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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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期
2020-09-11
109年9月製

 員工愛請假、雇主受不了要解僱 勞動局:這種假要注意
公司遇到員工投機利用各種假別時,該怎麼辦?台北市某一公司在收到員工申請生理假後、將員工解雇遭申訴,台北市勞動局調查發現,原來勞資之間已有嫌隙,生理假剛好是「最後一根稻草」,但由於生理假是受到性平法保護的假別、且員工當時確屬生理期間,勞動局只能依法開罰。
台北市勞動局今公布最新違反勞動法令的事業單位名單,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一公司因為員工申請生理假遭不利處分而開罰。據了解,事發當天員工一大早透過通訊軟體請假,公司主管收到通知後,直接跟員工說「你不用來了」,藉由這次生理假作為資遣的理由。
經勞動局調查發現,公司認為,該名員工過去就有時常請假的紀錄,平常工作表現也不優異,「找請假理由是不來上班的藉口」,所以在員工當天請生理假時,認為又是一個不到班的藉口而予以解僱。
勞動局官員認為,公司雖然站在管理的角度,要對差勤控管,但生理假是受到性別工作平等法保護的假別,而且當時員工的生理狀況符合生理假條件,所以公司以終止勞動契約作為員工請生理假的不利益處分,確實違法。
雇主遇到常投機利用事病假的勞工時,該怎麼管理才能合法?律師王碩表示,從管理的層面來看,可以從勞工請假程序開始,例如檢附證明、實地查核,如果發現勞工請假原因不屬實,則可能構成曠職,嚴重一點,有些須給付薪資的假別、影響到公司業務或營運造成損害,有機會構成詐欺、背信等刑事責任。
「不建議雇主因為單一次請假就進行解僱。」王碩指出,如果觀察到勞工疑似有利用差勤制度來投機、或是頻繁請假的現象,可以對勞工進行關懷、警告、嚴謹依照勞工請假規則或契約來審核給假,調查有無濫請假。經過一段時間,發現仍然有投機行為,研判勞工有主觀不想工作的情形,再來協議終止勞動契約或解僱較有正當性。但他也建議,有些假別,例如家庭照顧假、生理假、產檢假等特殊假別,容易有爭議,建議雇主從寬認定,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109.8.5工商 邱琮皓

 重大職災死亡頻傳 勞動部8月起勤查重罰
國內近日職災事件頻傳,今年是勞動部330減災策略最後一年,勞動部職安署評估,截至7月底止,重大死亡人數與去年相比無明顯下降,8月起減災策略改為「勤查重罰」。
勞動部實施為期3年的全國職場減災精進策略(330減災策略),盼透過加強監督檢查、輔導及自主改善與擴大宣導行銷等多元策略工具,今年最終目標要將勞保職災給付千人率降低30%。
不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今天表示,職安署比對今年與去年職災數據後發現,截至今年7月底止,粗估重大職災死亡人數約有160至170人,與去年同期比沒有明顯下降,因此7月底也緊急召集全國勞動檢查機構首長召開減災專案會議。
鄒子廉指出,由於今年是330減災計畫最後一年,加上每年8、9月因為是強風暴雨前後,多有上下屋頂的作業,是全國職災高峰期,因此會議中也決議,8月起將修改減災策略為「勤查重罰」,將要求勞動檢查機構,針對轄區高風險地區的3K產業、營造業等作嚴格檢查,如果違反事實嚴重也將加強處分。
另外,由於黎巴嫩首都貝魯特4日發生大爆炸,專家推斷起因似乎是爆竹點燃硝酸銨引發大爆炸,鄒子廉說,也要求勞動檢查機構跟港務公司去盤查目前事業單位使用倉庫或是使用物質是否符合規定,避免事故發生。
109.8.7 中央社

 4大國營事業結清舊制年資 發331億
經濟部四大國營事業工會爭取結清舊制年資去年獲准後,至今年六月底,總計八八六五名國營事業員工選擇先結清年資,經濟部須先給付近三三一億元退休金。估計平均每人約可領到三七○萬元。
這是勞退新制上路十五年以來,最大一次結清舊制年資的案件。據傳不少人打算領回後,再把錢轉入勞退新制帳戶,分配基金收益。
經濟部人事處長陳榮順表示,三三一億元退休金,全由原本國營事業按月提存到台銀的退休準備金專戶支應,不會用到公務預算。
原本勞基法退休制度(勞退舊制),規定勞工必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達一定年資才能領到退休金,導致九成以上勞工領不到退休金。
二○○五年七月一日起新的勞工退休制度(即勞退新制)上路,設有落日條款,另規定勞工保留的舊制年資,勞資雙方可合意結清,先領舊制退休金;不過,多數雇主意願不高。
四大國營事業,包括中油、台電、台糖及台水,共近三點四萬名勞工。多數勞工都屬勞退舊制,有一點三萬餘名勞工在期限內選擇轉新制,同時保留舊制年資,這批勞工十年來一再爭取政府結清舊制年資,希望先落袋為安。
