮小至8%。就各教育程度觀察,大學以下性別薪資均為相近,性別薪資差距均低於1.9%,惟研究所女性薪資4.5萬元,為男性5.2萬元之87.1%,差距12.9%(6.7千元)為各教育程度之冠,此應與研究所畢業男性初任人員中,就讀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者占61.2%(女性僅占24.8%),致男性從事薪資較高之科技、工程領域人數較多有關。
(三)就初任人員主要任職行業[註4]觀察,大學畢業者薪資平均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3.8萬元最高,研究所以製造業5.7萬元最高
就初任人員主要任職行業觀察,112年大學畢業者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薪資3.8萬元最高、金融及保險業3.6萬元次之;研究所則以製造業薪資5.7萬元最高、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5.6萬元次之。與111年相較,大學畢業者以住宿及餐飲業增加6.4%(2千元)較多,研究所則以批發及零售業增加4.3%(2千元)較多。
(四)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薪資平均以就讀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3.8萬元最高,研究所以資訊通訊科技領域5.7萬元最高
112年大學畢業之初任人員以就讀醫藥衛生及社會福利領域薪資3.8萬元最高、教育領域3.7萬元次之;研究所以就讀資訊通訊科技領域薪資5.7萬元最高、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5.5萬元次之。與111年相較,大學、研究所畢業者均以就讀服務領域增加5.3%(2千元)、2.5%(1千元)較多。
(五)初任人員薪資中位數3.1萬元,與平均數之比值為0.89
112年初任人員之薪資中位數[註5]3.1萬元;相較平均數3.5萬元之比值為0.89,其中大專及研究所畢業之薪資中位數各為3萬元及4.7萬元,相較平均數之3.2萬元及4.9萬元,比值各為0.91及0.95;薪資中位數與平均數相近,代表同一教育程度之極端高薪者係屬少數。另就高低薪資差距(第9十分位數與第1十分位數差距)倍數觀察,全體初任人員為1.8倍,大專1.6倍,而研究所為2.2倍。
(六)111年初任人員於112年12月尚在職者薪資平均增加15.1%
111年初任人員於112年12月尚在職者占近8成,其112年12月薪資平均為4萬元,較其111年初任時之薪資3.5萬元增加15.1%(5千元),以男性增加16.8%(6千元)較多,教育程度專科以上畢業者均增逾15%,其中大學、研究所分別增15.3%(5千元)、15.1%(8千元);其111年初入職場時以基本工資25,250元為起薪之人數占21.5%,至112年12月薪資為基本工資26,400元之人數占比下降6個百分點為15.5%。

[註1] 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中小企業係指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大企業及其他係包括大企業及政府機關、學校等非中小企業者。
[註2] 依教育部統計,111年專科、大學及研究所(碩士及博士,不含在職專班)畢業之女性占比分別為73.3%、52.1%、42.9%,112年分別為74.2%、52.4%、42.8%。
[註3] 本項比率之計算分母為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統計之工業及服務業本國籍全時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數,112年為4.8萬元;為使比較基礎一致,計算分子依據分母之統計範圍,排除任職於政府機關、小學以上公私立學校、農林漁牧業及宗教組織等初任人員,統計範圍略小,統計結果仍為3.5萬元。
[註4] 主要任職行業係指初任人員任職人數前10大之行業。
[註5] 受限資料特性(薪資中位數為中位薪資級距組中點),薪資中位數不進行跨年增減計算。
113.4.30 勞動部
 轉職潮結束 3月失業率降至3.38%
主計總處22日公布3月失業統計指出,由於年後轉職潮結束,尋職者陸續找到工作,3月失業率降至3.38%,創近24年同月最低,就業情勢穩定,惟製造業的就業人數依舊年減一萬多人,製造業就業情勢是否好轉?仍待觀察。
國勢普查處副處長陳惠欣表示,今年春節落在2月,春節過後的年後轉職潮一度讓失業率升高,惟於隨著失業者(尋職者)陸續找到工作,在就業增加,失業降低的情況下,3月失業率3.38%,創下近24年同月最低。
依各業觀察,3月製造業就業人數年減1.4萬人,服務業年增10.9萬人,服務業裡的住宿餐飲業年增3萬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年增2.9萬人。
受惠於出國旅行熱絡,包含旅行業的支援服務業也年增1.6萬人,出版影音資通、藝術娛樂休閒這兩個行業的就業人數也明顯成長。
陳惠欣指出,各界關注的製造業,3月就業人數雖月增3千,惟這當中有季節因素,無法據以認定已經好轉,與上年同月比較依舊減少1.4萬人,這說明製造業仍受全球景氣趨緩影響,要再觀察一陣子,才能加以判定。
另一項重要指標「因公司業務緊縮而失業者」,連續第三個月低於10萬人,陳惠欣表示,這項統計於110年疫情三級警戒時,在6月曾升至25萬人,隨著疫後復甦,內需服務業的人力需求回升,已連續三個月降至9.6~9.9萬人,這是民國89年12月以來首度低於10萬,顯示國內就業穩定。
展望4月,陳惠欣以過去五年的資料分析,4月失業率都會比3月降低0.01~0.06個百分點,就業情勢可望持續穩定。
113.4.23 工商時報 于國欽/台北報導

