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崴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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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期
2020-11-05
109年11月製

 醫院照服員「跌傷才知沒保險!」外包公司規避勞檢 立委擬提案修3法
近年醫院的照服員,多以勞務外包承攬的合作模式為主,但這些照顧員與廠商(實業公司、服務公司、服務企業社)間的雇傭關係經常定位不明,導致勞工在投保等問題上出現歧見與爭議。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發現,現有勞檢制度未明定複查頻率,以及違反勞動法令情況嚴重的業者,卻仍能投標政府採購,因而擬提案修訂《勞動基準法》、《勞動檢查法》的勞檢規定,以及《政府採購法》。
今年4月,林思銘辦公室接獲陳情,一位60多歲的萬姓女士任職於祥暉服務企業社,派遣在國軍桃園總醫院護理之家,去年9月幫病患洗澡時跌傷,無法再工作,當時向該企業社核銷職災費用,才發現資方未替其投保職災保險。
協助此案調解的新竹縣總工會理事長陳福俊表示,當時由桃園市府勞工局對該企業社進行勞檢,結果雇主一直表示沒有這位員工,所幸院方曾頒給萬女士服務榮譽狀,但雇主還是迴避,也未出席市府調解會,最後只好到勞工法庭,雇方後來才願意將相關費用結算給當事人,雙方和解。
竹縣總工會:服務企業社投標前應完善勞工投保
陳福俊已建議勞動部,未來像這樣的服務企業社,想向公家醫院投標承攬照顧服務時,應該要明確先幫勞工保勞健保,若已退休者也要投保職災險;同時,還要有6%提撥退休金、特休假等,才能對勞工有保障。陳指出,有些企業為了得到標案,壓低價格,但等同從勞工身上扣取了這些費用,因此院方應有所規範,保障業者一定利潤,但明定業者要依《勞基法》保障勞工權益。
但該個案雖然和解,卻也反映出現有勞檢的法律漏洞。從勞動部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可發現祥暉服務企業社在桃園、竹縣的據點中,近4年就有8次違反勞基法的記錄,內容分別為「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每7日中未有2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及休息日」,今年還有2度「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記錄。
為了彌補勞檢沒有規定複查時距的法令漏動,林思銘擬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80條,前者擬修正為「按月、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對於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可處新台幣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的金額則不變;另外也將《勞動檢查法》第35條,對於資方防礙勞檢、未提出必要報告紀錄、工資清冊等文件者,也從原來的「得按次處罰」,改為「按月、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同時,為了不讓多次違反勞動法令的業者可以繼續投標公家業務,林思銘也擬提案修法《政府採購法》第101條,將「同一事業單位或負責人5年內違法勞動法令5次以上者」,列為不得參加投標廠商。
《勞動事件法》解套?賴香伶:勞資爭議得靠各方努力解決
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受訪時則分析,勞檢違規想連續開罰,會有時間差問題,這涉及《行政罰法》,若地方主管機關連續開罰,業者若找法制局的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可能會撤銷;另外如果像是業者主張是承攬關係、不是雇傭關係時,也可能造成規避《勞基法》的結果。讓不管是想對業者開罰或是幫勞工要回賠償,都可能在執行面出現困難。
賴香伶提到,為保障勞工權益,今年《勞動事件法》已經上路,試圖補足以往勞檢量不足,或雇主不怕罰的問題;而《勞動事件法》設定的勞動專業法庭,法官與雙方調解者都有勞工法律專業。以往勞工遇上被欠加班費,申訴調解完後,就算企業被罰,還是擔心曠日費時下自己的錢拿不到,現在《勞動事件法》上路後,較能迅速解決爭議,她認為,包含修法、行政與司法上3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協助解決勞資爭議。
2020.10.4 風傳媒 潘維庭

 勞健保明年雙漲 企業恐新增逾300億元人事成本
明年企業經營法定成本將大增。明年基本工資調升、勞保費率調升0.5個百分點,以及預估健保費率由目前4.69%調升至5.23%情況下,合計推估雇主明年新增法定負擔逾345億元。
新冠肺炎疫情重創全球經濟,新一波疫情蠢蠢欲動,明年勞保健保雙漲,勢將增加雇主負擔。先談勞保,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目前為10%,加計就業保險1%,勞保費率合計為11%。依規定,勞保費率每兩年調升一次,明年1月1日起,勞保費率將再調升0.5個百分點,達到11.5%。
《勞工保險條例》明定,勞保費率為7.5%至13%。2008年7月《勞保條例》修正條文施行時,費率訂為7.5%,施行後第三年,每年調高0.5個百分點至10%。自勞保費率調升至10%當年起,改為每兩年調高0.5個百分點至13%。上一次勞保普通事故費率調升在2019年1月1日,由10.5%調升為11%。
勞保費率調升,勞雇負擔跟著增加,將影響千萬勞工及57.3萬名雇主。勞保每月的保險費,勞工、雇主及政府的負擔比為2:7:1。
若按明年度勞保投保月薪分級表計算,明年勞工每月得多負擔24至46元,一年多負擔288元至552元保費;雇主為則須每月為每名勞工多負擔84至160元,一年多負擔1,008元至1,920元保費。
若以今年7月勞保平均投保薪資3萬2,507元,以受僱員工764.9萬計算,雇主明年因勞保費率調升0.5個百分點,將新增約104.4億元負擔。
因健保連年虧損,衛福部醞釀調升健保費率,衛福部健保會已初步協商明年健保總額,預計今年11月健保會將開會討論費率調整。工總常務理事何語表示,工總預估健保費率將由目前4.69%調升至5.23%,目前健保勞雇政府分擔比為3:6:1,在此情況下,估計雇主將新增204億元負擔。
何語指出,工總推估健保費率會須調升至5.23%,才能維持2年健保不虧損。如果健保費率沒有調升到5.23%,後年健保還再調費率。健保付費方,包括雇主及一般民眾,希望健保費率大致兩年調升一次,不要年年調。
明年也將調升基本工資,由目前月薪23,800元、時薪158元,微幅調升至24,000元、160元;根據勞動部試算,這波基本工資調升,雇主將增加37.3億元人事支出,包括增加員工薪資、勞健保保費負擔、以及勞退提繳。這波基本工資調升預計將有162.2萬名本勞及46.08萬外勞受惠。
2020.10.3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

