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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期
2024-10-01
113年10月製
 
 工商社論》八月失業報告的四個警訊 別再看失業率創24年新低了
主計總處甫公布8月失業報告,表面上失業率3.48%創近24年同期最低,情勢好像不錯。然而,長期觀察資料者一定有印象,這些年失業率好像都是這個調性,一直創幾年幾年的新低,這究竟是代表勞動市場好轉或者另有原因,是府院必須了解的一課。
沒錯,近十年除了疫情期間,失業率每年都在創新低,民國103年創近14年同月新低,106年創近17年同月新低,去年創23年同月最低,今年月月都是近24年同月最低。失業率降低自然是好事,然而究其根本,這是少子化使然,不必太高興。
少子化何以會讓失業率降低?舉個例子就可以明白,民國70年代(70~80年),那是生育率仍高的年代,十年之間台灣總人口成長14%,勞動力十年之間也成長27%,勞動力是指有勞動意願的人,找到工作是就業者,而找不到便是失業者,那雖然是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找工作不是難事,不過,由於人口實在成長得太快,十年之間找不到工作的人竟也增加41%。
民國80年代,台灣總人口十年成長9%,勞動力成長15%,就業人口雖成長11%,但失業人口在十年更劇增2.4倍,由此可知,人口快速成長的優點是可以提供充裕的勞動力,但缺點是勞動市場會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許多人搶一份工作,搶不到就成為失業者。
受少子化的影響,晚近十年(102~112年)台灣人口負成長,勞動力十年小增4%,勞動市場於是變成了「僧少粥多」,雖然就業成長不及昔日一半,但失業人數卻大減13%,失業率因而年年創新低。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失業率從民國90年的4.6%,降至100年的4.4%,今年8月更降至3.48%,創下近24年同月最低。沒有意外的話,明年會續創25年最低,後年也會創26年最低,然而這個失業率的降低,不是什麼好事,反倒是警訊。綜觀今年8月的失業報告,雖然官方的解讀都比較樂觀,但是其中隱藏了至少四個警訊,值得我們注意:
第一、就業人數年增率創近17個月最低:8月就業人數年增0.58%,創了疫情解封之後,近17個月最低,然而如果排除疫情期間的非常態時期,就業成長率可謂每況愈下。就業人數成長如此之緩,而失業率還能降低,為少子化使然,不是什麼好事,不值得大書特書,更不適合把失業率創24年最低作為政績宣揚。
第二、業務緊縮的失業重返10萬人:失業有自願性及非自願性兩種,非自願失業就是遭資遣、解僱,8月「非自願性」失業升至10萬人,比上月增2千人,莫以為2千不多,這可能代表兩千個家庭失去經濟來源。隨著產業兩極發展,出口連十紅的幸運只降臨電子資通業,而創造8成就業機會的中小企業依舊辛苦,只要總體結構繼續失衡,就會出現更多非自願性失業,如今重返10萬可能只是拉開序幕而已。
第三、周工時未達35小時者逼近20萬人:8月因為經濟因素以致周工時達不到35小時者將近20萬人,創近九個月最高,比前一個月多了2萬多人,這意思是說,有近20萬人所從事的工作,工時偏低,之所以偏低可能是所任職的公司業務不振,也可能是一直找不到全職的工作,以致工時偏低。在統計上他們是就業者,但由於工時不多,收入拮据,生活的壓力可想而知。想想,如此一個月又增加了2萬多人,豈可等閒視之。
第四、青年失業率(20~24歲)為平均失業率3.4倍創新高:今年8月青年失業率連續第二個月超過12%,排除畢業季的干擾,我們觀察歷年1~8月青年失業率與平均失業率的比值,發現民國70年代青年失業率為平均失業率的2.6倍,80年代2.8倍,90年代2.4倍,近十年已達3.3倍,今年更升至3.4倍的歷年最高,說明青年失業問題相對更嚴重,這同樣是個警訊。
數字有其表象與本質之分,看表象永遠看不出問題的所在,倒會生出許多誤解,例如把稅收超徵當成經濟紅利,把貿易逆差視為不公平貿易,把外商直接投資(FDI)理解成固定資本形成等等,這都是看到表象而未見其本質。同樣的,在人口負成長的社會裡,失業率創新低這個表象也容易引人誤解。其實,若看其本質,多年來台灣勞動市場早已是四面楚歌,十面埋伏了。
113.9.26 工商時報 社論
 
 00後整頓職場 打破傳統任勞任怨觀念!有假就休、準時下班 工作不再是唯一
2000年後出生的Z世代年輕人進入職場,不再講求任勞任怨,也不是以公司優先,有假就休、準時下班等不同的工作樣貌,正席捲職場,尤其是達到工作與生活平衡,更是職場中最重要的事。
26歲上班族Vivian,畢業後直接到公關公司工作,從小在網路科技,環境下長大,習慣靠網路搜尋資訊,自我學習。Vivian說,Threads、Facebook等社交媒體越來越發達,年輕人會花很多時間探索這些新工具,或是學習工作或生活上的新技能,而這些會轉換成年輕人的優勢,幫助我們面對快速變化的世界,或是在遇到不同類型的企業客戶時,也更能夠彈性應對。