據了解,工會近年更積極爭取結清的另一個理由,因近年勞退新制基金投資績效不錯,勞工在新制帳戶的錢,都可參加分紅,不少國營事業勞工想將舊制結清的退休金,轉入新制,參與績效分配。
台灣石油工會理事長陳嘉麟表示,四大工會去年十一月再度就此議題拜會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終獲部長同意。
經濟部統計,四大國營事業符合結清年資的勞工中,同意先結清的八八六五人,約占六成四,一律結算到今年六月卅日,多數是年資廿五年以上員工,其中,以台電四二七七人最多,其次是台灣石油三四四四人、台糖八三○人、台水公司三一四人。
109.8.9聯合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動部增「預警」機制 欠薪老闆列警示對象
去年底遠航無預警停飛,1千多位員工丟掉飯碗,還被積欠共6千多萬元的薪資、加班費,當時負責人張綱維高調寫遺書,讓外界擔心他出境、落跑。 
遠航事件發生後,11日勞動部公告修改限制負責人出境的相關法規,新增「預警」機制,地方勞動局發現有異狀就可以先向勞動部示警,如果欠薪老闆被列為警示對象後,老闆想要落跑、出境時,移民署也可以通知勞動部,官員會再趕到機場,對老闆道德勸說。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不會只有地方政府才要啟動(預警機制),如果勞工不來找地方政府(申訴)呢?沒人知道,這反而失去了示警跟預警的積極性,一欠繳勞保費就是警訊之一了。」
立委賴香伶在擔任北市勞動局長時,曾依法向勞動部申請限制張綱維出境,勞動部能否即時審查通過?備受討論,當時的規定是,企業大量解僱勞工、積欠兩千萬元以上薪資、退休金、資遣費,地方政府在企業跳票、未限期給付後,要再報請勞動部開審查會,審查通過,才可限制負責人出境。 
但現在修改規定,放寬在限期給付前的「空窗期」,地方政府就可以通報勞動部預警。但賴香伶認為效力不夠,應該全面翻修「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新增吹哨人等機制,才能更提前預防雇主「落跑」。
賴香伶說:「其實整個大量解僱勞工的保護機制來講,剛剛講的預警是前端,那終究是希望說,發生爭議之後的償還,或者相關刑事、民事的協助,所以我覺得應該一定程度是說在員工董事或勞工董事層次上面,可以有吹哨的保護跟角色。」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周聖凱呼籲:「其實我們工會是一直主張說,像嚴重違反勞基法或違反工會法,事證很明確的,可以往入刑責的方向。」
工會也主張,應該對違反勞基法的雇主增加刑事責任。不過,勞動部對於這次的修改規定相當低調,官員表示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要非常嚴謹,修改規定,起碼可以讓勞動部掌握僱主去向。
109.8.12黃怡菁 莊志成 / 台北報導

 涉「帶槍投靠」南一書局 翰林出版社前經理確定羈押
翰林出版社前經理陳銘仁,涉嫌「帶槍投靠」敵對陣營南一書局,為南一研發「教師教學使用工具」等系統。台北地院訊後認定陳涉犯「營業秘密法」,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陳雖雖提起抗告;但智慧財產法院指出,陳與同案共犯或證人供述不一,另全案還有3名共犯未到案,本月11日駁回抗告確定。
全案源於陳銘仁與工程師李宏遠、陳兆嶸、陳懷傑等4名原在翰林工作的員工,涉嫌將在翰林所開發的「教師教學使用工具」等系統,於離職後帶到南一書局。
4人原以為沒人發現,未料翰林「教師教學使用工具」去年7月發生問題,經翰林詳查程式碼後,赫然發現程式中出現「南一」字樣,才知悉4人犯行並報案處理。
北檢上月29日發動搜索後,諭令李宏遠10萬元交保、陳兆嶸8萬元、陳懷傑6萬元,另將陳銘仁聲押禁見。北院認為,陳在南一任職期間,使用並重製在翰林期間所取得的電子資訊資料,認定他涉犯營業秘密法與著作權法嫌疑重大,且他在得知被檢調搜索後,刪除筆電內資料與個人手機內LINE對話紀錄,足認有湮滅證據的事實,裁定羈押禁見。
陳銘仁不服,依法提起抗告。智財法院猶認陳涉嫌重大,且確實在得知檢調搜索後,刪除筆電內資料與個人手機內LINE對話紀錄,有湮滅證據事實,加上陳與同案共犯或證人的證述均避重就輕、供述不一,另考量本案還有可能的關鍵證人或共犯包括蔡、葛、林等3人尚未到案,恐有串證之虞,駁回抗告確定。
2020.8.1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疫情衝擊職場 北市勞資爭議調解案增15%