 養護中心遭控不給特休加班費 北市勞動局將清查開罰
北市議員李慶元5日揭露,私立恆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與附屬的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壓榨勞工,雇主16年來不給1名勞工特休假,也不補加班費,導致勞工被A了9萬多元,雇主還要他們簽切結書稱過去的工資都已領、不相欠,勞工因不願簽切結書,憤而離職。勞動局表示,待清查後將開罰。
兆如老人安養院長祕書方文伶說,加班費一律依照《勞基法》規定支付,並沒有議員所說的未給或積欠的情形,不可能有勞工沒有收到加班費或沒放特休假的問題。
逼簽切結書 指未欠工資
勞動局勞檢處針對恆安、兆如進行勞檢,發現未依法發放平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的加班費,且輪班間隔休息時數不足11小時,違反《勞基法》4項規定,每項開罰2萬、共8萬元;至於是否有依法給予勞工的特休,因資料龐雜,尚待確認釐清。
2020.10.6 中國時報 張穎齊、游念育

 職災截肢訴願 和解金50萬變120萬
台東縣51歲施姓婦人2年半前在某農場擔任作業員,操作甘蔗壓榨機時,布手套被機器咬住,導致右手前臂被機器捲入,整個右前臂被壓爛,因複雜性腕骨開放性骨折脫位及血管損傷,最後整個右前臂遭截肢。雇主原只想補償50萬元,經台東縣府協助,施姓婦人經近一年多訴願與調解,最後獲雇主賠償120萬元和解,但傷後至今未重返職場。
縣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表示,施姓婦人在牧場工作7年多,107年2月7日發生事故,被送醫後,才知道雇主未替她投保勞保,以致領不到勞保職災救助、失能補償等,且雇主有意卸責,辯稱事故發生當天未指示施姓婦人操作甘蔗壓榨機。
施婦妹妹到縣府陳情,表示雇主只願以50萬元和解,不清楚和解金額是否合理。經個管員告知家屬,依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給付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費用、原領工資及失能補償,也可請求精神撫慰金及其他損害賠償等,50萬和解金額是不足的。
縣府勞工行政科說,施婦事故發生後,因雇主意圖卸責,施婦對雇主處理態度感到氣憤與無助,加上傷勢嚴重,有失眠情況出現,須到醫院身心科求助藥物治療。
縣府除協助家屬向勞動部職安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通報,檢查雇主是否有違反相關法令,也協助婦進行勞資爭議調解,因調解不成立,最後幫施婦請求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興訟。
在法扶協助下,最終迫使雇主提高和解金,施婦因擔心興訟曠日費時,到法院判決時雇主可能脫產,最後同意以120萬元和解。
2020.10.06 聯合報 / 記者羅紹平

 勞退舊制企業結清 餘額要課稅
近年來戰後嬰兒潮上班族面臨退休階段,不少人皆適用勞退舊制,根據勞動部統計,近五年企業勞退舊制專戶已撥發近4千億元給勞工。惟國稅局指出,如果適用舊制勞工全數退休,企業勞退專戶尚有餘額,應在隔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列為「其他所得」項目,以免遭補稅裁罰。
勞退舊制為企業依規定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存入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企業每年可將當年度提撥費用列為支出、抵減稅負。
而勞退新制於2005年7月上路,勞工可選擇自行提撥6%至個人專戶,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企業倒閉、資遣影響,專戶所有權屬勞工而非企業,個人自願提繳部分,可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2019年底,我國有9.4萬家企業提存勞退舊制專戶,近五年來提存家數約減少24%;去年底提存企業員工數約292萬人、近五年約下降10%,顯見適用勞退舊制勞工因屆齡退休,提存企業家數與員工數持續減少。
國稅局指出,退休金規模龐大,部分公司專戶現有金額可能無法支應,勞動部也設置勞退舊制足額提撥制度,若企業的勞退舊制專戶無法支應明年預估勞工退休金額時,公司須依勞基法第56條規定提撥款項到專戶,而該筆費用可列為支出抵稅。若勞工正式退休或遭到公司資遣,公司給付勞工費用必須先從專戶扣除。
官員表示,若是適用舊制勞工全數退休,企業勞退舊制專戶在結清時仍然有剩餘額度,因公司已經不用支應這些錢、並無實際支出,因此企業在報稅時要將該筆餘額記為其他所得課稅、同樣適用營所稅率20%。
舉例若A公司在2018年底結清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尚有100萬元剩餘款,隔年報稅就要列為所得繳稅20萬元(100萬*20%)。不過若A公司尚未結清,且隔年應給付的退休金為500萬元,A必須另行提撥400萬元補足其帳戶,申報時可將400萬元列為支出抵稅。
2020.10.7 工商時報 林昱均