 新北 242家企業違規 開罰逾千萬
新北市勞工局22日公布今年第2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242家業者違規,開罰逾1180萬元。其中上市公司「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足額給付加班費,讓勞工超時工作,加重裁罰51萬餘元。
勞工局指出,242家違規業者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有56家;其次是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3家;至於未全額給付工資及超時工作,則各有28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74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於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1家未依法給付資遣費。
勞工局表示,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足額給付加班費,且使勞工超時工作,考量該公司雇用勞工人數達4000餘人,且為上市公司,因此加重裁罰51萬餘元。
另「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因使勞工單月超時工作達137小時,亦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且分別已是第2次及第5次違反同一規定,重罰43萬元。
此外,名單中有3家事業單位於受理職場性騷擾申訴後,未積極了解事發經過,或因調查方式及過程未設身處地關懷申訴人感受,也未以公平、審慎態度處理,被認定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而遭裁罰。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依照違規次數、雇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或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113.4.23 中時新聞網 陳慰慈/新北報導

 ESG浪潮 企業勞工權益保護新思維浮現
「勞工權益維護」近年來已成為企業提升ESG績效與推動永續經營的重要指標,雲端人資系統廠鋒形科技22日宣佈,與中國文化大學勞動系簽訂產學合作備忘錄,希望透過課程設計,讓企業在永續經營與人力資源雙轉型主軸的帶動下,能夠以更高的效率達成數位轉型目標。
ESG是由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等3項指標組成,早在2004年聯合國所發表的報告中就被提出,如今已成為評斷企業是否能永續經營的重要指標,其中「勞工權益」在ESG中佔比重愈加重要,企業開始關注如何妥善處理勞資關係,以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效能、人力運用效能以及企業對外形象。
中國文化大學勞動系自2022年起,就陸續導入ESG等相關議題和課程,並辦理ESG證照培訓專班,因應產業對於人力資源與ESG領域實務跨域能力需求日益殷切,鋒形科技與中國文化大學勞動系正籌備HR X ESG產學合作競賽,透過數據分析專題實作提升人資背景學生之跨域能力,整合AI、ESG於HR專業職能中,協力企業培育人資即戰力,並協助企業在人資功能實務上達到用人更為精準的效益。
為跟上ESG浪潮,許多企業透過人資系統協助記錄員工資料,保障勞工關係、確保權益完整性,鋒形科技共同創辦人杜俐芊認為,鋒形科技可以從學術界搭建與實務教育間的橋樑,與中國文化大學勞動系合作,透過課程、講座與專題競賽,落實學生對勞工權益的意識,也能夠更全面地理解ESG,強化人才培育與交流。
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就業市場中,學生的實務經驗與未來工作的銜接至關重要,鋒形科技與中國文化大學勞動系期待,透過業界與學術界的產學合作,讓學生得以提前進入職場,參與企業實習、提案等實務活動,強化職涯專業技能與經驗。鋒形科技也會擔任業師,規劃主題講座與同學們分享,交流豐富實踐經驗,帶來實用且具體的知識,也更了解當前業界在意的重點與現況,為學生提供更多認識職場與業界情勢的機會,縮短未來求職、就業的磨合期。
面對勞動市場的持續變遷,企業對於勞工權益亦需更為重視,落實員工權益的保障與尊重多元共融,將為企業建立雇主品牌進而提升人才吸引力。雲端人資系統功能具備彈性、即時因應企業需求、為企業節省時間及人力成本等特性,而國際人力資源趨勢報告中亦指出,透過雲端人資系統的服務模式啟動企業綠色及數位轉型,將是企業面臨產業動態競爭下極為重要的協力夥伴。
113.4.23 太報 陳俐妏

 勞動部:強震救災重建 適用天災事變特殊加班
花蓮強震全台有感,勞動部今天提醒,若為救災、重建工作可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加班規定,但仍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像是假日出勤需補休等,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花蓮3日發生大地震後,事業單位災後救助及後續復原重建工作,除了一般平日、休息日或休假日的加班規定外,也可適用「勞動基準法」中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加班規定。
黃維琛提醒,使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特殊加班規定,勞工加班的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可不受1日不能超過12小時的限制,但仍應符合通知工會或報送當地主管機關備查或核備的法定程序,且勞工工資給付、休息或補假等仍應注意符合相關規定。
黃維琛舉例,若是要求勞工在平日工作加班,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若是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出勤,則除了必須加給工資外,勞工在工作終止後到下次再工作前,雇主應給予勞工至少12小時的休息時間。
另外,雇主若是在國定假日、例假日或是特休假讓勞工工作,除了被停止假期的工資應加倍發給外,勞工於工作結束後,雇主也應給予補假休息,且最遲應於7天內補休。
黃維琛也說,根據統計,今年第1季每月約有300多人次通報適用特殊加班規定,而4月才剛過半個月就已有246人次通報申請,其中包含公用事業台水、台電,以及製造業、科技業及醫療保健服務業等。
黃維琛提醒,若雇主未依法通報或給付加班費,可依照勞基法開罰2萬至100萬元。
113.4.16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 (編輯:張雅淨)