今年國內外爆發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對各行各業造成衝擊。今年截至7月31日,台北市勞資爭議調解案件數已達3226件,比去年同期增15%。
台北市勞動局統計,今年1月至7月勞資爭議調解案件達3226件,比去年同期總案件量2790件,增加約15%。今年3至6月案件數增加更是顯著,成長幅度達28%。今年前三大勞資爭議分別是工資爭議(1449件)、資遣費爭議(850件)與契約爭議(338件)。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科長陳昆鴻說,許多企業因為疫情影響,沒有準時在發薪日給薪、或是將薪資改採分期方式給付,因此引發工資爭議。資遣費爭議部分,通常是雇主資遣員工,卻未如期付清資遣費。陳也說,如果勞資雙方原本簽的是全職契約,後來因疫情影響改為兼職工作,就可能出現契約爭議。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今年因為疫情衝擊許多企業出現營運上的困難,也延伸出勞資爭議,若勞資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勞動局有提供一個溝通平台進行調解服務,會有專業的調解人協助雙方。有調解需求的民眾可至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即時通註冊身分,並登入進行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109.8.17自由時報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

 知道自己可以領多少退休金嗎?個人勞保勞退資料開放一鍵查詢!
為了提供民眾更便利的服務,勞保局指出,勞保局的e化服務今天起開放民眾可用健保卡號及設籍戶口名簿戶號登入系統,登入後就可查詢自身勞保、勞退、農保及國保等相關資訊。
勞保局業務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但為了保障民眾隱私及權益,以往民眾如果要在網路上查詢自己的投保、保費、老年給付、補發繳款單等資料或申辦作業,都必須使用自然人憑證並搭配讀卡機才能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進行申辦及查詢資料。
不過,考量使用自然人憑證並搭配讀卡機登入方式已經不符合年輕族群科技化習慣,為了突破實體自然人憑證認證限制,並提供更便民且安全的e化服務,勞保局與國發會「我的E政府」介接建立以多因子身分核實及認證機制,今天起只要以健保卡號及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就可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查詢個人資料。
勞保局表示,「勞保局行動服務」APP註冊帳號也將同步開放,可以健保卡號及設籍戶口名簿戶號註冊帳號;不過,由於申辦作業仍攸關民眾保險給付及退休金請領,因此還是維持以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
109.8.21 中央社

 【獨家】首例!小郵差告贏中華郵政拿回津貼 郵局面臨2萬人討薪風暴
郵差向中華郵政討回5259元津貼,讓百年郵政公司面臨史上最大討薪風暴!中華郵政規定,若員工每月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各類津貼依出勤日比例發放,連帶國定假日和法定周休二日也一併扣薪酬津貼,有員工一個月被扣3千多元;郵差王耀慶認為津貼屬勞務工資範圍,不得額外依休假天數扣除,今年2月告上法院,6月勝訴,成百年郵政史上小蝦米對抗大鯨魚成功討回第一人,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更打算依此提集體訴訟,討回員工應有津貼。
據了解,符合此一狀況的中華郵政內外勤員工有兩萬多人。
中華郵政公司規定,內勤窗口除了本薪,每月還有全勤獎金和銀管津貼;外勤郵務士除了本薪,則有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等四項津貼,若每月扣除休息日和例假等周休二日、國定假日及婚、喪假以外,若額外加休或請假在5天內,則按照全月應發津貼金額發放,若額外休假或請假共超過6天(含)以上,則是按照實際出勤日數計發;另獎金和津貼不納入特休未休結算之工資。
不過該作法卻引發員工不滿,一旦郵局員工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連帶法定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也要被納入扣除津貼天數範圍內。一名進入中華郵政工作已15年,擔任6年窗口郵務、9年郵務士的王耀慶決定以小蝦米之姿對抗大鯨魚,今(2020)年正式向中華郵政公司提告,6月獲判勝訴,討回5259元。