 因工作染武肺確屬職災 死亡導遊獲45個月、多人拿傷病給付
武漢肺炎席捲全球,台灣至今有527例確診,其中有7人死亡。據了解,死亡的7人中,只有一人遭判定確實是因工作而染病死亡,近日勞保局已發給家屬領取勞保職災死亡給付45個月。
國內自1月21日出現第一名武漢肺炎確診者,2月25日出現第一名因武漢肺炎死亡者,到5月11日出現第七名死亡者後,至今並未再增加。
因確診者身份資料極度保密,勞保局直到近日才取得資料,確認其中一名死者是在工作上感染武漢肺炎,並發給職災死亡給付;據了解該案為案108的40多歲導遊。勞保局說,另外也有部分勞工因工作確診者,領取職災傷病給付。
勞保局說,若確實是因工作染疫死亡,可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領取45個月職災死亡給付;治療期間因不能工作而沒有薪水時,第四天起也可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70%領取職災傷病給付。另外治療費用也可申請職災醫療給付,不但保險醫療費用由勞保局支出,住院期間30日內膳食費半數之補助。
2020.10.13 唐鎮宇/台北報導

 康軒女員工控霸凌今下午開調解會 追「被離職」66萬資遣費
康軒文教集團爆出向「吹哨者」女員工施壓離職,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日前喊話不排除發動全國教師抵制教材。雖然新北市府勞工局已在上月22日接獲申訴,但康軒與女員工雙方各執一詞,今日(12日)下午2時許勞工局將派人召開調解會議,商討後續處理事宜。
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李萬吉從大陸返台,在居家檢疫期間6次外出,遭重罰百萬,事後一名女員工卻被指為吹哨者,遭扣獎金、鎖電腦,甚至在公司電梯門口張貼紙條霸凌她,掀起外界討論。對此,康軒公關長許牧民日曾回應,「我們對於外界的關心都已經瞭解,會做妥善的處理。」而《ETtoday新聞雲》進一步詢問如今公司內是否還有人張貼外傳的「霸凌字條」?許牧民說「怎麼可能!」並強調連他自己都沒看到過,「其他同仁看到就馬上撕掉了」。
但全教總11日跳出來表示,康軒僅以「會妥善處理」帶過,這是完全沒誠意的說法,因此發起初步抵制,並要求康軒集團在10月13日前,由董事長李萬吉親自出面,就違反防疫規定等一連串問題向社會大眾道歉並提出補救措施,否則14日起將發起全民全面抵制康軒行動。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質問,公司打壓「吹哨者」女員工,甚至做出長達2天的公共場合職場霸凌,企業管理階層卻視而不見,因為管理階層都已經明確地收到董事長的意志,特定員工也因被霸凌而離職,「康軒開辦的康橋國際學校是著名的貴族學校,以康軒集團所顯現的作風,是否也在教導這些有錢人的下一代如何當一個慣老闆、打壓勞工?」
據了解,新北市府勞工局已在9月22日接獲女員工申訴,並於10月6日前往康軒進行勞動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女員工有寫交接清冊,但沒有書面離職證明,公司則認定她是自行離職,雙方各執一詞。至於女員工是否能夠討回66萬元的資遣費,勞工局將在12日下午2時指派調解人召開調解會議,康軒方面也會派員配合,但如果調解不成,勞工方可循司法途徑解決,勞工局也會協助申請訴訟裁判費及律師費用補助。
2020.10.13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員工遭性騷罹憂鬰症後被解雇 法院判為職災、違法解雇
北市新店一間科技公司的女員工指控張姓總經理性騷擾,讓她不堪其擾,還因此罹患憂鬱症,公司還把她解僱,女員工提起訴訟後,法院一審認定這屬於職業災害,判公司要賠償10多萬。
一名科技公司的女員工,108年遭到公司以業務緊縮、虧損為由解僱,她不滿提起訴訟,指控在2018年到2012年間,長期遭到公司的張姓總經理性騷擾,罹患了重度憂鬱症等病症,向公司反應,公司沒有妥善處理,卻是將她解雇,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資方是違法解雇,判決女員工勝訴。
新北地院勞動庭長張誌洋表示:「法官認定說她確實是因為這個職災,被性騷擾的原因,導致這個受有身心方面的狀況。」
一審認定,女員工先前沒有憂鬱症等病史,但在被長官性騷擾後,而罹患了這些病症,因此屬於職業傷害,而她精神科追蹤治療中,處在醫療階段,因此依勞基法規定,認定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判定解僱無效,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並需給付醫療費及非財產損害,超過10萬元。
 而挨告的科技公司則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會擬定提起上訴。被告科技公司委任律師余明賢表示:「到底是不是職業災害,還是一個很重要的癥點還沒有釐清,而且針對這樣做得判決,將來是會提出上訴來尋求救濟。」
新北市府勞動檢查處主祕陳兆年指出:「公司確實沒有落實所謂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一些防護上的責任,譬如說事先的預防,事後的補救,都並不是非常到位。」
新北勞檢處表示,依照現行職安法對於職業災害的定義,勞工只要在工作時引起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都是職災的範圍,而這次案件,勞檢處認為雖然女員工事發當下被調離原有職務,但仍無法有效避免遭受性騷擾,沒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且讓她飽受精神疾病困擾,因此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向公司開罰10萬元。
2020.10.14 陳冠勳 陳立峰 / 新北報導

