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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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期
2018-06-27
107年6月製

 聘僱外勞 增附勞資會議紀錄
為鼓勵企業召開勞資會議,勞動部表示,自即日起雇主聘外勞,逐步增加應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的次數。預估此新措施,全台約有3.6萬家事業單位會受到影響。
此外,勞動部研議,針對申請上市櫃公司,逐步增加應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的次數;官員表示,還在溝通中,主要是讓所有公司及輔導上市櫃承銷商了解。
為有效落實勞資會議的運作,強化勞資會議既有配套機制,勞動部決定先從雇主申請外勞,及申請上市櫃時增加應檢附的勞資會議紀錄次數下手,前者因主導權在勞動部,因此先行自昨(1)日起實施。勞動部表示,雇主於申請招募外籍勞工許可前,應檢附最近一次的勞資會議紀錄,向地方政府證明事業單位已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經地方政府檢視後核發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雇主才能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外籍勞工招募許可。
勞動部於3月30日重新作成「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規定的解釋令,調整雇主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時須檢附的勞資會議紀錄次數,並自今年5月1日生效。
2018.5.2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

 誰是違反勞基法大戶?從累犯企業前10名看勞資問題爆點
2017年年底,行政院長賴清德一句「照服員低薪當作做功德」引起猛烈批評,加上後續《勞基法》短時內二度修法造成的強烈反彈,在在顯出社會大眾對於低薪、過勞的怒火。
勞工為何「做功德」?又是哪些企業讓勞工「做功德」呢?
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自2011年11月至2018年4月25日將近7年的資料,《報導者》整理出違反《勞基法》的 前十大企業 ,發現違法企業多為運輸倉儲業及批發零售業,如批發零售龍頭法商家樂福以42次違規紀錄拔得頭籌,同為批發零售業的全聯則以26次違規擠身第8名;另一違法大宗則是運輸倉儲業,包括國光客運、嘉里大榮、統一速達、華航及新竹物流都榜上有名,幾乎已達半數。
除了這兩個行業之外, 還有同列第2名的經濟部所屬事業中油及連鎖健身公司港商World Gym以及南山人壽、台灣富士全祿、國興保全,分屬5個不同產業。
休息時間的戰爭──當企業不遵守「工時」規範
那麼,企業最常違反的是哪些法條呢?
根據勞動部資料庫,26,000多筆違反勞基法的紀錄中,有超過半數違規法條皆與「工時」相關。
例如,違規次數第2高的第32條第2項「加班時數超過法定標準」、第3高的「七休一」規定,以及第9名的「正常工時超過法令規定」,都直接影響勞工實際工作時間。此外,違規次數第4高的「未置備出勤紀錄」及第6高的「未確實登記出勤情形至分鐘」則是間接影響勞工工時如何認定。