Vivian說,以Z世代來講,可以嘗試的機會更多,想做的事情也更廣,甚至是思維也更靈活,對於工作,好像也不會受限一定要待多少年,才算是累積資歷,反而可能是在一步一步的摸索過程中,找到自己感興趣的事物,進而轉換跑道勇於嘗試等。
Z世代重視工作與生活平衡
近幾年Z世代的新鮮人,陸續投入職場,對他們來說,工作與生活平衡,是職場中最重要的事情,而選擇工作時,公司文化工作是否彈性,以及對未來的職涯發展有沒有幫助,也通通會納入考慮!根據國外調查,2022年15至24歲美國人花在工作與工作相關活動上的時間,比2007年少了四分之一。Z世代普遍追求有假就休、準時下班,無法接受超出職務範圍外的工作,以及以公司任務為優先的觀念。
消費者研究集團總監王昱中表示,就算下班後沒有其他活動,但新鮮人普遍追求準時下班,他們的信仰是「多做多得,若加班就應獲得加班費或補休」。此外,他們也希望清楚了解為何要做某件事,以及做這件事對公司、部門或自己有什麼幫助。
Z世代勇於嘗試多元職涯發展
根據研究單位的數據發現,Z世代上班族現階段最想獲得是金錢財富,也不再相信全職工作就能保證成功、財務穩定,事實上有不少Z世代,都有在兼職副業,或是經營自媒體,同時擔任至少兩個角色。
王昱中指出,Z世代從網路世界成長,清楚透過哪些方式可以得到小兼差、打工等賺錢的機會,對此都很有興趣。Vivian也提到,許多身邊的朋友除了正職外,也會用第二、第三專長做兼職,一方面是找尋興趣,另一方面也能讓生活中的視野更廣。
公關顧問公司執行長鄧耀中指出,相較以往的人,Z世代可以獲得更多資訊,因此可以獲得更多的多元、公平、共融等價值觀念,而且他們對於環境上的友善與理解程度,遠超過過去的每一個年代。
113.9.20 健康2.0
 
 最低工資調漲!政院拍板月薪最低28590、時薪190元
勞動部9月5日提報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針對明年最低工資審查結論一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3日表示,院長卓榮泰已核定每月最低工資為2萬859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0元,將自明年1月1日實施,卓揆並感謝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在考量勞工生活需求以及產業財務負擔後作出結論,也讓經濟發展的果實能與勞工共享。
李慧芝指出,此次最低工資的調整,是首次依據甫施行之「最低工資法」程序,由最低工資審議委員會按照法律規定,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等標準,就最低工資調整金額進行審議並提出調整建議,本次會議審查結論即由現行每月基本工資2萬7470元,調整為2萬8590元,現行每小時基本工資183元,調整為190元,行政院已依此調整建議核定,並自明年1月1日實施。
李慧芝補充說明,明年度調升最低工資,有關每月最低工資部分,預估約有189.5萬名勞工(本勞152.7萬人,外勞36.8萬人)受惠;每小時最低工資部分,預估約有67.68萬名本國勞工受惠。
113.9.14 TVBS 吳紹瑜
 
 4年來最多 前7月實質總薪資年增1.72%
通膨連續數月突破2%警戒,受廠商持續加薪的效益影響,上班族實質薪資仍持續成長;主計總處12日公布今年前7月全體受雇員工經常性薪資為4萬6269元、年增2.6%,總薪資6萬3826元、年增4.06%;考量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及實質總薪資分別年增0.29%及1.72%,皆創近4年來最大增幅。
值得注意的是,主計總處透過勞工保險檔、勞退月提繳工資檔以及全民健康保險檔等資料,首度公布經常性薪資中位數,前7月經常性薪資中位數3萬7111元,與平均數4萬6269元相比,「中位數對平均數比值」為0.802,由於主計總處公布數據追溯到109年1月,0.802的數比值為近5年同期最高,官員表示,數比值愈接近1代表兩者差距愈小,意味國人基層員工低薪已逐步改善。
主計總處官員分析,薪資平均數較容易受少數高薪者極端值的影響,中位數更能貼近民眾的感受;主計總處公布,前7月經常性薪資中位數3萬7111元,年增3.26%,考量通膨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中位數年增0.94%,這也意味約50%受雇員工薪資低於3萬7111元。主計總處觀察近5年1至7月全體受雇員工經常性薪資中位數對平均數比值,從109年至110年從0.801下降至111年的0.795,112年、113年分別微升至0.797及0.802。
若觀察今年前7月各行業受雇員工經常性薪資中位數,住宿及餐飲業、支援服務業因部分工時員工占比較高,經常性薪資中位數相對較低,分別為3萬946元與3萬1304元;受雇員工人數較多的製造業為3萬5342元,其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4萬5004元較優,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5萬1178元、金融及保險業5萬6160元,皆高於薪資中位數。