 女秘書遭老總性騷 判職業災害
某上市IC設計公司張姓總經理女秘書,二○一七年被調整職務,去年突遭解僱,她不滿提出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訴苦說她長期遭張姓總經理性騷擾,罹患重度憂鬱症等,公司沒妥善處理還違法資遣;新北地院法官判定,張女因性騷擾罹患重度憂鬱症等疾病,屬職業災害,且於精神科追蹤治療中,解僱無效,判僱傭關係存在,該公司得賠償十萬餘元。
女控公司沒妥善處理 還降調職務
張女提訴指出,她擔任總經理秘書時多次遭張男性騷擾,二○一二年間向公司反映後,調為董事長秘書,但沒改善,兩年後她被調回原職同樣遭騷擾,二○一七年向董事長反映,公司又沒妥善處理,逼得她只好自請事假、病假及特休假待公司調查,等假用完了,公司不肯給她無薪假,還要她辦理留職停薪。
張女還指出,公司後來把張男調職為總經理特助,把她降調為產品推廣主任,但兩人仍同處一辦公室,張男常藉故接觸,且事後聽聞,她之所以被調職,竟是張男召集其他主管討論而作成;不僅如此,去年間,公司又片面以業務緊縮、虧損為由要求她離職。
公司稱業務緊縮、虧損 要她離職
張女認為,她多年來遭騷擾已飽受精神折磨、罹患重度憂鬱症等疾病,有職業災害,公司卻沒補救,且在營運正常狀況下,違法解僱她,因此提訴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並要求給付醫療費、非財產損害五十九萬餘元。
科技公司反駁,公司兩度收到張女反映後,有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如調職等,且公司是因銷售量減少及連年虧損,不得不進行人事精簡,裁撤部門,合法資遣員工,以減少人事成本支出,希望能藉此謀求公司存續。
法官依醫院診斷書及職業病評估報告等判定,張女自二○○七年擔任秘書開始,多次遭總經理性騷擾,出現失眠、焦慮等症狀,經診斷有「廣泛性焦慮症、憂鬱症、恐慌症」,長期在精神科追蹤治療約八至九年,受有職業災害。
法官:醫療期間 解僱無效需賠償
法官認為,張女因職業災害,於精神科追蹤治療中,處於醫療期間,依勞基法規定,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判定解僱無效,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但考量該公司有糾正及補救措施,以避免繼續發生性騷擾,因此判決給付醫療費及非財產損害十萬餘元,另至她復職為止,按月給付薪資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張男已在二○一八年離職,張女的委任律師未回覆記者電話,科技公司則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評估上訴與否,其委任律師則表示,醫院認定本案屬於職災過於簡略、草率,會提出異議尋求救濟。
律師陳振瑋表示,職業災害本來就不限於身體上的傷害,精神上的傷害也算,不過,精神職災十分難以認定,須由專業醫療機構判定,且須證明與工作有因果關係,本案因上司性騷擾而被判定受有職災,在司法實務上,甚為少見。
2020.10.14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遠距工作減薪 爆勞資爭議
新冠肺炎疫情已動搖上班地點的傳統觀念,一些美國科技業員工遷往生活成本較低的地區遠距工作,許多公司也開始規劃分散式的員工結構;然而,這些變動也包括依據員工居住地點減薪,幅度甚至超過10%,可能引發勞資關係緊張。
一些公司指出,依照居住地的生活水準改變薪酬,是包括聯邦政府在內許多組織的標準做法。若某人遷往懷俄明州,卻依然領取舊金山水準的薪資,對目前或未來在生活成本較低城市遠距聘僱的員工不公平,因為後者的工資可能較低。
過去幾年來,矽谷公司高於業界標準的福利,深受員工歡迎,若改採依地區支付薪酬,可能面臨員工離心離德的風險。
辦公軟體公司Basecamp執行長佛萊德說:「真正該支持高薪、薪資公平和人才的,是那些獲利豐厚的企業,他們可以輕鬆做正確的事。」
今年5月,臉書表示將在未來十年內轉向實質性遠距上班,員工所在地點將影響薪酬;推特是率先宣布允許員工永久遠距工作的公司之一,也已表示將採取依據地點支付薪酬的做法。
從企業的觀點來看,依據地理位置減薪符合邏輯,遷往生活成本較低城市的員工,很難在當地找到原有薪資水準的工作。
2020.10.13經濟日報 編譯林奕榮/綜合外電