除了上述的工時認定相關的違規紀錄外,其餘則和工資、休假補償較為相關,如違規次數最多的第24條「延長工時未照標準給予加班費」,共有5,000多筆,及第5名的「假日或休假日工作未給予工資」,其他則包括「未全額給付工資」、「未依規定給予特休假」以及「未達基本工資」。
事實上,上述的工資及休假補償都仍與工時相關聯;一旦少了真實的工時紀錄,就難以判斷加班時數、休假狀況以及加班費計算。而近幾年,從「一場休息時間的戰爭」的 華航罷工,到 蝶戀花、 全聯員工之死、 台鐵員工之死到 國道3死悲劇,及 「一例一休」修法爭議,都能看出在長年高工時、低薪的壓迫下,「工時」已是勞資衝突的主要戰場。
究竟,勞資雙方怎麼在工時上鬥法呢?
你罰不到我──消失的出勤紀錄
勞動條件的檢查通常由一份「出勤紀錄」開始,這份文件應紀錄勞工「至分鐘」的出勤時間,以作為工時認定,這也是 《勞基法》第30條的規範內容。然而,人力密集的批發零售業卻是此項的違規大戶。
違反《勞基法》第30條次數排行榜上,以形象年輕的全聯居首,《勞基法》違規累犯家樂福則居第3,後續還有並列第9名的三商行、惠康百貨及百瑞精鼎等。而金融業的花旗銀行,則與全聯並居第1。其他榜上有名的企業還有同屬物流業的新竹物流跟中華郵政,以及宏達電、光寶科技、東森電視、中國人壽及南一書局。
為什麼許多批發零售業會違反這條呢?家樂福工會理事長籃世華分析,只要企業沒有員工的出勤紀錄,勞檢便無法認定員工的加班時數,進而針對超時加班及加班費的部份開罰,最早第30條第5項「未置備出勤紀錄」的罰則為第79條的「2萬至30萬」, 對許多企業來說「以一抵多」只罰2萬相當划算, 直到2015年修法,將該項 罰則拉高至「9萬至45萬」, 企業只要拿不出出勤紀錄便罰9萬,才逐漸改善企業不出示紀錄的情形。不過即便如此,籃世華坦言目前家樂福許多分店仍常以排班表取代真實的打卡紀錄來應付勞檢,勞檢是否能識破並進一步開罰,只能仰賴各別地方政府勞檢員的認真及專業程度。
薪資結構導致瘋狂加班──血汗運輸倉儲業
當有了出勤紀錄後,勞檢員便能依據出勤時數認定公司是否違反 《勞基法》第32條的延長工時相關規定,包括加班是否徵得工會同意、加班時數是否超過單日及單月上限等。
就延長工時的違規項目而言,除了並列第1的南山人壽,以及第3名的台灣富士全祿、第4名的家樂福之外,其餘皆是「運輸倉儲業」的天下:不僅國光客運以25項違規紀錄居於榜首,第5名之後的統一速達、統聯、新竹物流、大有巴士、華航及禾頡物流公司等,不論是貨運及客運業,都是超時加班的大宗。從去年年初的蝶戀花翻覆、去年年底多起公車事故到近日的國道三死事故,都是運輸業過勞的血淋淋證據。
「原因出在惡劣的薪資結構,」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王浩說,貨運業普遍底薪非常低,需要靠著「計趟」或者「論件」抽成賺到足夠生活的薪水,在「沒做沒錢」的狀況下,司機通常被迫「自願」停休及超時加班。即便勞檢針對超時加班開罰了,但在「過低的底薪結構」未改變前,狀況只會不斷重演。
誰最可能連上超過7天班?答案是司機、保全
除了單日超時加班外, 運輸倉儲業在日前《勞基法》修法中受到極大矚目的「七休一」違規名單上,也極具分量,與保全、派遣等人力支援業不相上下。
在違反「七休一」的名單中,以運輸倉儲業的嘉里大榮物流居首,其餘還包含欣欣客運、新竹物流及指南汽車客運等,另外大宗則是人力支援業,分別有台灣士瑞克、歐艾斯、誼光及國興等保全公司,其餘則有屬於營造業的瑞助營造及中鼎工程,還有雅吉有限公司、安心食品、萊爾富及耀華電子。
2018.5.2 文/陳貞樺 葉瑜娟 

