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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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期
2020-10-15
109年10月製

 郵局獎金納工資 勞動部:具勞務對價都應納入
中華郵政近日將獎金納入工資計算,引發基層員工不滿變相減薪,勞動部勞保局今天表示,只要是符合勞動基準法屬於具有勞務對價關係等津貼,都應納入工資計算投保薪資。
媒體報導,郵局昨天發薪日,有許多員工發現自己薪資減少,主因中華郵政將獎金納入工資計算,連帶影響勞健保費用及勞退提撥等,遭員工質疑變相減薪,中華郵政則表示,由於獎金未納入工資計算曾遭勞檢開罰,且後續提告一路敗訴,不得已才依照判決執行。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勞保針對工資的認定是依照勞基法規定來認列,勞基法規定,如果勞工工作所獲得的報酬,是具有勞務對價關係,就會認定為工資。
黃錦儀表示,勞保投保薪資不論考績、全勤或是績效獎金,只要經過認定屬於工資範圍,都應列入月投保薪資計算,對於勞工來說雖然可能會增加勞健保費用負擔,但對雇主來說也增加了勞退提撥的責任,若勞工有勞退自提也會跟著增加,但這屬於儲蓄部分。
黃錦儀說,投保單位比較能夠理解需要納入工資計算的包含本俸、加班費、伙食津貼這3項,但其他績效獎金等就必須個案認定是否跟勞工從事勞務工作所獲得的報酬有勞務對價關係,而就實務上經驗,大部分都是跟勞務提供有關、必須納入工資計算。
109.9.2中央社 / 台北2日電

 責任制再添一例! 勞動部公告離岸風場從業人員適用
勞動部今(10)日公告離岸風場從業人員納為勞基法第84條之一(俗稱:責任制)指定適用工作者。由於離岸風場從業人員從岸上出海平均單趟船程就要3到4小時,申請責任制後可由勞資雙方協商集中工時,有利作業時間安排。
離岸風場及陸域風場的興建或運作維護從業人員為勞基法第84條之一指定工作者,其中也包括陸域工作人員。該案由歐洲商會提出申請,申請原因在於為了風場施作,從岸邊出海到海上工作點,平均光單趟船程就要3到4小時,若要在現行工時規定內1天作業和來回往返幾乎是不太可能。
另一申請原因為,除了船程外,天候海象有很多不確定性因素,離岸風場作業需要多加配合,於是勞資雙方都訴求有些彈性,視情況集中工時,讓從業人員可以在海上作業船休息、過夜,無須頻繁地往返通勤,初估影響人數約為700多人。
勞動部公告後即日起生效。勞動部官員表示,指定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後,勞資雙方必須要簽下書面約定書,且送給事業單位所屬的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核備,完成行政程序後才算始適用,過往勞基法第84條之一也有指定商港碼頭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相關從業人員適用,可做為地方政府核備風場從業人員書面約定書的參考。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可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一例一休約束,可突破勞基法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限制,勞雇雙方的勞動條件依約定辦理。
109.9.10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

 勞退級距調整 雇主一年多提撥1.6億
因應基本工資月薪從2萬3800元調整為2萬4000元,勞動部今天預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修正草案,刪除2萬3800元級距,並將逕調115萬餘人的勞退提繳薪資,預估雇主一年要多為勞工提繳1.6億餘元。
據統計,目前受雇勞工提繳薪資在2萬3800元級距達115萬餘人,勞動部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明年基本工資月薪上調200元,屆時將逕調目前提繳基本工資的勞工提繳級距,預估每月雇主要多為勞工提繳12元,一個月估計達1380餘萬元,一年約1.6億元。
109.9.10 中時 林良齊