 北市12家客運業全過勞!勞動局開「史上最高」千萬罰單
勞動局指出,疲勞三法為超時工作、未給予30分鐘休息、輪班間隔未有11小時休息,而北市所管的12家客運業者統統有涉犯其中項目,包括中興大業集團的中興大業巴士、光南巴士、指南汽車客運,退輔會系統的欣欣客運、大南汽車客運,大都會集團的大都會客運、首都客運、台北汽車客運,以及東南汽車、新店客運、大有巴士、三重客運。
勞基科長陳昆鴻表示,違反疲勞相關發令最多前3名,都是中興大業集團,第1名中興大業巴士犯7次將罰277萬元,第2名光華巴士犯6次罰224萬元,第3名指南客運192萬,且光華司機缺逾100名人力,中興大業缺逾200人,但公車不能脫班、工時又固定,因此影響司機休息,這幾年來都重複違反。
2020.10.14 中國時報 張穎齊

 新淡水高爾夫球場爆勞資爭議 42名桿弟獲判賠2933萬
新北市淡水區新淡水高爾夫球場爆勞資爭議,經新北市勞工局調解破局後,42名桿弟正式提告求償1億餘元。士林地院審結,認定經營球場的資方淡水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突然拒絕排班已違反勞動契約,近日判賠全數桿弟共2933萬餘元。可上訴。
42名桿弟共同委任律師主張,他們受僱後均負責為顧客揹球袋、球桿、代為駕駛高爾夫球車等服務,並應在球場營業前、後,從事拔草、補沙、澆水、清洗球車等工作,同時要遵守公司排班制度、處罰、請假、穿著制服等工作規定。
而薪資多寡是依據每月為顧客揹球袋的數量決定,故資方應將向顧客收取桿弟費750元全數交給每位員工,卻苛刻其中200元,且未給付每日求償開門前2小時的拔草加班費。
此外,資方為規避雙方勞動契約關係,2018年8月底逼迫42名桿弟簽署承攬契約,見桿弟不從,竟從同年9月1日起拒絕讓桿弟排班揹球,因此,資方已違反勞動契約與勞動法令,在要求給付工資、資遣費、退休金未果後,於本案分別求償工資、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共1億337萬餘元。
資方委託律師辯稱,42名桿弟自行管理、推選總班長,並由總班長決定相關人事、分配清理球場及為顧客服務,另球場工作無固定時間、不需穿著制服與打卡,並可另行經營業務;因此,資方僅指派桿弟管理員與桿弟聯繫,對桿弟無面試、扣薪、調職、離職等任用、指揮、監督權限。
資方強調,雙方不屬於僱傭關係,屬於承攬關係,42名桿弟無從依勞基法請領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且收取的200元並非桿弟報酬,而是資方的乘客保險、車輛維修、將來購置新車等費用。
士院審理期間傳喚桿弟並依據資方公告,認定雙方屬僱傭關係。因此,資方自9月1日起突然拒絕排班揹球,已違反勞動契約,故分別判賠42名員工資遣費或退休金共2933萬餘元。
但法官也說,桿弟並未陳明正常工作起迄時間,也未舉證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或每週超過40小時等加班情事,縱然桿弟在球場營業前2小時提供勞務,也難以認定是加班;另桿弟長期受領550元的揹袋費未曾異議,可見雙方約定的揹袋費確實為550元,並無桿弟主張苛刻200元情形,判決免賠。
2020.10.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南區老人之家勞資爭議 護理師控假承攬、真派遣
位在屏東市的衛福部南區老人之家,被護理師出面指控「假承攬、真派遣」,年資無法累計,還有護理師懷孕被排上小夜班,參加消防演練後流產,引發勞資糾紛,立委要求勞動部盡速介入勞檢。
衛福部南區老人之家看似公家單位,但內部護理師指控南老之家長年被衛福部外包給民間機構,而且民間機構的雇主只願意和護理人員簽「一年一聘」的勞動承攬契約,根本是「假承攬、真派遣」,不只年資無法累計,也被迫簽和解書、放棄上千小時的加班時數。
衛福部南區老人之家護理師李小姐控訴,「其中我們最大的問題是工時部分,保健科科長要求我們要提早半個小時前來上班,但是前來上班的部分是要我們簽名,是要照表訂的時間簽,那多餘的半小時我們都沒有計算的。」
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表示,「最嚴重的就是拿著和解書要他們放棄的,就是他們每一次工時,被偷走的工時就是他們講的累計1千4百小時。」
爭議不只一樁,護理師也指出,日前有同事懷孕仍被排班小夜班,而且也得參加消防演習訓練,事後流產。
衛福部南區老人之家回應,外包都是依照規定進行,目前承攬者「六依職能治療所」也有長照經驗。
衛福部南區老人之家主任許慧麗回應,「(六依職能治療所)是很OK啦,那另外就是說,其實我們很清楚掌握到她是懷孕的,絕對不可能讓她去做會危害胎兒的活動。」
南老之家否認護理師流產是工作造成的,強調接下來會做勞資協調。立委賴香伶要求勞動部儘速介入勞檢,也呼籲衛福部全面檢討轄下社會福利機構的承攬勞動契約爭議。
2020.10.20 黃怡菁 陳柏諭 王德心 / 台北屏東報導 