成功挑戰中華郵政公司的郵差王耀慶受訪時表示,以現行津貼為例,若一個月都正常休假,扣除周休二日和國定假日以外,若額外排假在5天內不扣津貼,如果額外請休假超過6天,若加上紅字周休二日8天,總計一個月休14天,出勤16天,以一個月30天除以16比例發放收投和駕駛加給,等於將近半個月加給和津貼被扣掉,全月大約少3千元,連帶法定周休8天也被多扣,該算法並不公平。
王耀慶說,津貼屬勞務支出,應該要認列工資,他跟公司反映了5年,公司都不改變,只好提法院訴訟。
不過王耀慶挑戰的不僅是各類津貼發放有問題,針對年度休假沒休完的認列工資算法,他也提出訴訟,王耀慶表示,如果年度特別休假沒休完,理應要換成工資,公司只有把月薪本俸薪資除以30天,再看幾天沒休完再給,但外勤有四項津貼,內勤有二項津貼,也應該放到本薪,定位應該都是工資,也應納入補發,法院最後也認定應津貼應認列工資並應補發。
根據法院判決文指出,中華郵政公司應給付工資項目包括本薪、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認定前揭工資項目均為伊提供勞務之對價,王耀慶2017年度尚有3日特別休假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特休折算工資3516元,2019年尚有5日特休未休,中華郵政僅給付6810元,未計入前述工資項目中之收投加給、駕駛加給、全勤獎金、銀管津貼,致王耀慶2017年特休工資短少827元,2019年特休工資短少1452元。
另外,王耀慶2019年1月依《勞基法》休了1天元旦國定假日,以及周末休7日,另再額外加休特休6日,合計休假14日、到勤17日,當月收投加給僅給付2023元,短少1548元、駕駛加給僅給付1853元,短少1432元,前揭2項合計短付2980元。前後兩案合計中華郵政判決應給付王耀慶5259元。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陳廣志表示,中華郵政該不合理工資算法已行之有年,如今員工提告獲得勝訴判賠,因此工會也將依此提出集體訴訟,目前至少將有10名工會幹部將會參加集體訴訟,期盼最快下個月可以正式提出訴訟。
中華郵政公司副總郭純陽表示,所有的員工薪資結構都是依法處理,針對該案的訴訟結果,個案部分將會配合執行,至於是否需要通案檢討,中華郵政已經在研究和處理中,目前已針對其法律看法加以分析其適法性和法律衡平性原則,確認沒有問題就會去執行,不需要靠工會用集體訴訟解決。109.8.20蘋果即時 李姿慧/台北報導

 員工單月超時101hrs 新北勞工局重罰南山人壽120萬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24)日公布今年第4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計有278家業者,勞工局提醒,裁罰基準是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若違規事業單位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再加重裁罰金額20%,呼籲雇主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遭受高額罰鍰。
新北公布違法雇主名單 76家未依法給付加班費
勞工局表示,此次《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76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計有38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35家;另外,未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計有2家。
違反《職安法》部分,勞工局說,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4家;至於違反《勞退條例》部分,未依規定給付勞工資遣費,則有3家。
南山人壽員工單月超時101hrs 勞工局重罰120萬