 勞保基金 負債年增5600億 年度最新精算 破產在即
2018年勞保局曾委託辦理「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當時計算出2017年底精算負債達9兆8125億元,而依勞保局最新報告,以2019年底投保人數997萬人計算,截至2019年底應計給付精算現值約11兆239億元,相較2018年底應計給付精算現值約10兆4547億元,年增5600餘億元,增加十分迅速,意味虧損再增,缺口再擴大,也意謂勞保年改迫在眉睫。
提存比率僅7.16% 風險提升
勞保局精算報告指出,根據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統計,如用與現行勞保基金針對確定給付制退休金計畫的基金提存比率,在揭露14個國家中,冰島和墨西哥基金平均提存比率接近60%,美國接近70%、英國接近90%、加拿大接近100%,其他歐洲國家平均都大於100%,但截至2017年底,我國提存比率僅7.16%。
精算報告提及,基金提存比率等同保險商品的責任準備,雖然可能因精算的假設不同,不同國家間也不完全具有可比性,但當基金提存比率低於50%,短期間現金流量必遭遇財務失衡挑戰,不僅不利資產負債管理,更不利投資報酬率提升,更對基金財務安全帶來風險。
勞動部撥補200億 杯水車薪
依勞保局統計指出,今年6月普通事故應計保險費為339億餘元,但普通事故給付卻達359億餘元,其中又以老年年金給付最多達233億餘元,給付133萬餘人、每人平均月領約1.7萬;雖然勞動部已在今年撥補200億元給勞保基金,明年也編列220億元擬撥補給勞保基金,但和虧損的大水池相較,恐怕都是杯水車薪。
對於勞保基金未提存負債愈築愈高,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軍公教年金改革都已實施一段時間,勞保年金預估2027年破產,即便現在每年補助200億也緩不濟急,民進黨政府不端出實際方案,反而一直放消息,很多勞工可能去擠兌,恐加速年金破產,希望立法院新會期就處理勞保年金改革。
年改調降給付率 退休更窮
民進黨團書記長鍾佳濱表示,不只改革內容影響成敗,改革時機更會影響成敗。或許立院新會期可就年改處理時機先設條件,但現階段還沒要對勞保年金制度修改進行研析,勞動部也還未正式研議,一些諮詢委員過去發言是錯誤說法。
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曾指出,勞保年改方案預定年底出爐,方案會溯及既往,所得替代率也會更動,但未明確提及配套。若溯及既往、調降給付率,將涉及勞工所領老年給付月退,目前平均每名退休勞工月領約1.7萬元,溯及既往再調降給付率,恐使退休勞工生活在貧窮線以下。
109.9.13林良齊、楊孟立/綜合報導

 想加薪注意!1成企業因疫情調整考績制度
根據國發會最新公布的景氣數字,7月份景氣對策信號續呈「黃藍燈」,綜合判斷分數為21分,較6月份增加2分,新冠肺炎疫情對景氣的影響逐漸減低,上班族的工作日常也逐漸回復,但疫情變化是否會改變企業對員工的評比標準呢?人力銀行今(14)日公布「企業評比員工貢獻度調查」發現,在疫情之下有1成的企業因為疫情而調整勞工考績制度。
根據人力銀行調查顯示,超過8成1的企業有績效考核制度,其中66.1%的企業有「固定考核」的制度,還有15.2%有考核但沒有固定頻率,顯示多數企業已經藉由量化的考核標準,來檢視員工的表現。
在考核指標部分,企業最重視的績效標準包括工作態度70.9%、個人工作績效65.8%、工作配合度64.1%以及出缺勤48.7%。至於掌握生殺大權,負責評比考績的人,比例最高的是部門主管佔了77.7%,其次才是老闆、老闆娘直接評比佔34.1%。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表示,百人以上企業因為組織規模較大,需要透過主管分層管理,來評定績效,也因此多數企業由單位主管進行考評,一來對直屬部屬表現較為熟悉,二來藉由分層負責,更能有效掌握員工的工作表現。此次調查也發現,針對表現優秀的員工,企業獎勵的方式相當務實,主要有加薪45.2%、激勵獎金44.4%、年終獎金38.4%以及職務升遷21.3%等激勵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有1成的企業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調整績效管理制度,主要反映在設定短、中、長程工作目標、每日呈報工作重點、規定必須達成的業績標準幾個面向。
黃若薇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改變部分企業的辦公方式,包括居家辦公、辦公室分流等措施,為了有效掌握工作進度,企業會提出新的考評措施來因應現況,所幸相對於國際情勢,台灣的疫情相對穩定,對企業的衝擊也逐漸趨緩,因此調整考核方式的企業比例也較低。
109.9.14 Now News

