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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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2016-12-15
105年12月製

 立法院今(1)日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等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勞工工作年資滿15年者,得選擇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更靈活規劃退休生活。
立法院今(1)日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條、第24條、第46條及第48條條文修正草案,勞工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得選擇請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並同時提高事業單位拒絕提供資料或對提出申訴勞工為不利處分者,處罰上限由原15萬元提高至30萬元。預估有632萬餘勞工受惠。
勞動部表示,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僅得請領月退休金。考量社會經濟情勢及因應勞工對於退休後有不同的規劃與需求,爰修法開放勞工得選擇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使勞工請領退休金方式更具彈性,並能自主、靈活規劃退休生活。此外,配合《勞動基準法第》74條及第79條雇主對提出申訴勞工為不利處分之罰則規定,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48條,事業單位拒絕提供資料或對提出申訴勞工為不利處分者,由原處罰上限15萬元提高至30萬元。
勞動部說明,相關修正條文俟總統公布後即可據以施行,將可進一步增進勞工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督促事業單位遵守法令,確保勞工之退休金權益。
2016.11.1 勞動部

 外勞預警制度明年上路 勞動部:指標檢視勞動市場
勞動部討論多年的外勞預警機制明年即將上路,勞動部表示,在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已達成共識,因勞動市場浮動,以各項外勞警戒指標,每年檢視外勞是否衝擊本國勞工就業、工作條件,最後仍由勞資政學4方協商,決議該年度外勞額度是否放寬或限縮,警戒指標包含失業率、勞動生產力指數、逃跑外勞人數等多項指標。
截至9月為止,在台外勞人數已超過61萬人,產業外勞37.7萬、社福外勞23萬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往後產業外勞、家事外勞警戒指標各自不同,產業外勞預警包含失業率、勞動生產力指數、逃跑外勞人數等,家庭外勞則參考本國居家服務使用人數、使用長期照護病床人數增加率等,明年起,每年定期報告。
另外,乳牛畜牧業開放外勞部分,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決定暫緩,勞動力發展署表示,今年初於各縣市推出農事服務團,以獎勵措施鼓勵失業勞工投入農務,試辦情況反應好,未來將加強招募,填補農忙人力缺工。
2016.10.28 聯合影音 記者呂思逸

 11月12號、12月25號 逢六日可補休?
全國勞工今天放完三天連假後,緊接著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都恰巧適逢周六、日。對此,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勞工朋友都還可以再補一天假,至於是否六、日、一連休三天,則依勞資雙方協商而定。
日前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吳玉琴昨在朝野混戰中,宣布確認《勞基法》修正草案初審通過的會議議事錄,立法院院會最快在11月8日就該案進行二、三讀表決;但行政院已經定調,即使11月8日完成修法,行政院決定自明(106)年元旦起刪除7天假,意即修法後,今年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這兩天假,勞工依舊可放到。
至於11月12日適逢周六、12月25日適逢周日,勞工是否可以依法補休?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按照慣例處理。若勞工朋友例假日和休息日是周六、周日的話,可再補一天假,但是否補在周一,形成六、日、一的三天連休,則可依勞資雙方協商而定。
黃維琛指出,假設勞工朋友例假日和休息日是周三、周四的話,因11月12日(周六)、12月25日(周日)是屬於國定假日,因此依法也可以放假。
2016.11.1 聯合晚報 記者葉卉軒

 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21,009元,勞動部修正發布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表示,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20,008元調整為21,009元,於本(105)年11月3日配合修正發布「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並自明(106)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係配合基本工資調整,增修第17級月提繳工資為21,009元(實際工資級距為20,009元至21,009元),原分級表62級整併為61級。
目前勞退新制提繳生效人數約635萬餘人,本次配合基本工資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勞動部勞保局自明(106)年1月1日依新分級表就原月提繳工資20,008元、20,100元、21,000元之全職人員,逕調月提繳工資至21,009元,經估計約125萬名勞工將增加退休金受惠。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應自明年1月1日起配合辦理後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調整事宜。
2016.11.15 勞動部

 朝野激戰13小時 《勞基法》初審通過這些條文
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包括爭議許久的一例一休和砍7天國定假日條文,各黨立委從上午9時開會到晚上10時,歷經多次言語交鋒和表決,終於將全案送出委員會,交付黨團協商。
《蘋果》彙整委員會修法初審通過重點如下:
◎一例一休、一例一假、兩例:
行政院版提出每周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加班費加碼的「一例一休」,時代力量黨團原提出「二例」版,審議時改成「一例一假」。「一例一假」除例假外,另一天為休假日,勞資雙方同意即可加班,但須比照例假給加倍工資並補休一天。最後在表決下,以5票對3票通過將「一例一休」、「一例一假」、「二例」3種版本一併初審通過送朝野協商。
「一例一休」或「兩例」 表決送朝野協商
◎砍7天國定假日:
在時代力量、國民黨堅持下針對此條文具名表決,綠委吳玉琴、陳曼麗、劉建國、鍾孔炤、黃秀芳、林靜儀、吳焜裕支持政院版砍假,藍委王育敏、蔣萬安、陳宜民與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反對,藍委李彥秀、綠委林淑芬、楊曜不在場,最後以7票對4票初審通過砍7天國假法案,送朝野協商。
砍7天國假案初審通過 將送朝野協商
◎特休假加碼:
有關特休假增加的法條,朝野共提案5個版本,另有9項修正動議,但勞動部遲遲不願具體表態支持特休假應該增加多少,最後靠表決通過所有版本全送朝野協商。
32年未增加的特休假該加多少 懸而未決送黨團協商
◎輪班須間隔11小時:
護理師等工作若為輪班制,兩班若在兩天中的最晚與最早(俗稱花花班),會造成勞工沒有充足時間休息。立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修法草案,明訂輪班工作者,更換班次時,兩班次應至少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違者可處2到30萬元罰鍰。
「花花班」條款 立院初審通過輪班須間隔11小時
◎罰鍰提高到最高500萬元:
現行《勞基法》針對欠薪、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等違法情事罰則為2萬到30萬元,屢遭質疑對大企業不痛不癢。委員會昨也初審通過時代力量版提案,未來企業違法將依規模裁罰,針對500人以上大型企業罰則更提高到200萬到500萬元。
立院初審通過 僱主違反《勞基法》最高重罰500萬元
2016.11.18 蘋果日報