勞工局指出,本次公布名單中,南山人壽因未經工會同意,使勞工延長工時及使勞工超時工作,甚至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飆破101小時,且本次分別已是第8次及第4次違反,因此共遭處重罰120萬元;另知名通訊產品代工廠、華冠通訊,為因應客戶急單,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甚有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達86小時及連續出勤多達18日,共遭處罰鍰54萬元;另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相互公司,則因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導致抽查之10名勞工皆有超時工作之情形,且本次已是第5次違反,故處以罰鍰4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亦已於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109.8.24新北市 / 蘇偉樺 綜合報導

 掉烏紗帽也要做!許銘春:勞保年改將溯及既往
勞保年金改革草案年底將出爐,勞動部長許銘春指出,期盼這次的改革可以延長勞保10年、甚至20年的財務狀況,所以一定會溯及既往,否則對年輕人不公平。她也強調「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次就算掉了烏紗帽都要做。
根據勞動部2019年的精算報告,勞保基金已於2017年出現收支逆差,預估2026年破產,儘管明年總預算將撥補新台幣220億元給勞保基金,但並未延緩勞保破產危機,改革迫在眉睫。
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指出,2008年立法院將給付率喊到1.55%,當時就預見9年後會入不敷出,所以年底將提出勞保年金改革草案,方向包括調整年資給付率、提高勞保費率速度,拉長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以及提高政府每年撥補等,期盼這次的改革溫和穩健、並可以延長勞保10年、甚至20年的財務狀況,所以一定會溯及既往,「否則對年輕人不公平」。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由於現在正在請領勞保年金的人,當初付出的金額相對低,所以他支持溯及既往,但對於請領金額低的人,應該要有不同的做法。他說:『(原音)改革的目的在於調節,你所繳的保費跟你最終所領的年金的合理性,但因為各項因素導致請領金額不足一定金額以下的,可能就要有比較彈性的做法。』
至於勞保年改是否會衝擊民眾信任,爆發一次請領擠兌潮?許銘春說,之前勞保改革時就曾發生過,但當時選擇一次請領的現在都後悔了,所以民眾還是要好好思考怎麼領對自己最有利。她也說,這次改革會影響千萬勞工,就像古人說的,「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這次就算掉了烏紗帽都要做。
109.8.26採訪撰稿編輯:楊文君

 不可恣意資遣育嬰留職停薪員工 北市勞動局:企業恐吃30萬罰單
勞資問題頻頻發生,勞工總處於弱勢一方,5月才發生知名飯店傳出大量資遣員工,甚至包含一名孕婦。近期又有任職於其他企業的民眾陳情表示:「育嬰留職停薪將於9月中旬屆滿,向雇主申請復職,雇主卻回覆並無多餘職缺可供復職,原職務已遇缺不補,並且僱主告知將被資遣。」台北市勞動局局長陳信瑜提醒:「如果雇主欲資遣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員工,必須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法定事由,並經勞動局同意後,方可進行資遣。」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申請復職時,雇主除有歇業、虧損、業務緊縮、解散、轉讓或不可抗力暫停工作達1個月,或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等以上等法定事由,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員工復職申請,且雇主無法讓員工復職時,應於30日前通知員工,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如果雇主未經勞動局同意而直接資遣員工,經查證屬實,雇主將被處以2萬至30萬元罰鍰。
陳信瑜表示,所稱「30日前通知」規定,為「預告」性質,雇主倘未依法於30日前通知,於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仍應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另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及重視防制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議題,歷年來編製防制職場就業歧視暨性別平權專刊及宣導摺頁等,相關電子檔已置放於勞動局網站,請民眾上網參閱,以維己身勞權。