 明年3月100人企業未訂「母性保護計畫」 最重恐遭罰30萬元
勞動部今天公告「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把原本要300人以上企業設置的「母性保護計畫」下修成100人以上企業就要適用,初估大約增加1500餘家事業單位適用,若企業在明年3月仍未訂定計畫,將以職安法開罰3萬至30萬元。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表示,配合臨場醫護人員今年下修至100人以上企業就要聘用特約醫護,職安署今天公告「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下修至100人以上企業就要訂定女性勞工母性保護計畫,初估適甪的事業單位從現行的2000餘家新增1500多家,總計有3000多家適用。
張國明指出,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要求如化工廠等事業單位應訂定母性保護計畫,包括分級管理、醫護人員評估後再去做後端的保護等,考量100人至300人企業規模相對較小,也因此實施時間訂在明年3月才開始實施,但若屆時仍未訂定相關計畫,恐怕會遭罰3萬至30萬元。
配合臨場醫護人員今年下修時再修正?張國明說,門檻越往下修的後影響的範圍越大,僅訂計畫難度不高,但實際執行時需要醫護配合,則可利用「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來協助。
109.9.16 林良齊

 中秋連假未經勞工同意隨意挪假 雇主最高可被開罰100萬
下周即將迎接中秋連假,勞動部今(22)日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中秋節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開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表示,不少民間企業會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情形,10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的日曆表所列中秋連續假期,是以「一日換一日」的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以109年的中秋連假4天而言,是將9月26日的非上班日與10月2日的上班日對調。
另外,勞動部強調,為使各行各業均有比照公部門「一日換一日」的換班(假)的可能,勞動部已在105年1月21日公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的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之行業。事業單位如欲參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得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實施「8週彈性工時」,於經「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調整出勤。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倩提醒,8周彈性工時必須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雙方開會同意過後才能調整出勤,若是沒有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即可開罰2-100萬元。
謝倩倩也近一步舉例,本次中秋連假薪資該怎麼算,若假設勞工月薪為3萬6000元來計算,以工作每日8小時來推算,時新為150元,10月1日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10月2日及3日(星期五、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10月4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部強調,包括「中秋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109.9.22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因天災事變放寬7休1 勞動部:一週內須補休
勞基法所訂「事變」包含重大傳染病,勞動部日前釋疑若經濟部認定產業有復原重建而有特殊加班需求,可不受加班上限及七休一規定。勞動部今天(22日)表示,挪移的假日須在一週內補休。
勞動部日前表示,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所訂「事變」包含重大傳染病,且當遇到「事變」時,包含前期預防、過程重建及事後善後等階段,因此若是「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所定產業或是銀行業辦理紓困方案而有使勞工延長工時及假日出勤必要時,可以適用勞基法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下的特殊規定。
根據規定,雇主在符合「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法定要件下,可以停止勞工的例假或休假,要求勞工繼續工作,停止假期的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勞動部表示,由於過去並未說明事後補假休息必須在多久內進行,「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日前已發函釋指出,所謂事後補假休息是指依勞工停止的假期分別補假休息,其補假日數與停止假期的日數相同,且各補假至遲必須於各該日工作結束後7天內補假。
勞動部提到,若違反勞基法32條或40條,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109.9.22新聞引據:中央社撰稿編輯:李自立