 工廠違法釀災層出不窮 勞動部:近三年勞檢裁罰10億
勞動今天受邀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就「現階段勞動檢查與成果」等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答。日前才發生貨運司機過勞加班,造成撞擊國道警察的死亡意外;以及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釀外籍移工死亡等事件,讓勞檢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勞動部今天提出近三年的勞檢統計,104到106年違法件數達2.9萬件,共裁罰10億元,其中以未給付加班費、違反7休1規定等居多。
客運貨運業過勞問題屢見不鮮,日前一名貨運司機因過勞加班,不慎衝撞國道警察與遭盤查的貨車,釀成3死意外。事後調查竟發現,該名肇事司機竟連續上班22天,明顯違反勞基法,而雇主也曾被裁罰,已是累犯。許多民眾問,勞檢睡著了嗎?也讓勞檢是否落實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勞動部今天就「現階段勞動檢查與成果」、「3K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與職業安全改善」等議題,受邀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不過會議從上午9點開始,勞動部長許銘春因有要事,預告10點才能到場,引起部分立委不滿。國民黨籍委員陳宜民在台下直言,「太誇張」、「下不為例」。召委邱泰源則出面緩頰,「原本今天是安排考察,臨時改為報告,勞動部可能亂了陣腳」。約10點左右,許銘春也準時出現會場。
勞動部專案報告資料指出,近三年(104-106年)完成勞動條件檢查,49764、67194、39655廠次,其中查有違反法令各計10792、10591、8043件,裁罰金額分別為3.12億、4.02億元、2.86億元。違法件數中,又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法置備貨記錄出勤紀錄」及「每7天未有1天休息作為例假」居多。
2018.5.7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

 勞保年金「活到老、領到老」無年齡上限
為保障退休勞工的經濟生活,政府於98年開辦勞保年金制度,迄今已邁入第10年,截至107年4月止,已逾111萬人受惠,累計核發金額逾8,526億元。勞保局表示,勞保條例明定,退職勞工年滿60歲(採逐步調高機制至65歲)、保險年資滿15年,得月領老年年金,活到老領到老,且年資愈久領愈多。勞保局也提醒近來網路流傳的諸多年金改革謠言,如「勞保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延後至70歲,年資未滿25年就無法領年金」、「領到80歲後會停發年金」等,均非事實,呼籲勞工朋友切勿採信,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隨著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勞保制度已邁入成熟期,未來符合老年給付請領條件者將逐年成長。經統計本(107)年1月至4月老年給付新請領件數及核發金額,分別較去(106)年同期減少24.19%及21.70%,顯示目前請領狀況穩定。勞保局將持續嚴密監控勞保財務狀況,以利基金永續經營。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有關勞保年金改革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官網」(網址:www.mol.gov.tw)的「首頁/勞保年金改革說明專區」查詢,切勿聽信網路不實謠言而損及自身權益。
2018.5.10 勞動部

 金管會解決低薪 企業員工福利全都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將循序漸進推動上市櫃公司揭露相關員工福利費用,今年採鼓勵方式,明年擬納入公司治理評鑑項目,後年擬進一步要求於年報揭露。
行政院解決低薪推動短期5大政策,包括公部門主動加薪、薪資列入政府採購及頒發獎項的加分項目、鼓勵企業加薪、薪資透明化與提高時薪。在薪資透明化方面,金管會將要求上市櫃公司應將員工平均薪資等資料,納入企業責任報告書(CSR)揭露事項。
金管會表示,為強化上市櫃公司的社會責任,將以漸進方式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員工人數、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含中位數、平均數)及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的相關資訊。
今年推動重點為鼓勵上市櫃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自願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員工與前一年度之調薪情形」,同時,金管會也著手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鼓勵上市櫃公司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員工人數、年度員工福利費用及與前一年度之差異」等資訊。
為強化金融業的企業社會責任,台灣證券交易所於104年3月27日公告增修「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要求金融業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員工人數、年度員工平均福利費用及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官員表示,上市櫃公司對基層員工的薪資等資訊,今年先以鼓勵的方式辦理,明年研擬納入公司治理評鑑項目,2020年研擬進一步要求企業於年報中揭露相關資訊。
另外,金管會也表示,已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研議揭露低薪企業名單,兩機構現正研擬低薪的定義,要讓上市櫃公司正視低薪問題。
2018.5.15 聯合新聞網