113.9.13 中時新聞網 洪凱音/台北報導
 
 中秋節出勤 新北勞工局提醒應徵得勞工同意
新北勞工局提醒「中秋節」(9月17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該日適逢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另擇日期補假。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法定休假日出勤工作,應依法加倍給付出勤工資。
勞工局說明,部分業者會因為行業特性,需在中秋節當日照常營業,但不論是請勞工於休假日配合出勤,或將法定休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因已牽涉個別勞工法定休假權的異動,首先應取得勞工「個人」的同意,不可僅憑單方公告或勞資會議決議實施。
勞工局強調,為確保勞工不會因為配合調移法定休假日,致其休假或工資受領權益受損,建議勞雇雙方應以書面明確約定調移後之休假日實施日期;而當雇主使勞工於法定休假日工作後,也應將支給勞工的加倍工資,於薪資明細載明給付項目及數額,使勞工易於核對計算,避免紛爭。
勞工局再次提醒,若事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可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呼籲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113.9.13 台灣好新聞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以「薪資透明」政策達成實質平等
去年(2023)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最低工資法》,未來最低工資的調整將更加制度化,薪資原本在勞動力市場是由勞資雙方自由議定,因此,國家直接介入勞動力市場的薪資水準,大多採取保障最邊緣勞工的最起碼維持生活的薪資標準而制定法定最低工資,進而以立法的方式介入。不過在最低工資水準以上的大多數勞工,則維持讓勞資雙方依照供需機制運作,國家也不太可能直接介入制定各行各業、各種職位的薪資水準。
歐美「薪資透明」行動如火如荼
不過從2012年起,歐美各國為了消除就業歧視,特別是對於性別歧視,因此開始發起「薪資透明」的行動,不管是鼓勵工會與雇主透過協商,還是透過政府的力量,來消除就業歧視,縮減性別之間的薪資差距,讓男女勞工都能夠「同工同酬」,同時也達到「同值同酬」的目標。因此,薪資透明的行動方案,也開始成為歐美國家最重要的「薪資政策」之一。
從2012年至今,歐洲已經有奧地利、義大利、立陶宛、英國、愛爾蘭、德國等國家實施《薪資透明法》,另外還有瑞典、丹麥、芬蘭、荷蘭、挪威等國家,施行「薪酬透明」的計劃措施,冰島2018年施行《薪資透明法》,規定所有僱用員工24人以上公私部門之事業單位,均應實施「男女同工同酬」,否則將會面臨罰則。美國與歐盟於2023年年初分別通過《薪資透明法》與《薪酬透明指令》以改善男女薪資不平等的長期問題。
上述這些歐美國家薪資透明的相關政策,並不是要所有企業,完全公開所有員工的實際領取的薪資,讓所有社會大眾都知道每一家企業、每個員工的薪資,事實上並非如此,這也不是推動薪資透明的政策目標。各國推動薪資透明政策,可分為二大方向:
一、要求企業對求職者公布招聘薪資。企業在就業市場徵求新員工時,不管是轉職還是初次進入就業市場的勞工,由於亟需薪資來維持生活,自然其議價能力遠低於企業,因此,國家要求徵求員工的企業必須將該職位欲徵求錄取的員工薪資透明化,以降低求職勞工因資訊的不周全,而處於弱勢,被迫接受一個他不樂意從事的職位。
二、對在職者給予薪資資訊權。很多企業要求員工不得透露與談論彼此薪資的密薪制之下,對於在職者如何了解,他是否有被歧視,是否有被同工/同值同酬的對待?因此,薪資透明的相關法令,會要求企業公布其相同職位勞工的薪資範圍,開放讓員工查詢,甚至有些國家要求必須上網公告不同性別相同職位勞工之間的薪資差異。
我們接下來一一省視台灣目前的相關法令,到底薪資透明化的程度如何,有哪些尚待改善。
台灣工資法規不足處
首先在求職者薪資透明部分,台灣在1992年制定的《就業服務法》,其中第五條就已經有關於就業歧視禁止的原則性規範:「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其中2007年新增年齡,2018年新增星座、血型項目。不過此原則性規定,並無薪資透明進而防止就業歧視的積極作為。
一直到了,2018年《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新增了第二項第六款的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違反者可以依第67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台灣才有對於求職者的第一步薪資透明化。