 遲到10分鐘扣半天薪 北市:不符比例可開罰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許多公司所送的工作規則訂有遲到扣薪條款,其中遲到時間與扣薪比例不符,例如遲到10分鐘扣半天薪水;遲到扣薪未按比例違法,最高可罰100萬元。
勞動局表示,至今有多家事業單位所送的工作規則訂有遲到扣薪條款,其中遲到時間與薪資扣發比例往往不符,例如遲到10分鐘扣半天薪水。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勞動局對於工作規則中逾越法令內容一律不予核備,尤其遲到扣薪未按比例,已涉及工資未完全給付,恐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若經查證屬實可依法裁處。
陳信瑜指出,若勞工有遲到情形,於工作規則訂定「依實際缺勤時間不發給薪資」規定,尚不違反法令;但勞工有提供勞務出勤時間,雇主應核實發給薪資,不可因勞工遲到採取倒扣薪資懲罰。
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陳明鈴表示,遲到10分鐘只能不發10分鐘薪水,不能直接扣半天薪;執行方面,若有遲到扣薪未按比例情形,依勞基法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局指出,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針對工時、休息、休假、工資等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109.9.24 中央社記者李宛諭

 防口罩工廠違法超時加班 勞動部擬全面勞檢
口罩國家隊日前被發現有員工全月無休違反勞基法,勞動部今天表示,已針對無申請彈性工時的防疫物資工廠進行法遵訪視,並視狀況年底前針對全國防疫物資工廠執行專案勞檢。
加利科技公司日前涉用中國製口罩混充提供實名制,後來更被勞檢查出多名員工單月加班總時數達100小時,以及整月上班無休假等情事。
為了維護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資製作工廠勞工權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今天受訪指出,新北市有口罩工廠出現這樣狀況,目前正規劃擬年底前全面執行專案勞檢。
鄒子廉說,目前針對防疫物資工廠勞檢申訴案部分,已經要求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去檢查。另外依照法規規定,口罩、酒精及防護衣工廠可以申請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條款,因此第2階段會針對沒有申請適用天災事變條款的工廠進行法遵訪視。
至於第3階段,鄒子廉說,擬針對全國防疫物資工廠進行專案勞檢,目前正在盤點全國口罩、酒精或防護衣等工廠名單,但這必須視法遵訪視狀況而決定是否要執行。
鄒子廉也提到,法遵訪視及專案檢查會去看這些工廠是否違反勞基法,若有申請天災事變適用也必須完備備查程序,這些都是檢查重點之一。
109.9.25 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

 三重客運衝撞行人釀死 勞動局:未給足休息時間罰40萬元
日前北市內湖區一輛三重客運藍26公車衝撞人行道,造成1死1傷,勞動局認為三重客運未給勞工充分休息時間,重罰新台幣40萬元。
勞動局表示,勞動檢查處前往實施勞動檢查,今天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使勞工連續工作未給予充足休息時間一事,重罰三重客運新台幣40萬元。 
經勞檢處22日檢查發現,三重客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未於勞工連續工作4小時後,至少給予1次有30分鐘之休息時間,公車駕駛行車每趟次間之間隔,多數未達30分鐘,造成司機無法獲得充分休息。
勞動局指出,8月17日就曾查到三重客運有前述情況,但公司收到檢查結果通知書後仍未立即改善,使肇事許姓司機在事故前幾天,仍有多天未有足夠休息時間。考量公司行為有明知違反仍使其發生之故意,勞動局依裁量基準加重處分。
109.9.25 中央社