 首部經濟移民法出爐 雇主可用高薪留用技術人員
行政院今(15)日公布我國首部經濟移民法規劃重點,其中,原受聘於產業或社福之外籍勞工,且累積工作年資達六年以上者,雇主可分別以平均薪資第70分位,也就是產業人力41,393元,社福人力32,000元的月薪留用,並申請永久居留或依國籍法申請歸化為我國國民。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解說立法目的時表示,新經濟移民法是因應台灣社會的兩大問題,其一是產業發展的人力、人才需求問題,以及少子化引發的人口減少問題。
不過外界也質疑,留用中階技術人員的薪資門檻這麼高,恐怕不具吸引經濟移民的誘因。對此,賴揆坦言,政府一方面要解決勞動市場需求問題,也擔心是否影響本地勞工的就業,將薪資門檻訂在平均薪資第70分位,目的是希望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既解決人力需求,也不致對本勞造成衝擊。
賴清德也認為,由於中階外籍技術人力要取得相關專業證照,故而訂這樣的薪資水準也是合理的。至於社會反映如何,還需要一段時間與社會對話與評估。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則解釋,產業技術人力的薪資門檻訂在41,393元,社福人力32,000元的月薪留用,兩者皆比目前外勞的基本工資加計雇主支付的就業安定基金來得高,不致會衝擊國內就業。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針對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的引進共有三種管道,分別是留用具技術能力僑外生、留用具中階技術基層外籍人員、以及直接引進中階外籍技術人力。不過,第三種管道目前只先訂辦法但不上路,具體上路日期要行政院另訂「日出條款」。
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解釋,其目的就是要先視留用僑外生、留用中階技術人員的狀況,再進一步考量是否「直接引進」。
此外,為了優待引進的中階外籍技術人力,新法也訂了依親對象,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同居留。
2018.5.16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

【澄清稿】 《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係考量勞動現場之實務需求,兼顧安全與彈性原則,對於勞工權益保障的本意,絕對沒有改變。
有關勞工團體於今(20)日就「2次修惡勞基法」等議題召開記者會一事,勞動部鄭重澄清,《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係考量勞動現場之實務需求,兼顧安全與彈性原則,對於勞工權益保障的本意,絕對沒有改變。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如下:
《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之修正,係因《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規定實施後,各界仍然有希望給予適度彈性的聲音,例如加班時數限制、例假安排及特別休假規定的修法建議,為使規定能更符勞雇實務需求,因而進行修法,並堅持「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並無所謂「修惡」。
新制規定讓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規定正式上路,除經勞動部公告之少數例外情形,雇主應於更換輪班制勞工工作班次時,給予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也使想以加班時數換取補休之勞工有明確之保障,定明補休期限屆期時,凡屬未補休之時數,雇主仍應依加班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違法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讓勞工於年度終結未休畢之特別休假,得依需求選擇遞延至次一年度請休;次一年底未休畢之特別休假日數,雇主仍然必須折發工資。
以上種種,都是對於增進勞動權益之具體規範,斷不容任以「修惡」一詞,全般抹殺。再者,對於「輪班換班間距」與「例假七休一」規定之少數例外情形,設定多重把關機制,必須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行業需求會商勞雇團體,並評估確有適用例外規定之必要,送交勞動部;再經勞動部勞動基準諮詢會審慎討論及評估後,始為公告。至於國定假日是為國家之儀典,配合《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規定之施行,國定假日已回歸全國一致標準,以避免造成人民作息的困擾。
勞動部鄭重指出,《勞動基準法》新制,已自107年3月1日施行,勞動部對於法令之執行,沒有所謂空窗期,並加強勞動檢查,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107年度自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包含專案檢查、一般檢查與申訴檢查,整體勞動條件檢查共計執行7,719場次,已處分1,059件次,罰鍰金額共計3,357萬元。有關例外彈性規定之運用,亦將透過強化政府把關機制、企業內部自主協商機制,以及落實行政監督之多重把關,保障勞工勞動權益。
2018.5.18 勞動部