當時提出本修法的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在提案案由當中指出:「 有鑑於人力媒合與就業廣告上,以『薪資面議』字眼概括薪資內容介紹,並未事先告知具體薪資範圍,有損求職者權益甚鉅。為落實工資透明化,使求職者能與雇主資訊對等談薪,並使社會新鮮人於求職時能有所依據」而提出本次修正案,而提案說明當中寫道:「以勞動部統計,我國目前平均起薪約為兩萬六千元,而平均起薪最高者為服務業技術人員為三萬六千元,因此以最高平均起薪為基準,並設定四萬元以下須公告或通知求職者最低薪資以杜絕薪資面議資訊不對稱之情形發生」 這樣的修法意見,最後完全被行政部門採納,而納入最後的修法條文當中,而成為目前現行法規定。
不過,根據2024年勞動部公布的2023年初任人員薪資統計,畢業生平均起薪新台幣3.5萬,其中大學為3.3萬。其中大學畢業者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薪資3.8萬元最高、金融及保險業3.6萬元次之 。由此可見,才經過短短五年,台灣勞工的起薪水準有了顯著增加,再加上基本工資逐年提高,導致「四萬元以下、基本工資以上」這個薪資透明化的範圍,所適用的勞工越來越少,這也是當時立法採取明訂金額,而沒有依照當年度平均起薪進行連動調整的結果。因此,已經有學者主張,應該把四萬元的門檻取消,以讓迫於生計急於求職的勞工,在尋職期間掌握更透明的薪資水準,減少資訊不對等的就業劣勢。
其次有關在職者薪資透明部分,台灣在1984年所制定的《勞基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雇主對勞工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之待遇。工作相同、效率相同者,給付同等之工資。」到了2002年所制定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當時稱為《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條:「雇主對受僱者薪資之給付,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其工作或價值相同者,應給付同等薪資。但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等於是,性工法在勞基法「同工同酬」的基礎上,再增加了「同值同酬」的規定。
本國的薪資資訊權嚴重不足
因此有關我國對於降低在職者的薪資的差別待遇,僅有宣示條文,再加上企業常在不管是口頭還是書面的勞動契約上要求不得向同事透露薪資,此一密薪制的規定,深植人心,許多在職勞工也覺得應該如此,而我國目前也沒有相關機制,要求企業必須對員工揭露所處職位的員工薪資水準,讓在職勞工具有薪資資訊權,可以透過查詢,或要求雇主提供相關訊息,如此才能得知是否有被歧視之情事。否則以目前空有同工/值同酬的規定,但勞工實質上根本毫無管道,無從得知雇主是否有違法,職場的就業歧視根本難以消除。
總而言之,台灣必須再進一步以立法、行政或投過工會集體協商等各種途徑,多管齊下,推動薪資透明的行動方案,以降低職場的歧視,獲得實質的平等。在政策改革方向上,求職者部分,必須取消《就業服務法》四萬元以下才必須揭露薪資的門檻,讓求職者能掌握就業市場薪資。在職者部分,必須立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企業賦予勞工薪資資訊權條款,可查詢企業內相同職位的平均薪資或中位數,並強制要求企業對外以各職類薪資的類別化的分布,要求公開揭露企業內同一職類的男女薪資差異報告書,若短期無法立法強制,也應逐步要求上市櫃公司,必須依據ESG原則辦理公開揭露上述訊息。
113.9.10 思想坦克  張烽益為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AI崛起+企業精簡人力 美國IT失業率飆升
AI正迅速改變科技業面貌,加上資訊科技(IT)從新冠疫情時期瘋狂搶人才轉為精簡組織,令IT裁員更嚴重。即使美國官方資料顯示8月整體失業率下降至4.2%,但當中IT領域失業率卻上升至6%。
顧問公司Janco Associates根據勞工部資料指出,IT界8月失業率高於7月5.6%,為八個月來第七次高於整體失業率。
至於IT界8月失業人數,從7月逾14.5萬人上升至14.8萬人,跟全美8月非農就業人數增加14.2萬人相較,更凸出IT失業問題嚴重。
Janco執行長賈努拉蒂斯(Victor Janulaitis)指目前IT界失業情況,為2000年代初科網股泡沫爆破以來最嚴峻,AI造成「災難性劇變」是罪魁禍首,可跟個人電腦普及後衝擊勞動市場情況相比。
他說IT裁員集中像管理後端企業系統等傳統科技職務,但AI和網路安全等職缺持續增加。
軟體商Hyland Software資訊長華特(Steve Watt)指目前IT界最需要網路安全、AI和雲端等專才。
韋伯斯特銀行(Webster Bank)資訊長納夫德(Vikram Nafde)說業界在AI領域裡最想要的人才,是能協助準備供AI語言模型使用的企業資料,和設計能實際應用AI的工具。
美國電腦協會(CompTIA)資料顯示IT服務企業8月增聘3,400人,雖然低於7月新增4,000人,但跟整體IT界7月和8月合計失業近30萬人相比是天差地遠。