 公司行號資遣未通報 北市勞動局 : 可罰3到15萬
公司行號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13條但書、20條(如員工不適任等理由)資遣員工,但卻未向勞工主管機關通報,這是違反法令!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特別提醒雇主在資遣員工時應依就業服務法規定辦理通報,否則將面臨3萬至15萬元罰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在資遣案中,除了常見的不適任資遣事由外,只要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13條但書、20條原因資遣勞工,即屬非自願離職,就應辦理通報。未通報或逾期通報,就會以就業服務法第68條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但如果被資遣原因是歸責於勞工的問題(如勞基法第12條連續曠職3日),雇主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就不需辦理通報。
陳信瑜局長進一步說明,就業服務法規定的雇主是指聘、僱用員工從事工作的人,所以即使只有僱用1名員工,資遣時仍須依該法第33條規定於員工離職前10日向勞工工作所在地勞工主管機關(如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通報,如果勞工受僱未滿10日,也應盡快於資遣日起算3日內辦理通報。
陳信瑜局長提醒,若公司資遣勞工人數超過10人,也就是資遣人數達到11人以上,即有可能涉及大量解僱,雇主應另外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於解僱日前60日檢附大量解僱計畫書及相關附件通報公司登記地的勞工主管機關,違反規定還可能另外被加罰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109.9.27 寰宇新聞網

 神腦強行解雇風波 勞動部裁定違法、員工應復職
由前勞委會副主委賴勁麟擔任董事長的神腦國際,今年5月強行解雇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政國,但現在勞動部裁決,認定神腦國際違法解雇,必須恢復陳政國原本的職務、補發薪水。陳政國表示,他開心不起來,因為後續可能還會面臨訴訟。神腦國際表示,才剛收到裁決書,暫時不對外回應。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政國,是神腦國際的維修工程師,他在今年5月和雇主勞資協商前夕遭到解雇,陳政國質疑是因為幹部身分受到打壓,因此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聲請,盼由勞動部主持公道。25日裁決結果出爐,認定公司解雇無效,應該在10天內恢復陳政國的職務、發還這5個月以來的薪水。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政國表示,「其實公司滿多同仁是在看這次裁決結果,(即使)大眾知道說我們公司對工會的部分是不友善的,可是對我來講並不會比較開心。」
神腦國際解雇的理由是陳政國發生過多次作業疏失,以及編制不實文件。不過裁決委員認為,陳政國的動機是為了補正流程,沒有圖利,也沒有造成雇主損失。陳政國悲觀認為,要復職沒有這麼快,因為公司態度強硬,未來可能會再走行政或民事訴訟,現在的他已經覺得累了。
神腦國際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政國表示,「我自己會去走這一塊,我覺得說已經是還蠻累的,原來雇主要隨便處理一個勞工,他可以用很多很多的方式,如果沒有辦法提出舉證的時候,很多勞工只能啞巴吃黃蓮。」
聲援陳政國的桃園產業總工會發布聲明稿表示,神腦是國營事業中華電信轉投資的子公司,神腦會不會尊重裁決結果,相信全台的工會都睜大眼睛在看。神腦國際表示,才剛收到裁決書,下一步怎麼走,有待律師團討論,暫時不對外回應。
109.9.27黃怡菁 邱福財 / 台北報導