 低薪上市櫃揭露 訂三指標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16)日表示,明年6月底將公布低薪的上市櫃公司名單,目前研擬採三項指標,包括年平均薪資費用不到50萬元、平均薪資費用低於同業等;立委則建議,應納入增資等申請案的負評考量。
低薪問題引發關注,立法院財委會昨天邀請金管會專案報告,多位立委質詢時均關注低薪公司名單如何揭露,顧立雄表示,將分兩階段,包括今年6月底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會先公布前50名及後50名,但去識別化。
明年6月底,會採三指標公布公司名單,讓市場資訊透明,三指標包括,第一,年平均員工薪資低於所屬產業平均薪資。
第二,年度EPS高於所屬產業,年度獲利較前一年度成長,但平均薪資卻較前一年度衰退。第三,公司年平均薪資未達50萬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平均薪資包括主管及非主管等員工,依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規定,也包括董事酬金,金管會日前已預告修正規定,擬將董事酬金單獨列示,因此2018年度開始,薪資費用將不包括董事酬金。
顧立雄表示,去識別化作法了無新意,但公布個別公司名單,也要讓人心服口服,不能拿柳丁跟橘子比,因此產業類別如何區分等具體內容,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還需研議,今年6月底研議完成,明年6月底公布。
立委郭正亮表示,資訊揭露應搭配更積極措施,例如未來在增資、銀行貸款等,均給負評,否則只是道德勸說,沒有效果。他並建議,對黑心公司揭露門檻要低一點,上面要劃個「骷髏頭」。
顧立雄會後對此表示,資本市場利害關係人非常多,不是只看員工薪資,揭露後,如果被排在產業後段班,因大家都希望股價表現好,有任何「負評」,都已具「殺傷力」。
若跟申請案准駁連結的影響會很大,因郭委員只說列負評,建議有啟發性。
此外,顧立雄也表示,金融業去年獲利不錯,今年均有加薪預期,所有上市櫃公司問卷結果,很多公司也表示會加薪,因此,今年薪資水平應會比去年提升。
他表示,今年有超過900家上市櫃公司要加薪,其中535家加薪幅度超過3%。
2018.5.17 經濟日報 記者葉憶如、邱金蘭

 白木屋將關廠資遣193人未通報 桃市勞動局要罰
本土知名蛋糕品牌白木屋今天(18日)突然宣布停業,食品廠位於桃園市楊梅區也即將關廠,市府勞動局指出,業者即將關廠並資遣193名員工,未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提前60天通報勞動局,已經違法,將依法裁罰10萬到50萬元。
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馮飛燿指出,白木屋多家在桃園門市已經停業,勞動局昨天就啟動預警機制,派員前往白木屋位於桃園楊梅的廠房訪視,該廠雖仍在營運,但業者告知即將關廠,並將資遣193名員工,5月底、6月份分兩批資遣。
馮飛燿表示,昨天到場訪視業者才告知即將關廠、資遣,明顯違反大解法需提前60天預告規定,將依法裁罰。
據白木屋官網訊息,白木屋總公司設在桃園楊梅,另設有品牌探索館,該品牌以致力成為台灣本土蛋糕第一品牌為目標,在桃園設有多家門市與旗艦館,據悉,有消費者近日前往市府附近的旗艦館用餐,才發現門市已經歇業撲空。
2018.5.22 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