專家指近期失業的IT勞工面臨困境之一,是其專長跟理想薪資之間有落差,因為疫情時業界搶人才盛況已過去。除了AI崛起外,節省成本和精簡組織來提高效率也是IT裁員主因。
求職網站Indeed經濟師邦克(Nick Bunker)指目前軟體開發和IT支援等職缺,較疫前減少約30%,令向來以高薪著稱的科技業正陷入薪資增幅放緩困境。
顧問公司West Monroe高科技與軟體業務部負責人穆吉曼尼(Dhaval Moogimane)估科技業難以增聘情況將持續至明年。因為企業在高增長和專注創新等領域上仍求才若渴同時,會繼續對非核心業務部門裁員。
113.9.9 工商時報 鍾志恆
 
 退休好生活》打工也有勞退金 雇主未提繳恐挨罰
不少學生喜歡在暑假打工賺外快,其勞工權益不會因為工作時間長短,與一般勞工有差別,勞動部指出,雇主仍應依法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否則將面臨最少2萬元罰鍰,而且提繳金額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從打工族的薪水扣減。
勞動部說明,打工族的工作型態、工作時間有其特殊性,但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雇主應以打工族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舉例來說,固定每周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為4000元,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標準,應申報全月月提繳工資為4500元。
勞動部表示,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應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在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否則將面臨2萬元至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
勞保局網站統計顯示,雇主應提繳未提繳退休金,因屆期未改善而被開罰的案件去年共84案,罰鍰總額727萬元。
勞動部提醒,勞工也可以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這筆提繳的金額每年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提繳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低於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收益,勞工愈早參加、提繳的時間愈長,歷年累積收益愈多,勞工年滿60歲,即可申請領回專戶內本金與收益。
勞動部補充,打工族隨時可透過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me/#/home)以「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查詢自身退休金狀況。
113.9.9 中時新聞網 蔡佩珈/台北報導
 
 知名手搖飲店「要員工提早上班」沒加班費!社畜看哭:冰山一角
在台灣,餐飲業人力短缺的問題時有所聞,但仍有部分業者對員工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有民眾曝光自己在知名連鎖飲料店上班,老闆竟要求員工「提早上班」卻不給加班費,即便搬出法條也無動於衷,氣得上網抱怨。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透露,他在台中某家知名連鎖飲料分店上班,老闆要求員工必須提早15分鐘到店,但卻不願意讓員工提早15分鐘下班,也拒絕支付這15分鐘的薪資。
原PO提到,該店員工在工作群組中搬出《勞基法》相關規定,試圖據理力爭;沒想到老闆反過來回嗆:「你們不願意提前15分鐘到公司整理,也可以準時到店,但要求早上9準時打開鐵捲門做生意,不要讓我們接到電話說門沒開」。
對此,原PO感到十分憤慨,質疑「到底是同事不肯提前上,還是?老闆不肯讓員工提前走或是發15分鐘的薪水」。
此事一經曝光,許多網友看了也不滿直呼,「冰山一角,有什麼好說的?我才不相信『哪幾間』有依法給錢,所有看得到的小型餐飲服務業有哪個有給錢?不是要員工提早上班,就是要員工做完才下班」、「幾點上班,算多少薪資給員工,慣老闆太多,勞健自付後比最低薪資還低,病假扣全勤更低」、「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不要在那邊說要提早幾分鐘到,慣老闆想凹人就明說咩」。
113.9.5  TVBS  黃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