 全國首創! 新北勞工局推免費律師夜間諮詢
遇到勞資爭議問題,下班時間也可爭取自身權益!為避免勞工遇有勞資爭議問題時,因平日上班無法利用現有勞工法令諮詢服務,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自10月起,與基隆律師公會合作,除了原有周一至周五的諮詢時段,另推出每周三晚間也有免費律師面談諮詢服務,有需要的勞工朋友可多加利用。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勞工局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自101年起合作「免費律師諮詢勞工法令電話通」及推出全國首創「免費律師面對面諮詢」等服務,由法扶指派義務律師,提供轄內勞工朋友全天候電話及面對面諮詢,諮詢密度全國最高。 
陳瑞嘉說,由於現行諮詢服務僅限於平日上、下午上班時間提供(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到5點),考量許多勞工朋友不便於白天上班時間求助諮詢,因此勞工局與基隆律師公會合作,於每週三下午6時至9時,提供免費律師夜間面談諮詢服務,打破時的限制,提供有諮詢需求的勞工即時獲得協助。 
除了推出免費律師夜間面談諮詢服務,陳瑞嘉指出,勞工局自105年起推行的夜間調解機制,至今總共受理調解申請24件,調解成立率50%,為勞工爭取金額達134萬7800元。由於過去夜間調解服務僅透過1家委託辦理調解業務的民間團體協助,為增加勞資雙方召開調解會議時間上的彈性選擇,勞工局也規劃自今年10月起,同步將夜間調解機制擴大,由4家委辦單位協助調解業務,提供更多元的勞資爭議紛爭解決機制。 
勞工局表示,在今年7月勞工局已將勞動事件法所賦予工會可一次代理多位會員,向雇主提出「不作為訴訟」的權利,在縣市層級首創納入涉訟補助範圍,未來在顧及防疫與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務下,由勞工局提供免費律師夜間面談諮詢及擴大夜間調解服務,讓勞工權益獲得更多保障,嘉惠更多的勞工朋友。
109.9.28新頭殼newtalk | 林昀真 新北市報導

 當世界恢復正常,Google 員工只有 8% 想回辦公室
這次科技業與員工在全球疫情下逃過一劫,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們能夠遠距工作,然而當世界恢復正常時,遠距工作到底還要不要執行下去,正好這次疫情拖得夠久,讓指標型企業有時間好好去研究這個問題。
Google 在工作生產力與工作制度上的研究算是先驅,他們最近做了一項調查發現,六成的員工都不想全時段返回辦公室,就是像以前每天朝九晚五的在辦公室工作,他們希望能夠有時到辦公室,有時又可以在家。
調查發現,只有 8% 的 Google 員工表示希望每天上班,而 10% 的員工希望永遠在家工作。員工選擇上班的原因是還是希望有面對面的會議以及與其他同事的社交活動。
Google 執行長 Sundar Pichai 談到遠距工作,他說他們珍視辦公室文化,但也確實需要創造更多的靈活性和更多的混合工作模式。所謂的辦公室文化就是面對面互動創造出來的一種無形的生產模式。他說特別是當需要解決棘手問題,以及創造新東西時,面對面與具有團體意識非常重要。
雖然等世界恢復正常之後,不太可能還維持現在百分百在家工作的模式,但 Pichai 說未來工作模式肯定會更加彈性。現在 Google 員工在明年 6 月底前都可以在家工作。
不只 Google 在考慮這個議題,Amazon、Facebook、Netflix、摩根大通和蘋果執行長們都在發表不同想法。儘管他們有不同意見,但他們之間的共識似乎是可以接受一種混合、彈性的工作方式。譬如下班時間可能不固定,或是要求員工在辦公室工作三天,另外兩天在家中工作等等。
Tim cook 先前對媒體評論團隊在遠距工作時完成新 Apple Watch 和 iPad 的能力時,表示對員工的遠距操作能力留下深刻印象,並承諾在疫情結束後會保留一些新的工作習慣。他說,「蘋果不太可能回到以前的樣子,因為我們發現有些事情實際上工作得很好。」現在蘋果公司只有大約 10~15% 的員工已經返回辦公室。
但他也反對完全在家工作,原因是沒有實際上在一起,可能會導致創造力喪失,並且失去偶然的會議和對話機會。現在蘋果的政策是讓員工可以在 2021 年之前進行遠距工作。
但也有執行長反對一點點彈性,例如摩根大通的 Jamie Dimon 則認為,如果員工不盡快回到辦公室,將會造成長期傷害。而 Netflix 的 Reed Hastings 對媒體採訪時說遠距工作只有純然負面的東西,至於疫情過後的彈性工作模式會變得怎樣,他篤定的說,「如果我不得不猜測的話,每週工作五天將變成在辦公室四天,在家中幾乎只有一天。我敢打賭,這就是很多公司最終的歸宿。」
109.9.29 科技新報 作者 黃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