 勞工熱到中暑 雇主最高罰15萬
連日高溫炎熱,北市啟動降溫大作戰,像是環保局出動道路灑水車,使用回收水降低路面溫度,公園處加強綠地植栽澆灌,衛工處迪化汙水處理廠每日免費提供回收水,免費供民眾取用噴灑路面等使用;勞動局針對戶外及高溫工作環境啟動勞動檢查,確認雇主是否提供勞工陰涼處休息、飲用水、彈性調整工時等,違者經輔導未改善,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若預測溫度達38度或連續3日達37度,即啟動熱浪預警通報,通報各局處共同執行因應措施,包括環保局使用回收水進行高溫路面灑水、勞動局戶外工作者勞檢、公園處公園綠地植灌溉、衛生局及市場處加強緊急醫療等。
環保局表示,5月27日北市最高溫達38度,創下歷年最高溫,今年首次啟動熱浪預警通報,比起往年提早約1至2個月,因應接下來可能持續高溫天氣,環保局仍會持續出動灑水車,降低路面溫度。
隨著氣溫飆高用水量增加,民生用水吃緊,迪化汙水處理廠每日免費供應3400頓回收水,提供民眾索取,作為抑制揚塵、公園綠地植栽澆灌、馬桶清洗、灑水降溫等用途使用,有需要民眾可自備車輛、容器前往取水。
另外,宜蘭縣這個月已有8名熱傷害的急診病患,其中4人甚至得住院治療,宜蘭縣政府衛生局29日特別提醒,未來一周各地仍多屬於高溫炎熱的天氣,民眾務必要掌握「保持涼爽、補充水分、提高警覺」3要訣來預防熱傷害的發生。
根據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調查統計,宜蘭縣5月全縣的醫院卻已經有8位熱傷害急診病患,其中4位經診療後轉門診追蹤,另4位病情較嚴重的民眾則得住院治療。
2018.5.30 中國時報【林縉明、胡健森╱綜合報導】

 立委促訂派遣專法 勞動部:辦理法制座談尋求共識
為解決青年低薪,行政院日前宣布將中央政府機關派遣工的起薪調高到新台幣3萬元以上,但因與勞動部政策背道而馳,遭到勞團反彈。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集各部會探討相關議題,立委王育敏表示,有7成5的派遣工領不到22K,呼籲應制定專法控管。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過去曾送政院審查,但在勞資雙方沒共識下被退回,下會期若要提出有困難。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國發會、行政院人事總處等單位,針對公私部門對於部分工時、非典型勞動現狀及新經濟移民對國內勞動環境影響,個別進行專案報告。
立委陳宜民質詢時問勞動部長許銘春,現在派遣人力那麼多,做些什麼工作,勞動部有掌握嗎?他出示資料指出,台灣介於15到29歲的非典型就業人力約占3分之1,這問題能在你任內解決嗎?有沒有可能提出派遣法,甚至是消滅派遣的法案?另外,賴院長要把派遣薪資提升到3萬元,這樣的加薪會不會刺激通貨膨脹?
許銘春回應,勞動條件的保障是政策的主要核心,先前曾提出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但在勞資雙方沒共識下退回。陳宜民追問,之後可能提出嗎?許說,因該法案涉及面向較廣,要在下個會期提出比較有困難,一定會繼續努力。針對派遣人力部分,政府預算員額受到控制,現在已趨向精簡,也不會影響通膨。
委員王育敏問,派遣工的勞動條件不良,有7成5的派遣工每月領不到22K,薪資被雇主抽成,但是勞動部卻沒專法可控管,對派遣也沒有管理機制,她舉例,2010年有北捷派遣人員,因找不到人代班,就被扣2天薪資;2015年也有台灣博物館派遣人員被惡意倒帳,打官司近一年半才領到薪水。勞動部要怎麼保障?
許銘春說,派遣員可提出檢舉,主管單位也會透過勞檢改善。王不滿追問,「所以只能靠勞檢,不然員工就自求多福?」;她表示,派遣單位勞工如有被剝削情形,要派單位也要負責,這樣對勞工才是雙重保障,未來立法也要聚焦,否則勞動部都是說說而已,該立法就去立法,勞檢也要加強。許表示,過去對立法缺乏共識,未來將舉辦法制座談,持續尋求各界共識。
據了解,2014年勞動部曾擬出《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但因勞資雙方對草案內容意見分歧,最後退回勞動部。蔡英文競選總統時,在勞動政見中也曾提出立法保護非典型勞工,包括訂定《派遣勞工專法》,讓派遣工與從事相同職務的正式人員同工同酬,但迄今仍未訂有專法。
2018.5.29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