 高市晚晴協會涉及要求社工回捐 勞工局依法裁處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涉及要求社工回捐,影響及勞動權益,高雄市勞工局表示,違反勞基法部分已依法裁除,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分,也已依法限期改善。
勞工局表示,晚晴要求社工回捐的作法涉違反第23條第1項(工資未於約定發薪日發給)、第30條第5項(部分勞工出勤紀錄未依法保存5年)規定,已依法裁處。另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包括未有工作守則報備紀錄;勞工人數未達100人,未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未有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缺失。
勞工局也說,晚晴協會所屬社工因10月16日遭協會告知解僱,並被要求簽署自願離職切結書,引發爭議,已向勞工局提起勞資爭議調解,社工主張協會應依法給付預告工資、資遣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外,並應給付10月份工資、車資補貼及年終獎金。
勞工局隔日即會同社會局進行勞動檢查,現已排定調解時間,將全力協助社工爭取權益,20日並再度就相關事項進行釐清,責成晚晴協會在社工完成服務個案交接資料後,依法給付相關費用。
2020.10.21 聯合報/記者 王昭月

 員工被迫周五排特休假 漢翔周休三日疑變相減薪
武漢肺炎疫情衝擊航空業,造成漢翔商業發動機維修及製造訂單銳減,漢翔岡山廠資深員工爆料指出,自5月底起公司強制全廠勞工每週五排特休假,影響員工特休假可由勞工自行排定的規定或折算工資的權益,無異變相減薪,致使公司6月承諾不因業務緊縮裁員、減薪、放無薪假三大保證跳票。高市府勞工局對此表示,若漢翔此舉屬實則觸犯勞基法38條,將著手了解。
漢翔航空工業公司的前身是空軍航空工業局,漢翔岡山廠主要進行航空器發動機的製造及維修,跨足商用及軍用,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航空業影響,商用發動機訂單銳減;岡山廠有員工1400多人,資深員工為數不少。
漢翔去年斥資22.3億建新廠 揚言增加200人就業跳票
漢翔因應新增機匣業務需求,去年五月斥資22.29億元,動工新建岡山機匣四、五廠,預計今年第二季投入營運,供應GE的Leap引擎組合件等訂單,漢翔當時透露,將增加200多個就業機會。無奈計畫趕不上變化,遭逢全球新冠肺炎肆虐,訂單銳減,僅能要求員工共體時艱,更遑論增加200人就業。
漢翔6月底因應疫情剛與公司工會協商,承諾未來「不因業務緊縮裁員、減薪、放無薪假」的保證,言猶在耳,漢翔公司8月28日更風光舉辦F-16台中沙鹿廠維修中心揭牌典禮,蔡英文總統到場致詞提到該維修中心每年將增加600多個就業機會,創造整體產業效益達新台幣2000億元,大放政策利多,殊不知,岡山廠早在五月底已強迫員工周五排特休假,遭資深員工質疑高層欺下瞞上,間接打臉小英總統。
資深員工強調,往年特休假員工可自主選擇排休或遞延,隔年特休未休假還可折算工資,但5月底起,每週五公司強制員工排特休假,連同週休二日例假,形同週休三日,強迫資深員工消化累積的特休假,影響員工折算積假工資權益,無異變相減薪。
爆料員工說,漢翔公司岡山廠共有100多個營業單位,每週五僅必要或申請工作的員工上班,人數恐不到一成,全廠休假讓偌大的廠區異常冷清。
爆料員工指出,公司資深員工最高有30天的特休假可排至年底,但資淺員工特休假消化完,就須強迫填事假休週五,等於實質扣薪。
勞工局:廠方強迫員工排特休違法
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陳俊源對此受訪表示,雇主影響員工申請領特休未休的折算工資,以及自主排休特休權益,觸犯勞基法第38條,可處2萬至200萬元,將主動了解漢翔員工爆料情節,待接獲漢翔員工陳情會再前往實地勞檢進一步調查。強迫員工排特休應經由勞資協商,且獲得勞工同意下才能實施,否則就是違法。
漢翔為增進勞資和諧及保障勞工權益,分別成立台中企業工會及岡山廠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並依據勞基法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每3個月舉辦1次勞資協商。
2020.10.23 風傳媒 徐炳文