至於文華東方大量解雇一案,勞動局表示,經查資遣名單並無懷孕婦女在內,目前本局也無收到相關陳情與檢舉,「上次確認大量解雇時,就已無該員在名單內,今天下午再去確認時,目前還在職。」
109.8.27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血汗上班16小時查不到!桃園客運遭爆工時造假 工會擬告公路總局瀆職
公路總局為管理客運駕駛超時問題,要求每名駕駛配置1個USB隨身碟,開車前在車載機插入USB以識別身分並紀錄工時,但《蘋果新聞網》接獲爆料,指桃園客運提供駕駛2個USB輪流使用,駕駛工時長達13到16小時,政府卻永遠抓不到超時,而《蘋果》也上車直擊桃客駕駛確實有2個USB,對此台灣汽車產業工會痛批,政府機制破功,「全世界都知道客運界這樣玩,就公路總局不知道」,不排除9月對公總提告瀆職和包庇。
公路總局為管理客運駕駛超時問題,要求公路客運包含國道客運駕駛每人要配置1個USB,開車前要在車載機插入USB識別身分和紀錄行車動態,近日也發公文要求今年底前所有客運業者需全面完成。
不過《蘋果》接獲爆料,指USB機制根本無法把關,桃園客運要求全日班駕駛每人要帶2個USB,其中1個是自己的,另1個是市區公車駕駛的,上午用1個,下午換另1個,根本是造假,幾乎9成的班都如此。
爆料人指,每天駕駛實際工時大多超過12小時,甚至有人工時13到16小時,隔天繼續一早6時就上班,根本違反公路總局規定、隔天出勤間要休息10小時以上,這種情況長達1年多,可笑的是監理單位永遠抓不到,駕駛要養家只能硬撐。
《蘋果》也掌握桃客內部群組簡訊工作事項佈達,內容出現「您的隨身碟還有您的預備隨身碟,這二個隨身碟跟您的錢箱、您的人卡一樣是跟著人走的,若有借車,記得插上自己的隨身碟(或插上您的預備隨身碟)」、「下午請各位同仁記得更換隨身碟」,顯示駕駛竟有2個隨身碟,且內部還提醒下午要更換。
《蘋果》也現場直擊剛載完客的桃客駕駛確實有2個USB,不具名桃客駕駛受訪時證實,確實每天拿2個USB替換,不知公司為何這樣,而USB主要是用來駕駛身分辨識和紀錄跑車時間,實際上日工時最長有14到15小時,然後隔天5點多出門、上6點多的班,平均每天睡眠大約為5到6小時,客運業要做到2個工作天之間休息10小時真的很難,每天工時那麼長,打瞌睡是難免的,會影響專注力。
台灣汽車產業工會則表示,工會曾向交通部和公路總局陳情客運駕駛過勞問題,公路總局說對駕駛員都有機制監控,但至今駕駛過勞問題仍無法解決,有些業者跟政府機關、監理站似乎關係特別好,不知是政府包庇業者?還是業者欺騙政府?駕駛員原本理應每人1個USB,但為了規避,客運要駕駛用他人隨身碟,顯示為2個駕駛駕車,這是公然偽造,難道政府都不知道?這對駕駛員和用路人產生極大危險,公部門應徹底檢討。
■有駕駛工時達16小時 工會申請勞檢沒下文
工會並稱,這種情況已經維持1年多,最嚴重有駕駛1個月上11天或12天無法休,也有駕駛員1天工作16小時,扣掉通勤時間和回家洗澡等,僅睡4個小時但出勤記錄無法辨識,公部門看到狀況都正常;工會上周跟桃園市政府勞檢單位檢舉、申請勞檢,結果已經1周都沒下文,近日也有駕駛發生車禍,到底是司機不夠注意?或是司機過勞和身體狀況到最大負荷點?
此外,工會強調,政府設計USB等管理機制不能虛設,一直強調有完整監控,但實際上根本無法監控,連這道關卡都破掉,全世界都知道客運界這樣玩,就公路總局不知道也查不到。
工會表示,不樂見持續發生這樣的情況,希望多保障司機和用路人安全,監控機制卻令人懷疑,因此工會不排除9月要對公路總局和監理單位提告瀆職和包庇,並呼籲檢調介入。
■桃客否認指示用2個USB規避工時 監理站稱沒發現異常
桃園客運則表示,公司對駕駛工時都有掌控,總部沒有這樣的指示,是否有人員請假或人力調度等現場人員操作問題,仍需進一步了解。
公路總局則指,針對客運和駕駛管理,長年都有要求裝置車載機設備和USB駕駛身分識別紀錄,2015年已頒發相關公路動態資訊管理要點,明訂客運業應確實使用車機設備,包括插入身分識別,設定正確營運路線並上傳資訊等,不過不少業者仍採手動輸入識別碼或用USB等雙軌,因此公路總局發文要求年底前全面實施改用USB,但時間仍會持續溝通。
此外,公路總局表示,若客運駕駛工時違反規定,且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將可依照《公路法》開罰9千到9萬元,另若違反《勞基法》未七休一,也將移交勞政單位處理。
轄管桃園監理站的新竹監理所則稱,經向桃園監理站了解,只要動態系統監控有發現異常都會去了解,目前並未發現桃客有異常情況,後續將針對是否有使用2個USB加強查處。
109.8.30 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