 【澄清稿】勞動部澄清,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法案旨為落實週休二日,與職場新鮮人起薪並無直接關係。
報載一例一休法案修改,新鮮人起薪倒退。對此,勞動部表示,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修正草案,其立法意旨係為落實週休二日,使勞工獲得足夠的休息,國定假日全國一致,避免人民作息產生困擾。法案目前尚未通過施行,因此,週休二日法案絕非影響職場新鮮人起薪高低之主要原因。所稱「一例一休搞掉1,000元,新鮮人起薪倒退嚕」,實有誤解。
勞動部說明,依本部之「職類別薪資調查」,104年初任人員薪資研究所以上為32,638元,大學27,655元,分別較103年之32,269元及27,193元增加。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105年1月至9月每人每月平均薪資為50,097元,較上年同期之49,977元增加0.24%。兩項數據均顯示,薪資已逐步成長。另,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9,144元,亦較上年同期之38,631元增加1.33%,薪資亦係呈現上升趨勢。
由於人力銀行的調查樣本數僅1300份,無法據此推論,新鮮人的薪資是否倒退。勞動部每年均辦理之「職類別薪資調查」,係為瞭解事業單位各職類之受僱人數及薪資水準,未來亦將持續關注初仼人員、各受僱勞工薪資之變化,做為政策研擬之重要參考。
勞動部進一步説明,行政院版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明定勞工每7日至少應有2日之休息,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保留難免有一日休息日出勤之可能,兼顧勞資雙方需求。同時提高休息日出勤加班費,並將休息日出勤時數計入每月延長工時總數之配套作法,除可避免過度勞動,對於有經濟需求之勞工,亦可獲得更高的加班費。
勞動部強調,由於產業特性不同,本有不同之薪資水準。勞工生產力對於薪資水準,具有正面影響,勞動部將持續努力透過職業訓練提高勞工專業能力和強化技能,使勞工提高生產力,以獲得較高報酬。
2016.11.26 勞動部

 增僱員工減稅 須留意期限
為促進就業,中小企業若增僱本國員工或增僱24歲以下員工,可分別就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30%、50%自當年度營利所得中減除,但財政部也提醒,企業105年度如欲適用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優惠,應在明年5月底前、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內檢具切結書及應檢附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否則就無法適用。
財政部官員表示,2014年企業申請減免的稅額為135萬元,2015年申請的減免稅額則約為300多萬元,預估未來會持續增加,提醒企業記得備妥文件,於所得稅結算申報也就是明年5月底前申請或完成補件。
官員也舉例,去年曾有甲公司於2015年5月31日,辦理2014年營所稅結算申報,列報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200餘萬元。雖甲公司已於申報書第1頁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第129欄填報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200多萬元,「但未在申報期限屆滿前依規定補正申請表、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因此甲公司遭國稅局認定與辦法規定不符,遭否准認列,核定薪資費用加成減除金額0元,而未能適用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優惠。財政部提醒,公司應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具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申請表、切結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以符合程序要件。
若填報的資料有疏漏,須在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期限屆滿前補正,屆期未補正者,稅捐稽徵機關不予受理。官員說,7月25日修正公布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已簡化其中第6條的受理程序,刪除申請表的填寫。但符合要件的中小企業,自2016年起如欲適用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優惠,仍應於結算申報期限內依規定填報。
2016.11.25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

 人力銀行:今年畢業生 平均32天找到工作
1111人力銀行進行「2016新鮮人就業追蹤調查」調查發現,今年畢業生平均花32天就找到工作;有22.6%者,畢業前就找到理想工作。究竟要寄出幾份履歷才能找到工作呢?數據顯示,新鮮人平均要投19封履歷才能順利就職。
根據調查指出,今年計畫進入就業市場的職場新鮮人,達8成已順利找到工作,其中包含31.2%的新鮮人工作至今不到半年,已經換過一次以上的工作。離職的主要原因依序為「不滿意薪資」(26.0%)、「工作內容不如預期」(18.2%)及「低成就感」(15.6%)。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分析,近年全球景氣復甦緩步,連帶影響國內就業市場求職信心,尤其對求職相對弱勢的職場新鮮人而言,猶如雪上加霜,使得今年的畢業生嚴陣以待,求職態度相對積極,普遍具備「先求有、再求好」的心態。
下半年各項景氣指標陸續回升,李大華說,帶動企業徵才意願漸增,讓今年的新鮮人求職有如倒吃甘蔗,才會出現不滿薪資或到職後發現工作不如預期,勇於轉職跳槽的現象。今年新鮮人不但在職比例明顯較去年高,轉職比例也略高於去年。
2016.11.28 聯合報 記者吳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