 Xbox業務經理育嬰假後遭資遣 台灣微軟挨告敗訴
負責行銷Xbox的劉姓業務經理,請完育嬰假回來上班後,不久即遭台灣微軟以「業務變更」為由資遣,劉男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台北地院認為,劉男原所屬的部門仍存在,Xbox等產品也持續銷售,業務並未變更,且微軟未提供其他轉職選項,不符最後手段性原則,判劉男勝訴,微軟應按月給付23萬餘元薪資,可上訴。
劉男提告主張,他2006年7月24日加入微軟,擔任Xbox遊戲部門產品暨行銷業務期間,自2018年5月起陸續請了家庭照顧假、育嬰留停,隔年3月10日復職。主管同年7月10日突然告知組織調整,將於8月31日解雇他,他當場拒絕,之後也拒收離職文件,但門禁卡仍於9月4日失效,公司電郵權限也被關閉。
劉男說,他被資遣後,微軟仍持續宣傳、銷售Xbox,今年更推出新款產品,並置於官方網站最醒目處,甚至對外開放行銷經理、銷售專家等職缺,可見營業性質並未變更,而是為了節省成本才解聘高薪員工,手段不合法,故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微軟應按月給付23萬2398元薪資、按月提繳9000元勞退金、每年73萬餘元獎金及每年給付美國微軟股票219股。
微軟抗辯,他們是遵循美國總公司的指示,將主力放在Surface裝置及Office軟體產品,這兩者在台灣總營收占81.4%,Xbox、Windows等其他產品僅占18.6%,才會進行組織調整,將5位產品行銷經理縮編為2位,不再將Xbox、Windows等產品列為優先銷售目標。
微軟強調,公司的《工作規則》已明確規定,如其他部門有職缺,員工可自行申請轉調,但在通知業務性質變更後到解聘間的51天,劉男未申請任何職缺,公司甚至還積極支援劉男帶職帶薪在外謀職,劉男請求並無理由。
法官認為,劉男任職的部門仍存在,職掌的行銷項目也沒改變,就算人事精簡,也不能認定業務變更;此外,勞基法規定資遣勞工之前,雇主要先盡「安置義務」,除非無法調職、再教育,解雇才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但微軟未曾提供轉職選項、詢問劉男轉職意願、或施以再教育訓練,解雇難認合法,判劉男勝訴。
判決指出,劉男請求按月給付工資23萬2398元、提繳勞工退休金9000元合理,但其餘獎金、股票,是依據工作表現、經績效考核後發放,屬於「獎勵性給與」,故駁回此部分請求。
2020.10.22 中時 黃捷

 未足額提繳勞退金 42企業違規罰近700萬
據勞基法規定,雇主應在每年底估算下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要的退休金,如果有差額,應於次年3月補齊。經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事業單位勞退金足額提撥率已達98.99%,但仍有42家事業單位遭裁罰、罰緩累計689萬元。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指出,根據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如果有差額,應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
孫碧霞表示,今年截至9月底,全部事業單位有9萬4009家,符合足額提撥規定的事業單位達9萬3055家,足額提撥率達98.99%,提撥退休準備金約896億元。
她補充,2016年足額提撥比率約93%,2017年至2018年比率平均約97%至98%,去年則達到99.18%,今年足額提撥率跟去年同時期差不多,看起來即使今年有疫情影響,但事業單位仍有做好足額提撥準備。
孫碧霞說,為了落實提撥,每年都跟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地方政府自4月起,就會針對尚未補足差額的事業單位進行查核、勸導,輔導後仍未繳納者將裁處9萬至45萬元,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今年度截至9月底裁罰42件、罰緩累計689萬元,呼籲還未補足差額的事業單位,12月底前盡速補足。
據統計,裁罰最多的是台北市的14件、彰化9件、新北6件、桃園5件、新竹縣4件,台中、花蓮、台東、屏東則各1件,她解釋,裁罰件數多不見得是該縣市不好,可能是這縣市比較積極查核。
孫碧霞說,經統計目前事業單位中逾9成舊制勞退的勞工在30人以下,其中僅欠1人份未提撥的占9成,大多都是小型事業單位。
2020.10.27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