 主計總處:1至2月實質總薪資轉正 年增1.29%創近三年最高
主計總處今(12)日發布2月受僱員工薪資及人數,總計1至2月工業及服務業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每人每月平均46017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39%,增幅近6年次高,惟剔除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年減0.03%,連續2年負成長,顯示加薪幅度還是不敵通貨膨脹。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前2月每人每月總薪資平均81982元,增加3.74%,創六年最高,剔除物價因素後,實質總薪資年增1.29%,創近三年最高。不過1至2月受僱員工人數843.5萬人,其中製造業年減3.9萬人,主計總處官員表示,景氣疲軟循環對製造業影響仍在。
針對實質總薪資年增1.29%為3年最高,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副處長陳惠欣分析,原因是去年春節是1月,年終獎金可能在111年12月及112年1月發放,但今年春節是2月,獎金集中1、2月發放造成今年前2月加上年終獎金的總薪資增幅特別高,但經常性薪資增幅也高,也可能薪資成長動能帶動總薪資增幅。
至於3月實質薪資能否持續轉正?陳惠欣說,今年前2個月名目經常性增幅2.39%是近6年次高,主要是基本工資提高,以及疫後復甦帶薪資成長,因此即使2月有春節帶動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達3.08%,前2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僅微減0.03%,以3月CPI為2.14%來看,今年第一季實質薪資轉正可以期待。
主計總處公布今年2月全體受僱員工(含本國籍、外國籍之全時員工及部分工時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45917元,月減0.44%,年增2.52%;加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35659元,合計後總薪資平均81576元,年增54.84%。
勞動市場方面,1至2月受僱員工人數平均843.5萬人,雖年增2.4萬人,但是其中服務業受僱員工人數明顯增加,例如住宿及餐飲業年增1.5萬人,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批發及零售業也分別增加1.1萬、9千人,製造業卻年減3.9萬人。
對此,陳惠欣指出,製造業人數變動有春節臨時性工作人數減少,以及轉職潮影響,但年減3.9萬人,顯示全球景氣循環對製造業影響仍在。惟累計前兩個月製造業加班工時年增0.6小時,雖有工作天數較去年增加2天影響,但顯示製造業成長動能仍在。
113.4.12 中廣新聞網

 員工超時上班12小時!亞尼克5年違法4次挨罰60萬:虛心接受指正
台北市勞動局今(8)日公布2月違反《勞基法》裁罰結果,有37家事業單位遭到裁處,其中亞尼克菓子工房股份有限公司被罰新台幣60萬最多。亞尼克對此回應,虛心接受指正,針對工廠工時管理已積極進行,若有員工申請延長工時,皆會發給加班費。
亞尼克共挨罰60萬,罰鍰金額排名第一。北市勞動局高寶華說明,亞尼克使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超過法令規定12小時,近5年內違法次數累計達4次。
亞尼克透過聲明回應,虛心接受指正,感謝每一位並肩的夥伴。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因3名同仁分別有超時加班的情況遭勞動局裁罰。針對工廠工時管理已積極進行,若有員工因公務關係申請延長工時,公司皆會發給加班費。公司也持續積極優化生產製程、投資機器設備,提供良好及安全工作環境,彈性安排人力調度,藉此降低人力負擔。
亞尼克表示,企業主本應將同仁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期望員工都能快樂工作,公司也會朝向更幸福的企業目標前進。亞尼克最後指出,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
113.4.8 三立新聞網 生活中心/蕭宥宸報導

 未一例一休和加班費給不足 花蓮113家業者遭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2日電)花蓮縣政府公布去年花蓮有113家業者違反勞基法,開出731萬元罰單,其中花蓮汽車客運遭罰215萬元最高。最常見違規情形有加班費給付不足、未一例一休、出勤紀錄不符規定等。
花蓮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花蓮縣最新違反「勞動基準法」名單,112年度共有113家事業單位受到裁罰,總計罰鍰金額達新台幣731萬元。主要違法行為包括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工資、每7天沒有1日例假1日休息日、未依法給付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未依法給付平日加班費、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提醒民眾,當勞工遭遇雇主積欠工資、加班費、資遣費,或遇到契約變更或終止等爭議,以及被拒絕職災補償時,都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調解不成可以申請仲裁,其結果與法院判決具同效力。
去年花蓮縣政府共受理250件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其中有146件調解成立,成立率達到58.4%,為勞工爭取金額超過1438萬元。調解類型主要多為請求支付工資及加班費,其次為職業災害補償和給付資遣費。
花蓮縣長徐榛蔚呼籲,雇主應保護勞工的身心健康,切勿違法超時工作。機關或事業單位應注意每月工時上限及勞工班次間的間隔,並確實記載及控管員工出勤情形。同時,應積極補充人力、合理調度,確保遵守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規定,承擔起善待勞工的責任。這樣才能共同營造出友善的職場環境,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中的健康與福祉(SDG3)、性別平權(SDG5)及尊嚴工作經濟成長(SDG8)之目標。
113.4.2 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