 幸福球場桿娣罷工遭停職 聲請假處分成功、球場需復職給薪
幸福高爾夫球場桿娣爭取勞健保、發動罷工,結果被雇主違法停班3年,目前還在打官司確定僱傭關係,並且還依照勞動事件法,成功向法院聲請暫時狀態假處分,球場要從7月開始復職、給付薪水。但球場拒絕配合,因此法院派員前往強制執行,查封不動產。球場做出回應,這兩天就會給付薪水。
新北地院派員將車子開到幸福高爾夫球場門口,查封價值4億元的不動產,替勞工追討薪資,業者一度關上鐵門,抱怨司法人員怎麼沒先告知。
幸福高爾夫球場副總邱庚源抱怨,「其實如果你們早通知我們,我們這個部分你就不需要來查封,我們就會直接把錢付掉。」
台灣高爾夫球場長期都和桿弟簽委任契約,規避雇主責任。幸福高爾夫球場的女性桿娣,2017年起成立工會爭取勞健保、發動罷工,不料當中的14人遭僱主停班長達3年,雙方目前還在打官司、確認僱傭關係。不過勞方已經成功聲請到法院判的「暫時狀態假處分」,雇主必須從今年7月1日起恢復僱傭關係,給付當中11人每個月2萬3800元的基本工資。
幸福高爾夫球場停班桿娣向麗琴說:「只要讓我們復職,給我們基本保障,我們跟他講道理。他不跟我們講道理,今天我們很無奈在私底下不斷被提告,我覺得這是一種凌遲。」
當年積極投入抗爭的桿娣向麗琴不時眼眶含淚,她表示,姊妹們因為爭取勞健保等權益付出慘痛代價,這三年來周遭球場封殺她們,而自己的原雇主被新北市勞工局、勞保局、勞動部至少開罰18次、累計132萬元罰鍰,和7個官司敗訴,也仍舊知法犯法。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王浩表示,「今天政府罰這麼多,球場也上訴這麼多,但球場目前為止沒有一件勝訴,目前在法院他是7戰7敗。」
幸福高爾夫球場副總邱庚源回應,「從剛開始到現在,都一直在協商,都一直在調解,我們沒有很強硬。」
就連今年勞動事件法上路後,法院裁定幸福球場必須暫時替桿娣復職、給付薪水,雇主依然不甩法院,直到法院下午派員前往強制執行、查封不動產,球場終於鬆口,這兩天就會把薪水付給桿娣。勞工則盼望,纏訟三年的僱傭關係民事訴訟,司法能有公允的結果。
2020.10.27 黃怡菁 郭俊麟 / 新北市報導 

 勞保年改如何推動 勞動部:5大面向評估
勞保年金改革因社會沒有共識暫緩,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勞動部對此議題持續朝五大面向評估,包含降低給付水準等,將持續蒐集意見,但目前還沒有具體推動期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許銘春針對「為讓勞工老年生活享有基礎生活保障,勞動部面對勞保年金財務危機之具體改善措施(含修法期程)及因應對策」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根據勞動部提出的報告,先進國家的年金改革策略多同時針對收入面及給付面檢討,包含延後退休年齡、降低給付水準、延長投保薪資採計期間、提高保險費率、政府資源挹注等措施,勞動部也在報告中表示,將參酌這些原則,透過多管齊下的源節流措施,並將政府撥補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明定,以循序漸進方式推動勞保年金改革。
許銘春今天受訪也指出,勞保年改牽涉到千萬勞工權益,勞動部對此議題朝五大面向評估,目前都還在蒐集各界意見,蒐集完後會有討論,並對外說明討論結果,目前沒有具體推動期程。
許銘春指出,蒐集意見作法包含拜訪工會、工會來訪及書面提供意見等,這些都是蒐集管道,意見都會納入評估參考。
對於自己之前曾提過「掉烏紗帽都要推勞保年改」,許銘春也說明當初說此話的原委,她說,做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勞保年改是大家一定要面對處理的,而個人去留並不重要,這是一個必須做的事情就要努力去做好。
許銘春最後強調,勞保年改目的是改善財務、保障勞工老年生活,這件事情必須共同面對承擔。
2020.10.28 10:30中央社 記者吳欣紜

 資遣預告工資改採雙軌制 勞動部:估將有利於加班族
勞基法規範下,企業裁員需有法定預告期,但部分企業會選擇發給預告期工資,取代法定預告期。但過去各地方政府、或勞資雙方對於預告期工資計算方式不一,勞動部今(29)日發布解釋函,未來預告工資將採雙軌制,雇主需從「勞動契約終止前1個月的薪資除以30」,及「平均工資(前6個月所得工資總額除以期間總日數)」,2者擇優發給,解釋令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勞基法」第16條規定,僱主資遣勞工須依勞工年資,給予不同天數的預告期,年資滿3個月~1年者,需提前10天預告;年資1~3年者,需提前20天預告;年資3年以上者,則需提前30天預告,預告期間計算方式,則以雇主通知勞工次日(預告通知當日不計)起算。
勞動部官員指出,有地方政府反映,過去在輔導企業,或進行個案協商時,偶爾會有計算方式不一,導致勞資糾紛的情況,因此希望能有一致的標準。官員指出,這次解釋函估將對每月加班費、績效獎金,或淡旺季薪資落差較大的勞工有利。
官員解釋,「勞動契約終止前1個月的薪資」為正常工時薪資,若以「平均工資」計算,則採納前6月工資總額,並納入加班費、績效獎金等項目,且平均工資的計算方式也將對產業淡旺季薪資落差較大的勞工有利。
勞動部舉例,雇主若要資遣1名年資2年6個月的勞工,依法需提前20天預告,若未經預告則需補發20日預告期間工資,若勞工最近1個月正常工時的月薪為30000元,則預告期間工資為20×(30000元÷30)=20000元;但若該勞工近6個月平均工資為1100元/日,高於前述1日工資,則預告期間工資為20×1100元=22000元。
2020.10.29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